2002年以来,单霁翔积极倡导、推动并实施在城市化加速进程条件下,建立文物保护法规体系,摸清文物资源家底,加快人才培养和科技支撑,打击文物保护领域违法犯罪等各项工作;并推动大遗址保护和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遗址博物馆、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等新型博物馆的研究和实践。
出版专著《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走进文化景观遗产的世界》、《留住城市文化的“根”与“魂”》、《从“馆舍天地”走向“大千世界”》等。
“20世纪建筑遗产”,顾名思义是根据时间阶段进行划分的建筑遗产集合,包括了20世纪历史进程中产生的不同类型的建筑遗产。20世纪是人类文明进程中变化最快的时代,对于我国来说,在20世纪的100年时间,完成了从传统农业文明到现代工业文明的历史性跨越。事实上,没有哪个历史时期,能够像20世纪这样,慷慨地为人类提供如此丰富、生动的建筑遗产,而面对如此波澜壮阔的时代,也只有建筑遗产才能将20世纪的百年历史进行最为理性、直观和广博的呈现。
20世纪人们的建造理念更多地强调功能性和实用性,表现出明显的时代差异。因此,就20世纪建筑遗产而言,不应简单地从艺术形式和审美角度鉴定其价值,而应注重考察它们为适应社会生活变化,而在功能、材料、技术手段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与那些历经千百年沧桑、早已被剥离了实际应用、只作为历史遗迹接受研究与观赏的古代遗存不同。20世纪建筑遗产往往是功能延续着的“活着的遗产”,其产生背景、建造过程、修缮状况等均有据可查,基础资料相对较为完备。
但与那些令人肃然起敬的古代文化遗存相比,20世纪建筑遗产在文化遗产大家庭中最为年轻,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忽略它们存在的重要意义,造成20世纪建筑遗产在各地不断遭到损毁和破坏,也使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充满了挑战。一是缺乏加强保护的正确认识。对于相当部分的20世纪建筑遗产来说,生命历程尚未终结,发展状况尚未成熟,突出价值尚未充分彰显,其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往往仍在塑造过程当中,需要探索和提炼科学的保护理论和方法。二是缺乏实施保护的法律保障。人们往往认为20世纪刚刚过去,而未将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列入保护的范畴,因此涉及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和管理的法规制定相对滞后。目前,在受法律保护的文化遗产中,20世纪建筑遗产所占比例很小,在多数城市和地区,这一保护行动尚未开始。三是缺乏实施保护的成熟经验。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存在着不能回避的技术难题,20世纪建筑遗产有着自己的特点,较之传统建筑,在保护和维修方面往往面临更大挑战,许多20世纪建筑遗产由于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导致永久性的毁坏或消失。四是缺乏合理利用的科学界定。由于20世纪遗产往往是正在使用的“动态遗产”,产权人或使用者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对其经常加以变动,处理不当就会影响20世纪建筑遗产的整体风格和建筑质量,甚至伤害城市民众的集体记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虽然20世纪建筑遗产与我们相距只有百年,但是由于其艺术多元、技术先进、人文共融,使它们的价值更贴近时代,所以20世纪建筑遗产也是文化记忆的摇篮,现代人类必须予以充分关注。
一是使人类发展记录更加完整。今日人类社会,鼓励多样化地理解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评价文化遗产的价值,包括人类从刀耕火种到遨游太空的每一步足迹。而20世纪人类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活动,也远比古代更为多样、更为复杂。20世纪作为社会变迁最为剧烈的文明时期,各种重要的历史变革和科学发展成果,都以各种特有形式折射在20世纪建筑遗产身上,见证了每一阶段、每个角落发生的不平凡的故事,这就是20世纪建筑遗产的重要价值所在,它们详细书写着历史的每一篇章。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应该不仅限于建筑形式,还应当考虑到作为整体构成部分的广泛的生态学、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和文化框架,应当强调记忆的重要性。即“从单纯的建筑角度的文化遗产观,向更加具有人类学精神的、多功能性和普遍性的观点转变”。
二是使社会教育功能更加完善。20世纪建筑遗产形成于过去,认识于现在,施惠于未来。保护20世纪建筑遗产要具有前瞻性,目光放远。文化遗产是有生命的,这个生命充满了故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事成为历史,历史变为文化,长久地留存在人们的心中。2002年,以北大红楼为依托的新文化运动纪念馆向社会开放,成为全国唯一集中研究、收集、展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博物馆。具有非凡意义的场所和事件对公众教育具有特殊价值,应纳入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标准之中,并对其保护策略加以重新思考。例如鸭绿江断桥既是中华民族饱经沧桑和屈辱的写照,又是新中国诞生后中国人民取得反侵略斗争胜利的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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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2-08-24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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