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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油坊 生死维权路
——非遗文化保护为何有法难依
  作者:庄庆鸿 张轶婷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3-02-26 | 点击数:10577
 

  非遗文化保护为何有法难依

  2012年10月开始,原本只懂榨油的高让让一家,“和当地政府搞起了拉锯战”。

  “我们就是拖延时间,晚上睡得很浅,经常惊醒,得时刻小心强拆。”高让让看守搬迁过去的东西,儿子高飞睡在老油坊里面。

  眼看天气一天天转冷,政府工作人员经常来劝说高家签字同意搬迁。据高飞说,甚至有人扬言要“堵路,断你们的电”。一度,高飞生活在“明天强拆队就要上门”的恐惧之中。

  眼看回迁无望,老传承人一家开始了艰难的维权。

  高让让找到了长安区文体广电局,希望他们能从非遗保护的角度,帮助他与区政府沟通。可等来的答复,却是他们也“无能为力”。

  “主管单位都帮不了我,那我该找谁?当时真觉得挺迷茫的。”高让让坦言。

  作为沣峪口老油坊的主管及保护单位,长安区文体广电局为何“缄默”?

  “这两年区政府在搞一个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老油坊所在的沣峪口村也属于规划的范围内。具体如何规划、如何建设,区政府已经交给区城建局操作,我们只是配合。另外,虽然老油坊已成功申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物权仍在滦镇街道办。”通过电话,长安区文体广电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据这位工作人员透露,在传承人和多位非遗保护专家的呼吁下,文体局曾向区政府和区城建局提出过意见。“但得到的答复是‘哪些该拆,哪些不该拆,我们心里有数’,从此,我们也不好管这事儿了。”

  然而,在傅功振看来,虽然有困难,但长安区文体局没有积极站出来为传承人“撑腰”,实属不该。“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就应该由文化部门主导,其他部门配合。”

  当地文化部门也提出过保留老油坊传承人的开发方案。

  这曾让高飞曾一度看到一丝希望:“说真的,即使政府不愿意出钱,只要答应文物局或文化局的方案,我倾家荡产也愿意修建。因为我喜欢这待了几十年的老油坊。作为传承人,我都要尽最大努力的,不为金钱,只为责任。”

  学界如今比较认同的保护非遗文化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

  王智认为,老油坊能够活态存在100多年,“生产性保护”最适于保护这一类项目,也最重要。“在该项目保护中如果过于强调博物馆式的保护,而破坏原有的生产工具、生产环境,把传承人和油坊分开,反而更有遗憾。这使以艺人为主的活态保护陷入被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魁立认为,如果油坊本身维持不下去,博物馆才可以建。

  “如果它是可以继续生产的,搬到博物馆显然没有意义。就像木雕作坊,它现在做得很好,告诉它,对不起,我们要对公众开放,建成博物馆,这是强制性的,当然不行。”刘魁立说。

  可惜,这一切都不能实现了。

  “目前看来,在我国,文化部门还是‘挺不起腰杆’。为什么?”傅功振说,“这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还有缺陷,它仅仅是粗略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在保护的基础上才能合理利用和开发。但具体该怎么落实?具体细则是什么?若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涉及到非遗项目,一定要经过非遗保护部门的审批,也应通过专家的论证。这些都要通过《非遗法》的保障实现。”

  刘魁立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是一个行政法,“主要是规范政府行为的”。“颁布法律之后,最最重要的问题是严格执行。现在很多地方并没有贯彻这部法律,没有关注非遗的真实性、传承性,有时候会急于把非遗项目商业化。这还是对于这部法律的遵守不够全面、彻底。”

  “老油坊是我们发现的,也是我们把它的影响力一步步放大的。对于它,我们是当孩子一样爱护。可是现在,原来的老油坊已经不复存在了,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打击很大。我希望今后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保护是谨慎的、合理的。这样,‘老油坊式的悲剧’就不会再发生。”李健说。

  在2012年的年尾,传承人一家,终于离开了守护多年的老油坊。

  “这个油坊我没能坚持下去,很惭愧。”高飞缓缓地说,“没能坚守,只是因为现实太残酷,太复杂。在老家我们会继续榨油。我相信,我会继续努力。”

  在他们搬离的第二天,老油坊的院落轰然化为一片瓦砾,只留下了榨油的主屋。

  现在,高让让已在距离原址几公里外的自家后院,重新建造油坊。

  “毕竟不是在老院落榨油了,感觉不一样。几代人在沣峪口老油坊榨了120多年的油,到我这儿就被迫离开了,想起来还是会觉得苦涩。不管怎样,我还是要把技艺传承下去。”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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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新网-中国青年报 2013年02月25日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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