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在北京落下帷幕,188项非遗项目和近2000件展览实物让观众看到了非遗生产性保护取得的硕果。然而,在欣喜之余,记者发现非遗生产性保护目前也存在着诸多政策瓶颈,制约着非遗项目继续做大做强。
非遗企业盼望减负
“在前几年的调查中,传统手工艺企业税负最高的达到33.6%。”南京大学教授徐乙艺在非遗生产性保护座谈会上表示。在记者采访中,不少非遗项目传承人表示,目前的税收有点负担不起。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只要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了80万元就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实话说,我作为一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制作的云锦才有30%的利润,扣除税收后就所剩不多,而对于一般的非遗传承人,利润就更薄了,有的甚至会赔钱。”南京云锦木机妆花手工织造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金文说。
一些企业为了生存,采取了化整为零的做法,将企业分成若干个工作室,变成小的纳税人,缴纳较低的定额税。“但是这同样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无法做大企业规模,并且纷繁复杂的账目让管理难度也大大增加。” 徐乙艺表示。
企业感到税收较重的原因与非遗项目的特点也有密切关系。“我们产品的原材料基本是从农村采购的,一般是直接支付现金,不可能开发票。”冀派内画技艺传承人王自勇提起税收有些头疼。他说自己的企业使用天然水晶、琥珀等贵重材料,制作精美的鼻烟壶和香水瓶。由于原材料大多来自农村,农民无法提供发票,这就意味着企业所需缴纳增值税中的进项税为零。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这无形中就增加了企业需要支付的增值税额。
安徽宣笔、北京景泰蓝、山西老陈醋等非遗项目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我们应该研究一下非遗企业是否可以参照农副产品的征税方法。”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马盛德建议。目前我国对农副产品部分实行增值税减免,或定额税率的征收方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融资难制约企业发展
对于苗族银饰技艺传承人杨光宾来说,面临的问题不仅有税收,还有资金问题。他说:“我们的原材料都很贵重,采购一次就需要很多钱。”因为缺乏投资,杨光宾只好替买家重复加工已有的银器,无力开拓更大市场。“我们曾经想要贷款,但是银行不给贷。” 杨光宾说。对于大多数非遗项目来说,作坊、传习所等小微企业确实很难从银行筹得资金。
“对于银行来说,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较高,容易增加贷款不良率。同时,如果按照服务大企业的模式来服务非遗企业,人工成本很大,难以做到收益覆盖风险。”深圳世纪华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投资公司项目总监刘欣说。
其实, 2010年4月,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文化企业投融资难、评估抵押难、上市融资难等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条件。
“但是对非遗项目的投资来说,目前的政策效果还是有限。”刘欣认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分布较广,尽管国家对于非遗项目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拨款也逐渐增多,但是仅仅能满足各地最基本的需求,如传承人培训、组织展览等,尚不能满足企业投融资等问题。“在政策之外,还需要民间资本投入非遗的生产性保护。” 刘欣表示。
“国家应在土地划拨、博物馆建设等方面给予非遗企业支持。”王自勇建议,企业有了土地做抵押,贷款就相对容易。
知识产权保护提上日程
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西藏自治区藏药厂副厂长洛桑多吉,在工作之余还有一个任务,那就是到各地的药店去打假。作为非遗项目,藏药七十味珍珠丸是由玛瑙、麝香、藏红花等近百种宝石和植物制成的珍贵药物。然而,由于这种药物的供应量有限,所以在市面上出现了一些其他品牌的七十味珍珠丸。“这些药没有按照严格的要求制作,有的减少名贵药材的使用量,有的改变了配方,还有炮制也不规范。”洛桑多吉表示,这样做出来的药可能会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的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被社会重新认定价值的今天,很多人也看到了其中蕴藏的商机,因此也纷纷借用非遗的招牌做生意,但是由于没有掌握非遗传承的核心技艺和完整流程,所以多数是照葫芦画瓢,生产出的也是假冒伪劣商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针对非遗的知识产权和商标权的保护,特别指出“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尊重其形式和内涵,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要“综合运用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种手段,积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商业开发利用”。
以前,洛桑多吉发现了假药,只能跟当地的药监局联系,遇到有些地方配合就能把假药查处,而多数地方的药监局对此并不是很积极,这让他很无奈。“去各地打假消耗了我们很大的精力,以后我可以尝试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权了。” 洛桑多吉说。
北京市珐琅厂如今也走上了专利保护的路子。“2010年,我们为钱美华大师设计的一款景泰蓝作品《周器垒》申请了专利。”该厂总经理钟连盛说,目前企业已为4种经典器型申请了专利,今后遇到被仿冒的情况,就可以借助法律来维权。(本报记者 屈菡 实习记者 边思玮)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2年02月21日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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