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结构主义人类学的创始人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在《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1969)中把互惠理论运用到个人群体之间的交换关系中,以此发展出了“表亲婚姻 理论”。因此,列维·斯特劳斯成为建构婚姻交换理论时间观的第一人。他的结构分析将社会区分为两种不同的交换体系:即限制的交换(restricted exchange)和一般交换(generalized exchange)。(注:林淑蓉《生产、节日与礼物的交换:侗族的时间概念》;231页,载黄应贵主编《时间、历史与记忆》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1999年,台 北南港。)列维-斯特劳斯的交换制度观点与莫斯的观点相比颇为一致,两者都认为赠礼是某种更为抽象的东西,即联结那些社会成员中的关系网的象征性表现。(注:埃德蒙·利奇著《列维—斯特劳斯》,120页,昆仑出版社,1999年。)列维-斯特劳斯为研究礼物交换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美国实体主义流派经济人类学家博安南(Paul Bohannan)在描述非洲提夫人的个案时,把物品分为三类并赋予不同的意义,对不同类型的物品有不同的道德评判,同一类型的物品可以交换,但不同类型的物品的交换,被视为不道德的、可以制裁的行为。(1969)(注:王铭铭著《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144页,三联书店,1997年。)
布利泽(K.Burridge)在互惠义务支配的兄弟姐妹关系和并不涉及直接互惠回报的父母子女关系之间作了区分:礼物则是父辈对孩子不求回报的馈赠。(1969)(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莱博若(Takie Sugiyama Lebra)通过考察日本人对“恩”(on)礼的回报而质疑了互惠关系中的“完全回报”。她证明,在日本社会的等级情境下,处于下级位置的赠送者根本不能回报从上级那里收到的礼物。(1969)(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在新几内亚岛作田野调查的萨里斯堡(R.F.Salisbury)把有关仪式上贵重物品的均衡交换说成是“互惠的意识形态”的一个例子。安德鲁·斯特拉森(Andrew Strathem)更为关注在等级情境中送礼者较之受礼者的优越性(1971)(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V.P.瓦图克(Veb Prakash Vatuk)和希尔娃·瓦图克(Sylvia Vatuk)考察了印度种姓等级情境中不对称的送礼关系,分析了礼物交换在不同等级的人之间的意义(1971)(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7~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科林·约翰逊(Colleen Johnson)进一步阐述了礼物在巩固人际关系中的作用(1974)(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莱博若对日本的礼物研究中认为,互惠交换方面由两种类型构成,一种是趋于对称而另一种趋于不对称(1975)(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
贝夫(Befu)(1977)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交换关系的角度来界定礼物的流动并总结出五种交换关系模型(注:梁捷《关于市场发生的笔记》,北大在线。)。
葛里高利(C.A.Gregory)对礼物交换与商品交换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了两者之间的二元对立框架。他还把婚姻中女人交换与礼物交换联系起来,通过交换双方所获利益的大小对礼物交换进行分类(1982)。他是对礼物交换进行最详细分类的学者。
美国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的互惠观点与再分配有关。再分配是波朗尼提出与互惠并列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一种从“付出”到“返还”的完整连锁系统,表现在一个共同体内部,普通成员向拥有政治、宗教权力的领导者义务奉献财物或劳务,然后领导者又通过节日盛宴或其仪式,将自己聚集的这些财物、服务返还一部分给普通成员。哈里斯则认为再分配的交换体系最好理解为互惠的扩大形式(1983)(注:[美]马文·哈里斯著《文化人类学》,88~103页,东方出版社,1988年。)。
帕里(Party)和格罗利·拉赫贾(Gloria Raheja)两位学者具体分析了印度种姓中的檀施之礼给地位低下的人带来的危害及影响(1988)(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1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帕里和布洛克(Bloch)通过比较礼物和商品两者所体现的社会文化内涵来加以区辨两者的关系(1989)(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霍微乐(Signe Howell)承袭莫斯和韦纳尔(Annette Weiner)把礼物与人相关联的脉络,将交换的物与人的关系扩展到死去的祖先及超自然的交换关系中,并在此基础对交换进行层次划分,还强调在讨论交换关系时应关注物与进行交换的个人或群体之间的关系。(1989)(注:林淑蓉《生产、节日与礼物的交换:侗族的时间概念》,256页,载黄应 贵主编《时间、历史与记忆》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1999年,台北南港。)
韦纳尔十分赞同莫斯关于毛利人“豪”的论述(1992)(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并在波朗尼的“互惠准则”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再生产模型”(model of reproduction)。(注:Susana Narotaky,NEW DIRECTIONS IN ECONOMIC ANTROPOLOGY,PP.50,PLUTO PRESS,1977。)
阎云翔在总结人类学互惠理论的基础上,延伸出自己的观点。在借鉴贝夫的交换分类法时,他提出表达性礼物和工具性礼物,并把前者与送礼场情相结合。(注:阎云翔著《礼物的流动》,50~6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二、互惠的分类、定义、范畴
互惠理论随着时间的发展和分析视角的扩充而逐渐形成和发展,并得到不断的丰富。以下将尝试从互惠交换所包含的内容和性质来对互惠的分类、定义、范畴进行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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