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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1月28日电(记者 颜牛)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民族文化艺术研究会获悉,云南省在滇西北地区相继规划、实施了60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村(区)建设,并带动全省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
云南省民族文化艺术研究会会长李国林说,为探索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活态保护”的有效途径,云南省在怒江、大理、丽江、迪庆4州市开展大规模调研后,提出了以社区为单位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村(区)的构想,并在滇西北地区规划、实施了60个保护村(区)的建设,带动各州市、县制定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并付诸实施。
李国林介绍,目前,云南省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相继建立,一些民族地区正开始向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州、县的目标迈进,确保了民族文化多样性可持续保护与发展。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是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区内至今仍保留着原始、神秘的“勐梭龙潭”“永克落园”“司岗里部落”“龙摩爷圣地”“木依吉神谷”“佛殿山三佛祖遗址”等人文痕迹,成为佤族文化的活化石。
近年来,云南省开展了大规模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普查,基本建立了省、州市、县三级非遗名录体系。从2010年起,云南省财政每年安排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25个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民族文物和古籍的收集整理、濒危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口传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从2011年起,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1000万元。
文章来源:新华社 2012-01-28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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