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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结婚证“变脸”
从“发奖状”到“领红本”
从1950年4月30日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至今,结婚证的样式已经变化很多次,“脸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同一时期各地的样式不尽相同。
以前的结婚证基本都是一张和“奖状”差不多大的纸。1994年以后颁发的结婚证,外形类似护照,封面为红底金字,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字样,体积小巧,方便携带。
从“牡丹花”到“防伪标”
资料显示,1949年以前,中国民间的婚嫁习俗一般沿袭旧制。联姻的关键不是男女当事人同意,而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那时的婚书上介绍人、主婚人、订婚人、结婚人以及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都要写出来。有的还要写清楚订婚或举行婚礼时的饭庄,各种名称排了长长一串。
上世纪80年代的结婚证上,四周以麦穗为框,下面是大红花,上面是红旗簇拥着的《毛泽东选集》,远景是林立的工厂和烟囱、壮美的山川、水库及高压电网。
1955年的结婚证,上面还有市长的签名。
从“压箱底”到“法律文书”
1950年的结婚证,除了登记新人及证婚人等信息,更为突出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婚姻确立形式。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结婚证上都印有一句简洁的口号。如在一张1954年的结婚证上,醒目地印着“自主自愿”四个粉红色的大字。到了“文革”期间,结婚证也带上了政治色彩,每张结婚证上都必有一段毛主席语录。
现在核发的结婚证,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结婚证的设计也由复杂的图案变为简单化,并由奖状式变为护照式,方便结婚人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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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新网-东南早报 2012年08月23日 15:59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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