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康对国家级非遗项目粤绣的发展一直很“闹心” 资料图片
随着轰轰烈烈的申遗工作进入尾声,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进入“后申遗时期”.然而,申遗时期所表现出来的“重申报、轻保护”和非遗文化主体的缺席现象正在蔓延。
10月15日,正当以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重要议题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之时,来自全国各地的8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贵州民族学院,就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拿非遗项目就像拿奥林匹克金牌
如果从昆曲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个“第一次”算起,中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已经开展十年了。2004年,中国签约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6年,国家设立了“文化遗产日”;2011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获得通过。而在地方,各种关于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数万个项目相继申遗,更加凸显出全国上下对非遗保护的热情。
在中山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业博士生导师高小康的记忆里,当年我国刚刚加入联合国非遗保护公约时,很多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还摸不着头脑。而仅仅数年之后,“非遗”便成为了一个妇孺皆知的热门词汇,以至于街头的凉茶铺和烧饼的包装纸上,都能看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赫赫名号。
对于这样的现象,高小康将其称为“中国文化特色的社会现象”:一个本来很生僻的文化事件,由于国家的重视、政府的支持而迅速地膨胀放大,变成了轰轰烈烈争申遗的运动。高小康认为,这几年来中国的申遗工作有点像奥林匹克运动,各地拿项目就像拿金牌,政府官员常常以拿到多少个高级别的非遗项目作为一种政治业绩来追求,这样的做法非常具有“中国特色”.
“追求政绩、追求商业利益的冲动导致行政决策的非理性化,已经给非遗保护带来了种种问题。”高小康说,从申报假非遗、“死”非遗到有名无实甚至弄真成假的假保护,还有因政绩表现和商业性开发的需要而造成的破坏性“保护”等。“显然,现在需要从盲目追求上名录、上项目,转向更加科学地评估非遗保护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中国“非遗”保护工作应该超越前十年
基于对中国非遗现状的观察和思考,高小康认为,当下中国的非遗保护工作,从观念到策略,应当超越前十年以调查和申报项目为中心的发展,而进入“后申遗时期”.
所谓“后申遗时期”,不仅仅是指非遗保护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更意味着对前一阶段“非遗热”的重新审视和反思。以申遗为中心的时期是非遗保护的启蒙和普及时期,而当申遗变成轰轰烈烈的文化运动乃至大规模的产业开发运动时,对于非遗以及整个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展的认识和实践,也显出了许多误读和片面性,包括非遗保护中的一些基本观念、目的、政府策略和行政工作路线,都需要以非遗法的形式加以厘清和确认,引导整个非遗保护事业走向有序、深度发展。
高小康特别指出,“后申遗时期”并非意味着非遗调查和申报代表性项目的工作已经结束。“事实上,还有大量调查申报工作需要进行。”他认为,“后申遗时期”的调查、申报和保护工作,应当在吸取已有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更加科学一些。对于一些非遗项目在申报成功并产生宣传效应后,保护措施尚未实施就遭到哄抢式开发利用,致使文化权益被侵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现象,可以引入“文化预警”机制,让保护意识和行动前置与强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抢先开发获利的冲动,避免申遗成功、遗产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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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11-11-04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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