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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巩固继嗣制度的强化剂。
继嗣制度是各族社会达成历时延展的重要环节。它的运作须以一定的继嗣原则为基础。所谓继嗣原则指的是,一个世系群的成员们在传袭名位和财产时应遵循的基本规范。继嗣制度的运作旨在通过“法理性排除”(jural exclusiveness)的手段,根据社会需求,使自我一辈只与父方或母方某一特定范围内的亲属,按社会公认的血缘亲疏等次建立联系,从而使特定的个人有资格从特定的前辈那里承袭某些先赋性的权利和义务。继嗣制度是与世系的计算方式或直系亲属的确认方式紧密扣合在一起的。在母系社会里,人们只用母亲一方的亲子连结关系来确定名位和财产的承袭规则;而在父系社会里,则情形正好相反。当人们按父系或母系中的任意一系实行继嗣时,自我只能通过世系群中男性或女性中的一种相应性别来追溯那条上下沿展的亲子系谱线。在实行连名制的民族中,这样的亲子关系系谱线正是通过亲子连名制度得以体现和被强调的。恩格斯曾指出,在一些正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演化的印地安部落里,为了将子女列入父亲的氏族,从而使子嗣们能继承父亲的财产,于是形成了用父亲氏族的族姓来给子嗣取名的习俗。④与这些印第安部落中的姓氏制度极其相似的一点是,苗族社会中的亲子连名制,在起源和传承上都与继嗣制度存在着难解之缘。就其初始功能而言,我们可以说,亲子连名制乃是为了便于确认亲子之间的名位、财产承袭关系才应运而生的,它对于苗族社会中单系继嗣制度的确立起到了强化剂的作用。而且,在后来的演化过程中仍一直对相应的继嗣原则起着维护和强调的功能。
尽管苗族的民间口传古歌中留下了关于苗族远古执行过母系继嗣的传说,但却并未留下母子(女)连名的任何实例。事实上苗族社会很早就已成为父系社会。传统上,苗族社会长期实行从父居和父系继承制,名位和财产的承袭只限于男嗣而排除女嗣。正如苗族学者李廷贵教授所指出的:在苗族传统社会里,“私人财产,是子承父业,父母所遗产业如房屋、田地、牧畜、农具和家私、白银,为儿子继承,女儿无继承权;若无儿子,则女儿可得所遗动产中的部分财物(主要是白银),其所遗田地、山林、地基、房屋等,则为叔、伯之子继承,再则由其家族、宗族继承。”⑤这段文字充分反映出了苗族社会实行父系单系继嗣的特点。具有继嗣关系的世系群有扩大的和最小的两种。苗族社会中在继承权上具有首位优先权的是血亲关系最亲的最小世系群,这样的单系世系群一般只包括男系的祖、父、子三代。当最小世系群出现绝嗣时,继承权才扩展到由有共同始祖的若干世代后裔组成的扩大世系群中。苗族的亲子连名制与这一继嗣特点是互相呼应的:为了强调和维护最小世系群在继嗣上的核心地位,苗族的亲子连名制度除了非常强调父子之间的连结关系外,还特别强调祖、父、子三代之间的亲子连结关系,于是出现了中国其他民族中罕见的祖、父、子三代连名的结构类型。就是在最小的父系世系群绝嗣时,扩大世系群中也不是人人都有平等的继承权的,这时的继承权是由与该最小世系群血亲关系最为亲密的即离连名系谱中两者共同连缀对象世代最近的人来享有,在这里,连名制仍然充当了用以强调继嗣原则和分辨财产继承关系的手段之一。人们从苗族人名的连缀关系,即可对财产继承资格状况一目了然。在这种意义上,亲子连名制度无疑已成了社会学家乔治·赫伯特·米德所说的那种人们藉以与相关事物形成互动关系的象征符号。
(二)辨认宗亲关系的凭据。
在历史上,苗族是一个长期饱受压迫、灾难深重的民族,为了生存和发展,他们被迫颠沛流离,不断迁徙。频繁的辗转流徙,往往使得很多有着共同宗亲关系的家庭各一方。由于重山阻隔,交通极为不便,分迁后的人们一般极少往来,甚至可能数代人或数十代人都渺无音信。但是因为每个苗族成年男子都能熟练背诵自己宗支的名谱,因而他们在远行异地遇到本族同胞或在本地碰到来自他乡的苗族人时往往可以凭借苗名宗谱来辨别相互之间在宗亲关系上的亲疏远近,两者的住地不管相隔多远,只要是宗谱中有若干代祖先名相重合的,都可以准确无误地认定为同宗之人。除了因天灾人祸所致的迁徙外,同一聚落的氏族或宗族内部随着人口繁衍,也会导致一些宗支向异地的分迁,时间一久,相互间的宗亲关系必然会被淡忘,到了需要辨认宗亲亲疏关系时,同样也得借助于亲子连名制的宗谱。在这里,亲子连名制的连名宗谱显然成了苗族人辨识和确认宗亲关系的有效凭据。例如,贵州台江县巫脚交的张姓苗族与剑河县久仰乡的邰姓苗族虽然汉式姓氏不同,居地各异,但这两支苗族人却清楚地知道他们都是同一家族的后代。他们正是通过对两者父子连名宗谱的比勘来确认这一点的。张姓苗族长老能够背诵宗谱有45代之长,从远至近依次为:有打一信有一昂信一尚昂一九尚一罗九一故罗一相故一板相一留板一贵留一裕贵一讲裕一老讲一刀老一老刀一勇老一力勇一记力一加记一书加一耶书一果耶一飞果一报飞一啊报一报啊一两报一六两一斗六一报斗一随报一义随一翁义一你翁一又你一生又一报生一九报一当九一九当一容九一送九一耶送;而剑河县久仰乡的苗族长老所能背出的41代宗谱连名中,从有打到记力的19代与上述巫脚交张姓苗族宗谱完全相同,从啊记起的各代人名就不同了,啊记以下22代连名为:啊起一渣啊一兄渣一鄂兄一字鄂一甘字一冬甘一打冬一兄打一鸡兄一亮鸡一十亮一月十一记月一左记一波记一今波一老今一牛老一当牛一万当一引万。⑥他们之间的枝分是从啊报和啊记这一代才开始的。从中可见,对于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人们只要将他们所属家族的连名宗谱放到一起来作一番比较,就能知道他们之间是否有共同的宗亲关系了;如果已明确两者之间有若干代相重合的部分,还可进一步根据祖先分支的早晚来判断血缘关系的远近,分支的代数离今越近者;血缘关系就越近,反之,则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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