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唯自然神话方可“历史化”
进化论不仅使中国神话学采用了西方神话发展模式,更有甚者,它往往诱导学者在中西神话故事间牵强比附。例如有人把窃取帝之“息壤”以堙洪水的鲧与盗天火带给人间的普罗米修斯相提并论;《逸周书·度邑解》说武王克商欲“定天保,依天室”作东都洛邑。最近就看见有作者把“天室”解释成天神的宫室,并说古人认为天神就住在嵩山之上,我不知道作此怪论是否受到希腊天神住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启发。学者熟知,嵩山有东西两个石室,东曰“太室”,西曰“少室”,所以“天室”即大室,“少室”即小室。《山海经·中山经》说少室之山东30里曰“泰室之山”,是东周人读“天”为“太”(泰),如“天乙”之作“大乙”。张守节《周本纪》正义把“依天室”解释为“得依天之宫室”,已是望文生义,后人多知张守节“读书太粗”弄错了不少事情,今人不察,进一步造作新论,是粗中之粗。这两个例子表明,关于文化和历史的研究不能停留在一人一事的局部考证上,而要把局部考察与文化的整个背景:文化的精神主流统一起来。中西神话在肤浅者看来即使承认二者的差异,恐怕也只是系统与零星、生动与呆板的不同。我以为这两种神话最本质的差别是西方神话以自然神为中心展开它的故事,而中国神话的主体是文化英雄的崇拜,今试以希腊神话为例加以比较。
我说西方神话是自然神崇拜的表现形式并不是什么新见解,19世纪中期曾有一个“自然神话学派”的理论弥漫于欧洲各国,这派认为“神话和宗教中的神,都是自然物的人格化,尤其是较大星辰的人格化,但是也有气象方面的现象,如狂风暴雨的人格花”。[7](P49)这是欧洲人自己对他们的神话的认识,这派的学说虽然在不少地方受到人们的批评,但关于大自然的物体是神话创作的主要题材并没有错。希腊人称为全知全能的神祇之父、永恒的众神之祖的宙斯(注:以下述希腊神话故事皆见(德)施瓦布《希腊神话故事》,宗教文化出版社1998年版。),学者们认为是辽阔天空和暴风雨的化身,从他至尊的地位和无边的法力看颇与中国三代时期崇拜的上帝相似,但中国人没有给上帝编出一个可与宙斯相媲美的神话故事来,而在希腊神话中我们知道宙斯在奥林匹斯山上有他与众神居住议事的宫殿,他的一个妻子叫赫拉,号称诸神之母。他的另一个天神妻子叫勒托,著名的太阳神福玻斯·阿波罗和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是她与宙斯的孪生儿女。宙斯不以赫拉、勒托等神妻为足,经常还要变化易形到人间去渔色猎艳,他到古希腊彼拉斯齐人的国家与国王伊那科斯的女儿伊娥偷情生下厄帕福斯,后来做了埃及的国王;他到腓尼基与国王阿革诺耳之女欧罗巴姘居,生下三子:弥诺斯和拉达曼提斯做了冥界的判官,萨耳珀冬做了吕喀亚国王;他与另一个腓尼基国王卡德摩斯的女儿塞墨勒苟合而生俄狄尼索斯,后来成为果实与酒神,称巴克科斯;我们从珀耳修斯故事中知道珀耳修斯是宙斯与亚格斯国王之女亲生的儿子;吕狄亚的西庇洛斯国王坦塔罗斯也是宙斯的儿子,他深得宙斯和众神的宠爱,唯有他得以凡人资格与众神同桌进餐。中国三代的国王虽然也自称天之元子,但除了姜嫄履迹、简狄吞卵那样一些朦胧不清的简单故事便再不见他们的来历与上帝有何瓜葛,事实上历朝历代号称天子的人都有自己有案可稽的肉体凡胎的父母。中国人认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是民意的代表,民是神意的基础,一句话,中国文化面对的是人间的事情,神只是用来保障人类公益的工具。上帝也会给人间降下灾祸,但有一个原则,那就是赏善罚恶,它是人间道德的化身。希腊的天神则不然,他们保护人类必以人民敬重他们为条件,由于他们责成人类的献祭过于苛刻引起人类护佑神普罗米修斯的抵制,宙斯竟把他锁在高加索悬崖上让恶鹰啄食他的肝脏,甚至降下暴雨洪水灭绝人类,一句话,希腊天神是与人民利益对立的、不可抗拒的自然力的拟人化。
希腊有太阳神福玻斯·阿波罗,他的部下有日神、月神、年神、世纪神、四季神、时光女神,这些神祇的设置使我们看到希腊人对光耀无比的太阳的功能所强调的是年历的周期。阿波罗常到人间作爱偷情,他曾与雅典国王厄瑞克透斯的女儿克瑞乌萨生了爱奥尼亚人的祖先伊翁,后来又抛弃她们母子;他与姘妇克吕墨涅有私生子法厄同,为向人们证实他的神裔身份驾着太阳车越过太空时坠落身亡。中国人也崇拜太阳,《书·尧典》有“寅宾出日”、“寅饯纳日”迎送太阳的礼仪,《礼记·郊特牲》说:“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人们所重视者在于太阳的四时化育之功。中国的日神似乎也有臣工辅佐,太昊主春,炎帝主夏,少昊主秋,颛顼主冬,但他们都是人间英雄死后配食上帝,而围绕太阳本身并没有任何神话产生。
希腊有海神波塞冬是宙斯的弟弟,能呼风唤雨,发生地震,与埃及国王帕福斯的女儿相爱,他应是地中海汹涌波涛的化身。海洋女神另有忒提斯、涅柔斯。中国的海神直到《庄子》书我们才知道其名为“若”,并与河伯有一段有趣的对话。中国自古崇祀河神,春秋以前这位尊神竟连一个名字都没有,战国书上才知道他叫“冯夷”。此外,希腊的自然神还有水神策雨茜泼,水泉女神那伊阿得斯,谷物女神墨特耳,火神赫淮斯托斯,森林和农业之神萨图思,山神潘。在这些神祇中,火神与中国的祝融类似,而谷物女神与后稷相仿佛。祝融据《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是颛顼氏之子犁死而奉为火神,今人坚持说这是神话的历史化,然同是史官著作,《国语·周语上》记载了他的神迹,“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我们再看被神话学家奉为原始神话总集的《山海经》关于祝融有哪些神异的故事,其于《海外南经》只说祝融“兽身人面,乘两龙”;于《大荒西经》给他编制了一个族谱,说“颛顼生老童,老童生祝融,祝融生太子长琴”,《海内经》又说他是炎帝之妻听訞所生炎居之曾孙,并奉帝命杀鲧于羽郊,如是而已。至于后稷,《西山经》说他潜于大泽,颇类鲧殛死后潜人羽渊;《大荒西经》也给他编个族谱,以后稷为帝俊之子,有弟名台玺,有侄名叔均,然《海内经》又说叔均是后稷之孙,后稷死后葬于都广之野,其余就是播降百谷尽人皆知的业绩。平心而论,中国的祝融和后稷究竟是自然力的人格化还是对控制这些自然力作出重大贡献的文化英雄的神化,仅靠上述零散记载是很难判定的。但是有一人道理是显而易见的,所谓“神话的历史化”意思是神话人物本非血肉之躯而是某种自然力的拟人化,因人格代程度已高,被后人误认为古代实有的历史人物了。如上所述,中国的自然神如上帝、太阳神、河伯、海神、山神、火神直到春秋之世文明之光照临既久而未见关于他们的神话故事,他们何由实现所谓的“历史化”?况且遍翻周秦古籍,何处提到上帝、太阳、河海山岳之神曾是远古历史上的人物?历史上存在着自然神话历史化的可能,但决不可能存在非自然神话的历史化。
在世界各国的历史上,一般都产生过两种崇拜对象,一种是自然力,一种是文化英雄。宗教史上关于宗教起源的“恐惧说”以及“奇观景仰说”都是从自然崇拜出发的。这两种崇拜在神话中总是融于一体的,但何者为中心却有极大的不同。希腊神话中不乏国王、公主、手工艺人乃至芸芸众生的故事:卡德摩斯为寻找被宙斯拐诱的妹妹历尽艰险,他得到天神佑助建造底比斯城,娶爱神阿弗洛狄忒的女儿哈墨尼亚为妻;珀罗普斯虔敬神祇,得到海神波塞冬的帮助,借用他的神车在比赛中战胜伊利斯国王俄诺玛诺斯。按照比赛前的诺言娶了俄诺玛诺斯的女儿希波达弥亚,统治了伊利斯,创办了名闻世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这些是敬神受赏的故事。坦塔罗斯得罪神灵被打入地狱备受煎熬;底比斯王后尼俄柏侮慢勒托神,七子七女被勒托的儿子阿波罗一个个射死;阿克特翁窥视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洗澡而变成鹿被射杀,这些是渎神受罚的故事。就像特洛伊之战实际也是在天神的导演和参与下进行的。这些故事充分体现了在人神混杂的希腊神话中,自然神是居于支配地位的主角,人只是他们手中的玩偶。中国的情况则不然,凡与自然神发生过一些纠葛并或多或少具有神异故事的人物,如取帝“息壤”以堙洪水的鲧,得应龙鸱鸮之助疏通江河的禹,射九日保禾稼的羿,上宾九天的启,为帝司夜的“二八神”,无一不是历史上为民兴利除害的英雄。在战国时代十分盛行的方士仙术渲染下成了半神半仙之人,因为他们原本就是传说人物,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神话的历史化”,倒是十足的“历史的神话化”了。希腊神话中其实也有这种情形,例如前述宙斯与伊娥生子厄帕福斯,母子死后,一个做了伊西斯神,一个做了阿庇斯神;宙斯的另一个人间妻子欧罗巴死后便被奉为地上女神。
自今日看来,“神话历史化”本是在进化论指导下忽视文化多样性的错误假定,它之所以能被很多人信而从之,还有一个历史学的假定形成它的基础,那就是商周“神权政治论”。“神权政治”是早期人类社会必经阶段的观点虽滥觞于十七八世纪的哲学家,对中国史学影响至巨者还是弗雷泽,他搜集了世界上众多民族由巫师演变出国王的事实,很容易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以为全世界最早的政治领袖无例外地出身于宗教巫觋集团。我不愿多占篇幅列举世界各地早期国王不同出身的例子,只想提醒人们,只要看看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或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会知道出现在这两本书中的早期政治首领就都是部落社会的军事统帅。在《金枝》等进化论著作的影响下,梁启超先生很早就定商周是“天治主义”,后来学者进一步为这一假定培土灌溉,于是,甲骨文所见占卜之多,“巫尪”之字从“王”,古代国王为最高的主祭者,便成了中国“神权政治”的“铁证”;而中国政治亦与西方玄同无别了。上述种种皆皮相之论,宗教信仰和仪式在上古无国无之,然其教义与功用各不相同,不能一见宗教现象便归之于“神权政治”的旗帜下。所谓“神权政治”是国家指导下的一种生活态度,真正的神权政治国家,人们把现世看成是来世的必要准备,现世并非人们的最终归宿,生前行善敬神,死后上天堂进入极乐世界,生前作恶渎神,死后下地狱服苦役。我们不必引述西方宗教哲学家的言论,就在希腊神话中也可看出这种人生观。例如他们认为神一共创造了五代人,第一代人是黄金时代,这一代人如同圣人,无生计之累,无病痛之苦,无争夺之患,无衰迈之虞,死后成神,遨游云雾;第二代人是白银时代,他们一生的绝大部分时间处在幼稚无知状态,行为无所节制,他们死后变为魔鬼在地上漫游;第三代人是青铜时代,其为人残忍凶暴,相互厮杀,他们死后离开光明的大地,进入阴森可怖的冥府;第四代人是英雄的一代,因战争和仇杀在灾难中结束了一生,宙斯把他们送到天边大海中的极乐岛,去过宁静幸福的生活;第五代人是黑铁时代,普遍堕落,充满痛苦和罪孽,恶人得势,善人遭殃,神不来眷顾,陷入永劫不复的苦难。这种今不如昔的历史退化论与孟子所说“三王者,五帝之罪人也;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一样,是苦难社会里产生的沉痛忏悔,但是人们不想彻底绝望,第五代人虽然不可能像前四代一样集体回到应该去的地方,但个别善类仍可以特许进入天国,卡德摩斯和他的妻子吐墨尼亚不就在死后双双上了天堂?这种人来自神的创造,最后又回到神的世界的观念很自然使人认为现世仅仅是短暂的过渡。中国古人则不同,他们认为人是天地二气的凝结物,一如草木动植,死便是这具凝结物的解体,魂散于天,魄消于地,也许只有个别人民之救星,善良之俊选可以死后灵魂升入天庭,因而中国人把现世看作是人类的一切,统治者唯一重视的是治乱安危,是权力之勿失;人民所重视的便是长寿、富贵、多子孙,立德、立功、立言。至于宗教信仰、祀神礼仪,无论其多寡,都不过是圣人们用来教导世人(包括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所以与其说三代中国是“神治”,毋宁说是“人治”更得其实。
中国古人既然如此注重现世生活,而把上帝鬼神作“神道设教”,那么就必然缺乏热情去赞美神灵、想象天国,就必然创造不出丰富生动的神话故事,所谓“神话历史化”是子虚乌有的臆测。不过这个臆测一经传播开来,便牢固地控制了人们的心灵不肯松手。张光直教授谈到中国神话时说:“绝大多数研究中国古代神话的学者,都同意下面这一种有力而合理的解释:中国古代神话之少与在这甚少的资料中英雄故事之多,主要的原因是商与西周时代的历史化,……我想证明,中国古代的神话在根本上是以亲族团体为中心的,亲族团体不但决定个人在亲属制度上的地位,而且决定他在政治上的地位;从商到周末,亲属制度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密切联系关系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而神话史上的演变是这种政治与亲属制度之演进所造成的。”[8](P391-393)这是试图摆脱西方神话模式重新解释“神话历史化”的一种努力。本文一开始引述的那位青年学者的话显然就是祖述张氏的样板,岂不知“神话历史化”本身就是进化论产生的错误假设。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当一个信念深入人心后,是如此地不易修正,同书就曾引述一位外国学者德克·鲍得尔(Derk Boddle)的话说:“中国古代自然神话之稀少是由于古代中国人对人类社会政治关系之集中注意及相应的对自然世界的疏略。”可惜未引起张氏的注意。
中国神话学的基本理论差不多都是在前辈学者对刚刚传入的西学尚未充分理解消化的情况下创立的,这些理论借助他们的声望维持了近一个世纪,今天已是新旧世纪之交,当我们回头来省视以往的工作时,便感到中国神话学体系亟待重新构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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