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神话,人们总以为它是一种古老的文学形式,它或者存在于人类的童年,或者存在于当代民间;其产生的机制,在于人类天生有一种幻想的癖好。然而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样看待神话有失于简单化。尤其经过当代宗教学家对神话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之后,人们日益明确地认识到,神话不仅是一种文学形式,而且还是一种宗教的观念形态。无论是哪一个民族的神话,当然都首先是一种故事,可是神话这种故事,讲述的必定是神和超人的事情,其本质的特征就在于它是用言语展示神圣。神话中的实体与事件,总是来自世界的创始时代,它有效地为万事万物提供了根据和目的。由此,许多人都把神话看作一种观念形态的世界模式,它明显地或潜移默化地作用于人类的行为,人类的社会,人类的智慧和认识。
尽管迄今神话研究依然没有成为“热学”,但古今中外始终有一些矢志不移的学者和思想家,力图揭示神话之谜。神话研究滥觞于古希腊时代,并且形成了三种分析的方法。首先,人们把神话看作一种比喻,如认为荷马史诗所描述的根本不是一场真正的战争,而是描绘了一切人心中善与恶的殊死搏斗;与这种心理学的解释不同,另一些人提出神是人自己创造的。神祇们穿人衣,说人语,并在言行举止上与人类相同;除了这种理性主义的解释之外,还有人提出神话即是历史的学说,认为神话中的英雄和神祇,全都是杰出人物的神圣化。
在古希腊时代和19世纪的科技大发展之间,相隔着基督教神学统治时代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古希腊时代所奠定的神话研究的基础,在文艺复兴时代崛起的人文主义,启蒙思潮,理性主义,浪漫主义和进化论的推动与影响下,迅速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至19世纪中叶,神话研究不仅有了一个宏阔的历史框架,而且强调实证的科学精神和方法。一般说来,任何一门学科在其开创的时代,大都先为本学科奠定基础,亦即提出和明确本学科的任务和方法。然后以此为基点进行深入细致的科学研究,形成不同学派争鸣的繁荣局面。神话研究亦是如此,它在19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经过一段“沉默”(实际上是深入)之后,在本世纪中叶以后,出现繁荣的迹象。这种繁荣,不仅表现为科学研究硕果累累,而且表现为多学派多维度的探讨与争鸣。如果加以归纳,可以发现下述六种新的走向。
一 浪漫主义的新发展
浪漫主义与理性主义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特别强调情感的作用,珍视体验的价值。在神话研究中,浪漫主义特别关注神话所展示出来的原始人的精神风貌。他们认为原始人,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个完整的人,他们不同于文明时代片面追求理性的人。可是人追求全面发展的本能是压制不住的,尽管在文明时代,神话似乎衰败不堪了,但神话的精神依然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体现出来。
瓦尔特·F·奥托①,于1955年发表了《神话》一文,他说:“理性的王国越是压抑神话,世界就越非神圣化,关于神圣的原初知识就越加退入感情与内在的生活之中。世俗之物变成接近于宗教的东西,并且很快占据大块地盘”。基斯·W·博勒①也认为,宗教的神话并没有在现实生活中消失不见,但是非信仰的发展却把宗教的东西压缩成内在的体验。美国著名的民族学家A·E·詹森②,以翔实的实地考察资料(东印度尼西亚的塞兰岛与南伊利安岛<新几内亚>)说明,神话最初具有相当实在的表现生命意义的功能,但是后来,“表现”变成一种“用途”,即由群体对神话与仪式的自发的体验,变成一种由政权组织的,为神权政治服务的重复性义务行为时,神话就变得令人厌倦,而与神话同构的祭祀仪式(如阿兹特克人的人祭)也就变得让人觉得残酷而且毫无意义。这三个人虽然把自己研究的重点放在不同的方面,但在珍视甚或留恋“神话精神”方面,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浪漫主义的学者在强调情感和体验的重要性时,很容易让人感到他们所说的“心领神会”与神秘主义相距不远。比如大名鼎鼎的M·伊利亚德③,虽然他提出“另一种时间”乃是理解神话的关键,世界各民族历史中的神话,无不体现了人类逃避时间的愿望及其对天堂的思考,从而使人们对神话“顿有所悟”;但是伊利亚德认为,处于早期阶段的所有人类都很容易地与神界交流,可是后来却只有巫师上天入地了。同样,巫师的活动最初纯粹是自然而然的,但到后来也要靠麻醉药来通神了。这种观点在巫术史中的确有震聋发聩的作用,因为它暗含着由大众体验到巫师个人体验的历史性转折。然而这种早期人类皆能通神的说法,令许多人感到其中神秘主义的味道太浓。
二 “神话-仪式论”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
神话-仪式论作为一个学派,同英国学者S·H·胡克④的关系尤为密切,特别是由于他在1933年编辑出版了《神话与仪式》一书,从那时起,与仪式相关的神话就一直受到人们的特别重视。不过从发展趋势上看,人们已越来越不局限于用因果关系来解释神话与仪式的关系。比如S·莫温克尔⑤就曾下功夫研究了《圣经》中的赞美诗,他发现这些赞美诗既不是相应仪式的原因,也不是结果,而是对某些仪式起固定的作用。他还发现,这不是《圣经》所特有的现象,在世界各民族中的新年佳节,国王即位等仪式里,神与祭司之间的对话,往往有这方面的功能。
“神话-仪式论”在二次大战后成为一门显学。之所以如此,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外在的而又明显易见的原因是这一学派的学者们一直争吵不休。看来,不同观点的争鸣不仅没有削弱一个学派的势力,反而从内部焕发出一种不竭的生命力;同时也必然吸引其它领域的学者关注并参与这些争论,由此成为“热门话题”是自然而然的。当然光有争论而不深入,是不能长久的,神话-仪式论之所以长期风靡西欧和北欧,还在于学者们特别注重大量掌握详实的资料。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专家,往往在古代语言(苏美尔语,阿卡德语,乌迦尔语,希伯莱语,埃及语等)方面,有高深的造诣,从而使他们的论据充实而可靠。
在这方面,颇有代表性的是Th·H·加斯特,他认为神话与仪式是彼此并行的。根据他所大量掌握的近东地区的文献资料与考古资料,他指出神话属于宗教的范畴。神话与文学性的故事传说有很重要的区别,前者只能在特定场合才能讲述,后者却是随意的,既没有什么禁忌,也不分什么人物。神话与文学故事之间,既有区别亦有联系,经过原始阶段,戏剧阶段,礼仪段,文学阶段的洗炼和改造,神话最终会演变成文学故事。
但是,或许出于专业的偏执与自尊,任何一个学说或学派,都易于把自己发现的事物关联和性质说成最重要的或最本质的。神话-仪式论学派亦不例外。然而,正如基斯·W·博勒所说:“但若考虑到在探讨解释时有多方面的选择:经济现实与文化现实;社会的分层;政治;生存危机;人类创造性的想象;以及一代学者反复谈论的神圣存在,再把这种联系摆在第一位就显得武断了。此外,还有许多例证说明某些仪式或神话来自人的幻觉与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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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宗教学术网 2009年12月29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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