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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8日,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文章,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茅临生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总结近年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王文章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保护方式并举,保护成效明显;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名录体系建设、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等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对外交流渠道继续拓展,国际影响力日益提高。
针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王文章要求,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挖掘和深刻认识祖国传统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着重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和保护与旅游的关系。
王文章强调,今后一段时期,非遗保护要重点转向微观的、长效的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的建设上,要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强化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完善调查制度,加强普查成果的整理利用;加强名录项目保护与管理;健全传承制度,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学艺者的培养和扶持;继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文化生态保护区科学、合理的建设模式;开展宣传教育,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弘扬;拓宽交流渠道,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为期3天的会议还安排了交流、考察等多项活动。广东、山西、安徽、四川、甘肃、宁波等省市和中国艺术研究院分别介绍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普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行政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关负责人约150人参会。(来源:中国文化报 记者:李珊珊)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2011-12-09 09:51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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