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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部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宝山吹塑版画
上海部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海派剪纸
上海部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海派黄杨木雕
在“非遗”传承人方面,目前也有少数项目“传承人不传承”或根本无法传承的现象也屡屡出现。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郑土有曾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核,他发现有些项目并不适合申报,有些传承人甚至是管理者而不是手工技艺的掌握者。有些项目,申请之后,也并未见实质的保护措施,可谓“徒有虚名”。为此,郑土有表示,“非遗”项目需及时复核清理,不然对项目本身也是伤害。
对于传承人不传承,“非遗”在列项目保护不好的情况,陈勤建教授表示,今年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了规定,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传承人;对于传承、保护不力的“非遗”项目,则有明确的退出机制。
上海市“非遗”中心办公室主任张黎明也表示,目前,上海市“非遗”保护部门也在讨论出台相应办法,加强项目管理,考核管理办法,评估相应标准,并将根据新的非遗法,出台项目或传承人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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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网-《东方早报》 2011年11月21日08:24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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