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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两国专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召开座谈会
  作者:wxy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7-01 | 点击数:5498
 


  6月23日下午,在我校启夏苑二楼小会议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下文简称“非遗”)专家与越南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成员进行了座谈。会议由陕西师大文学院承办,陕西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非遗”专家傅功振主持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有: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非遗”专家修剑桥,西安市社科院研究员、市“非遗”专家赵宇共,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省“非遗”专家张志春,副院长樊列武,博士刘宁,越南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黎红李,培养处处长刘名营,研究员阮翠鸾。中越双方就陕西省与越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首先黎红李副所长表达了对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承办本次座谈会的谢意,并着重向与会专家介绍了越南的“非遗”保护工作的状况。他指出:1979年越南成立了国家民间文化所,之后扩大为文化研究所,主要针对庙会、谚语、俗语、民间故事、歌谣、习惯法等进行收集、整理工作。多年来,他们以西原(越南地名)为中心地域,以原本保护为主要保护方式,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现已获立了一些国家重点项目,出版了75套史诗。然而,目前,越南和中国一样,正经历着全球化的冲击,现代化使他们对越南的“非遗”保护问题深感忧虑。对此,想听取陕西“非遗”保护的经验和专家们的看法。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陕西是如何保护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二、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文化遗产?如何处理社会发展史和民间文化的关系?三、如何保证民间艺人的技艺得到传承?在越南有一些民间艺人不愿将他们的技艺传授给自己的徒弟,频临灭绝的文化遗产难以得到传承,在这方面,中国陕西是怎么做的?四、在越南存在着这种状况,学者埋头从事民间文化的搜集、整理工作,然而,他们的行为却被社会上很多人视为无助于社会经济发展之举。对此,中国学者怎么看?

  针对越南专家提出的问题,陕西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回答。“非遗”专家修剑桥阐述了陕西省非遗保护的现状:陕西省从2006年分县、市、省、国家四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通过抓重点在立项目和传承人,以文化生产带动文化遗产保护。赵宇共研究员则介绍了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经验,他说目前我省已建立了一套由政府出面、官员组织、专家策划的组织系统,民间文化传承人也享有了丰厚的经济待遇,同时,民营企业的加盟,出版、传媒方面的支持均加强了“非遗”保护工作。张志春教授则从高校教育角度介绍了陕西师范大学通过开设民俗学、民族学等课程,以人才培养加强“非遗”保护。此外,他还主张采取博物馆、开发式保护;并通过策划,以民族传统节日的形式带动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运动,并介绍了已取得显著成效。樊列武副院长提出了三结合方案。“非遗”保护与旅游业相结合;“非遗”保护与节日文化相结合;“非遗”保护与村社文化活动相结合。傅功振教授指出,要优先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成为“非遗”保护的亮点。同时,不仅要重视民俗研究中的信仰问题,更要关注民俗中的仪式。并在上述基础上,改变旧有的“非遗”保护理念,与时俱进,将“非遗”保护工作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让“非遗”保护走产业化道路。最后,傅功振教授呼吁,目前我们正处于西方文化猛烈冲击传统,“非遗”保护工作刚刚起步之际,对此,要以平常心守护自己的精神家园。之后双方就越南国内少数民族的习俗,科研基金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阮翠鸾研究员指出,当前,中越两国都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因此,“非遗”的生产性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更令人担忧的是,越南还存在着社会科研力量与高校严重脱节问题。

  通过近三个小时的紧张而热烈的座谈讨论,大家对中越两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共同问题,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就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在两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差异方面,越南对此有明确的立法,而中国在政策层面和资金投入层面,比越南做的好一些。两国共同的问题是,面对现代化的迅速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快速消亡,作为文化工作者,如何应对这种状况,将成为与会者难题和挑战。

  座谈会结束前,越南社科院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黎红李研究员表达了自己对座谈会的看法:此次座谈将会促进越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他们将借鉴陕西省“非遗”保护的先进经验,以庙会为对象,采取与旅游公司相结合方式,加强本国“非遗”保护。

  文章来源: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网站 20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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