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俗研究》2013年第1期 目录与摘要
[1]王加华.《远逝的天堂》[J].民俗研究,2013,01:2.
摘要:<正>事物总是处于不断的运动与变化之中,作为复杂有机体组合的人类社会亦嗣样如此。因此社会变迁问题一直是诸人文社会科学所长期关注的主题之一。只是与强调“历时性”研究的历史学等学科相比,人类学更强调“共时性”探讨,偏向于在不同族群文化与传统的共时性分析中去追寻“文化的互为主体性”。
[2]刘德龙.坚守与变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几个关系[J].民俗研究,2013,01:5-9.
摘要: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深入进行,其工作重心已由主要重视收集整理申报转入对保护方式的探索和保护措施的细化。针对非遗中部分具有生产性质和特点的项目,提出了生产性保护方式。生产性保护方式在增加传承人和当地民众的收益,提高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非遗事象的积极性,以及促进文化消费、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保护方式在关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属性的同时,其“泛产业化”和现代机器化生产的势头,非遗产品传统工艺与现代工艺的对接,以及非遗事象的大众化弘扬与传统民间工艺的小众化消费等现实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3]刘正爱.谁的文化,谁的认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中的认知困境与理性回归[J].民俗研究,2013,01:10-18.
摘要:在当今国内文化保护运动中,如何界定需要保护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由谁来界定?是我们(学者抑或政府)还是他们(实践者)?界定的标准又是什么?这一系列问题既是运作者面临的实际问题,也是民俗学、人类学需要思考的深层理论问题。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的“文化”更多的是学者界定、政府承认的文化,而在当代学术语境中,文化本质主义早已遭到相当程度的质疑。吊诡的是,面对种种政治主张,实践者的文化认同,恰恰基于文化本质主义。尽管他们所主张的本质性文化是建构出来的,但仍采取本质化的形式。对此,不能简单地予以否定,而应通过理性思考,超越非此即彼的二元论模式,回到文化所产生的历史脉络中去。
[4]朱以青.基于民众日常生活需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以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中心[J].民俗研究,2013,01:19-24.
摘要:生产性保护是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提出的一种新的保护方式,主要是针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拥有具体的生产内容,贴近民众生活,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因此,对其保护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其回归民众日常生活,在生产中保持其核心技艺和核心价值,如此才能使其拥有长久的生命力。
[5]雷秋玉.文化认同与西部“非遗”的公法保护[J].民俗研究,2013,01:25-31.
摘要:“非遗”法律保护的意义在于借由小传统的维系,确保大传统的文化认同。这种意义决定了“非遗”的法律保护应当以公法保护为主导,并在区分文化商品与文化公共品、文化的表达与文化的“文法”的基础上,侧重于文化公共品的提供和文化“文法”的保护。这种保护方式和对象的特定性又决定了政府主导的“非遗”保护应有适当限度,尊重“非遗”的文化本位性。西部“非遗”公法保护制度尚未提升至《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思想高度,在保护实践上还存在忽视民间文化小传统形成的规律性、挟制民间文化认同的弊病,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文化认同的形成,应在尊重“非遗”规律性的基础上,调整公法保护机制。
[6]邵媛媛.社区性组织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实践与作用──以厦门龙源宫的“文物化”过程为例[J].民俗研究,2013,01:32-39.
摘要: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自开展以来便是一种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国家行为,而完全国家化的保护模式存在难以克服的弊端。“遗产”具有私人性和主位性,就文化遗产而言,地方性人群共同体是其原初主体。这决定了我国遗产保护理念和管理体制须向社会化方向转变,充分动员公众与民间组织介入遗产保护。厦门一个“城中村”宫庙理事会为村庙龙源宫申请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实践,折射出现阶段我国社区性组织在遗产保护中的角色和作用,同时反映了遗产保护社会化过程存在的问题。
[7]何群.田野回望:“非遗”保护与“被保护者”的真实世界──以东北渔猎、使鹿民为例[J].民俗研究,2013,01:40-44.
摘要:田野回望,在一个无论是这个国家地理的边缘,还是人文的边缘,回望核心、主流文化、主流话语。也就是说,在关顾和反思历史的同时,“从远处”、“在现场”获得一些有血有肉的冲击,回望核心,在这种来回、往复中获得一些验证和启发。由此,谈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以及小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首先注意解读“被保护者”的真实世界,才有可能达成文化理解和选择有效保护方式。
[8]薛洁.家庭教育传承对于“非遗”保护的价值和意义──以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化传统为例[J].民俗研究,2013,01:45-50.
摘要: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民族之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家庭,作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基本组织载体,其教育意义不可低估。家庭教育在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体系中处于启蒙、基础性地位,具有积极意义。国家、一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应关注和重视家庭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作用。
[9]王娟.游戏童谣“牵郎郎”释说[J].民俗研究,2013,01:51-56.
摘要:“牵郎郎”是明清时期广被学者记录与分析的一首游戏童谣。据记录可知,其至晚在元末的燕京地区已有流传。而相关分析,与以往从“诗妖”角度对童谣所进行的政治化阐释明显不同,而是充分揭示其背后所反映的民众之思想意愿,表现出浓厚的巫术思维。这与当前歌谣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不谋而合,可以看作是歌谣学现代学术研究的先驱。
[10]祝秀丽.解析故事构成要素:雅各布森的理论视角[J].民俗研究,2013,01:57-64.
摘要:以雅各布森的理论视角,重检民间故事讲述行为的构成。构成故事讲述活动有六要素:讲述人、听众、故事文本、故事符码、故事媒介、故事语境。它们有规则地互相作用,共同生成“讲故事”习俗行为。听众和讲述人基于各自的故事库和记忆文本及相关的听讲经验、人生阅历互动;故事文本经由故事符码组合而成,但要通过讲述人运用携带个性化和地方化的口头语言媒介表达,所有这些活动过程都要符合语境并最终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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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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