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界传统舞蹈格局的划分
舞蹈学者于海燕依据各国舞蹈文化中所体现的主题内容、艺术法则及该国的地理位置、宗教信仰、民族分布、人种类属、传统文化及语言体系等因素,将世界舞蹈文化格局“一分为八”——她称之为“八大舞蹈文化圈”。这些舞蹈文化圈是:一、中国舞蹈文化圈。除中国外还包括东亚的日本、朝鲜和蒙古。她认为,朝鲜、蒙古在历史上曾是中国的属邦,有着共生的文化;日本与中国的文化交往也是由来已久的,且深受唐代文化的影响。二、印度舞蹈文化圈。指南亚次大陆上的7个国家,历史上曾一统为“印度斯坦”,中国史书中称“天竺”。三、印度·马来舞蹈文化圈。指东南亚9个国家,较多地受印度文化的影响,但也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四、波里尼西亚舞蹈文化圈。主要指大洋洲和太平洋海域诸国,以夏威夷土著、新西兰毛利人的土风舞为特征。五、阿拉伯舞蹈文化圈。指西亚、北非及南欧利比牛斯半岛的广大地区,我国新疆(西域)也属这一文化圈。代表性的舞蹈是盛行于土耳其、埃及的“东方舞”及西班牙的“弗拉门科”。六、拉丁美洲混合舞蹈文化圈。包括拉美的32个国家,其舞蹈文化是印第安人文化(含印加文化、玛雅文化、阿兹台克文化)、西班牙等欧洲文化及黑非洲文化的混合。许多国家有“国舞”:如墨西哥有“哈拉拜”,古巴有“伦巴”,巴西有“桑巴”而阿根廷有“探戈”。七、黑非洲舞蹈文化圈。主要指除北非之外、撒哈拉大沙漠以南的东北、西非、中非及南非的国家与部族。八、欧洲舞蹈文化圈。这是古希腊、罗马文化的沿革,包括西欧、东欧及北美、澳洲等欧洲文化“殖民”的地区,芭蕾文化是其代表。[⑩]
应当说,于海燕对世界舞蹈文化圈的划分是颇有见地的。我想在她工作的基础上,换一种思考方式。因此,我想再度提起库尔特·萨克斯《世界舞蹈史》这部巨著。该书的第二部分是“舞蹈历史”,顺沿的第五章描述的是石器时代的舞蹈,而在这时很难说有完全意义上的舞蹈“文化模式”。第六章描述的是“观赏性舞蹈的兴起和东方文明的舞者”,其中自中东至远东谈到了埃及舞蹈、印度舞蹈和日本舞蹈。[11]
在接下来的第七章,库尔特·萨克斯描述的是“自古至今的欧洲舞蹈”,在古典时期描述的是希腊和罗马的舞蹈;在晚期中世纪描述的是意大利“塔兰泰拉”这种狂热的舞蹈;在1500-1650的《加尔亚德舞》时代,特别提到西班牙热情洋溢的舞蹈对法国舞蹈的影响。[12]这部分的描述给我的印象是:欧洲舞蹈的文化模式,其“倾向性”也总是在游移的——古典时期是希腊和罗马的趣味,中世纪则崇尚意大利,“加尔亚德舞”时代推崇西班牙,“小步舞”时代追随法兰西,“华尔兹”时代滋生了英国的绅士风度,“探戈”时代则转向拉美的生命活力……
在我看来,对世界传统舞蹈格局的划分应首先将“东方”与“西方”界分开来;其次,对东方的划分侧重“古代”而对西方的划分侧重“近世”。这样,东方的舞蹈格局可划分为中国(东亚、东南亚)舞蹈文化模式、印度(南亚、东南亚)舞蹈文化模式、埃及(阿拉伯地区)舞蹈文化模式、西班牙(南欧、拉美)舞蹈文化模式、黑非洲舞蹈文化模式;西方的舞蹈格局可划分为英国(西欧、澳大利亚)舞蹈文化模式、俄国(东欧)舞蹈文化模式、美国(北美)舞蹈文化模式。这样也是“八大舞蹈文化圈”。这种划分既考虑到了某种文化的发生,也考虑到了文化的播迁;既考虑到了文化传承性的固结,也考虑到了文化倾向性的游移;既考虑到了传统文化的当代进程,也考虑到了现代文化的问祖寻根……
三、东、西方传统舞蹈形态的比较
对于世界传统舞蹈人文格局的认识,必须有一个宏观的视野——这就是对东、西方传统舞蹈的宏观把握。事实上,许多舞蹈学者都注意到这一点,他们通过东、西方传统舞蹈形态的比较来把握各自总体的特征。通常在比较中,古典芭蕾代表着西方传统舞蹈,而东方传统舞蹈则由印度古典舞蹈、中国戏曲舞蹈或日本歌舞伎出席。
相比较而言,中国舞蹈学者于海燕在进行东、西方舞蹈形态比较时对“东方舞蹈”的涵盖较宽泛,涉及到印度古典舞蹈、泰国“孔剧”、缅甸“罗摩戏”、印尼巴厘古典舞蹈、日本歌舞伎、中国戏曲舞蹈乃至于黑非洲土风舞。[13]真正对中、西舞蹈进行全方位比较的,首推中国台湾舞蹈学者高棪、李维二人合著的《中西舞蹈比较研究》。该书研究的中心是中西舞蹈动作原理的比较,指出二者的区别。[14]应该说,上述种种“比较”使我们对东、西两方传统舞蹈形态已有了较为明晰的认识,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来进一步阐述东方传统舞蹈的“新世纪精神”。
四、东方传统舞蹈的新世纪精神
东方舞蹈,是相对于西方舞蹈而言的。但二者的界分,并不仅仅具有地理学上的意义。西方文明在近代的崛起,使之与历史、与东方之间界划出了一道鸿沟。从此,与传统生活方式相联系的东方文明(包括东方舞蹈)被归结为传统,而西方舞蹈则成了与“现代”相维系的一个文明范畴。从人类文明史的视角来考虑,东方舞蹈主要包括以印度文明为本源的南亚舞蹈文化圈和以中华文明为本源的东亚舞蹈文化圈。通过已知的种种论述,我们可以看到东方舞蹈的文化特征有三:一、东方舞蹈是“坐的文化”,它对“手舞”的关注重于“足舞”;二、东方舞蹈是“静的文化”,它对“心动”的关注重于“形动”;三、东方舞蹈是“和的文化”,它对“和谐”的关注重于“冲突”。需要指出的是,东方舞蹈上述可以从形态直观到的文化特征,是农耕文明与伦理本位的文化境遇的产物——中国的儒学是这种文化思想的一个集中体现。中国文化“和谐”的理想境界,“中庸”的心理结构,“仁——礼”结构的社会秩序,“至善”的人生主题和行为范式,以及“体用不二”的“实用理性”思维模式,均为伦理型特征。中国舞蹈乃至东方舞蹈在其艺术表现上,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伦理型文化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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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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