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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历时性的角度来为民间信仰定位,那么它虽不及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那么显赫,但若上溯其源,则往往追及太古。它的历史要比任何一种创生性宗教都更为长久。无论国家宗教还是世界宗教,本质上都是原生性宗教的“改革者”;而民间信仰,却是原生性宗教的“继承者”。在“万物有灵论”的作用下,原生性宗教中的自然崇拜比较发达,天地日月,山川河流,风雨雷电,皆有神灵。但是自“绝地天通”(注:《尚书·吕刑》记载说“皇帝”(颛顼)委派重、黎“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有观射父对此事件的解释。关于现代学者徐旭生、杨向奎、博德、陈来对此事件的解释,可参见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M].上海:三联书店,1996.20~27.)以来,原始的氏族—部落宗教发生了分化:一部分(如天地日月崇拜等)适应社会结构的剧变(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演化成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归属上成为统治者们的专利品,在功能上成为统治者控制社会的精神工具)演变成民族—国家宗教;另一部分则滞留在民间,成为民众的信仰。三者在时序上形成一个“品”字形。在世界上的许多民族中,所有的民族在被征服后,外来统治者的宗教信仰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而被征服者在接受新宗教的同时,有可能继续保留其原有的信仰。这些被保留下来的宗教信仰大多演变成民间信仰。但在成为征服者的民族中,或者在通过联姻与征服并举而不断膨胀的民族中,宗教信仰在进入文明社会的门槛时也逐渐分化,阶级分化与国家政权出现的结果,使官方的宗教仪式成为统治者的特权,(像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不同层位有不同的宗教特权)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下层民众的民间信仰。但是民间信仰的“民间”性质,是对照上层文化、主流宗教和某些宗教特权来把握的,不能以为民间信仰截然地专属于下层民众(特别是人生礼仪和治疗巫术等),而是属于社会的全体(官员在私生活的领域中也是个“民”),只不过由于社会等级不同,仪式的排场或说“规格”也有所不同。
二、民间信仰的“散”和“聚”
无论是由于外来民族的征服,还是在本民族的社会分化中由统治阶层采取“绝地天通”的政策,某些宗教特权的垄断,使一部分原生性宗教信仰及相关的宗教行为,随着占主导地位的氏族—部落宗教的分化演变为民间信仰,这就进入了可称之为“散”的路径。由于失去了原有的组织外壳,民间信仰虽然有时也依附于后来的家族组织和村社组织,但就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整体而言,已不再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人们在有病时除了请中医“郎中”,有时也请巫婆神汉;在久旱不雨时,人们有时也要祭拜龙王。但是普通百姓既无权参加祭天地日月的大典,也不能祭五岳三川。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社会的发展,民间信仰进一步演变,其“宗教性”日益淡化,有些观念和行为慢慢地变成了民俗:人们依旧除夕守岁,但已多不知晓“年”原来是个可怕的精灵,更无从谈何恐惧;人们依旧五月初五包粽子,但已不是献给神灵,而是给自己或亲友享用。
如果我们将位居社会主导地位的宗教、民间信仰和民俗作为三个不同的层面,那么民间信仰在“散”的路径上似乎是一路走下去。但这实际上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民间信仰的“散”,还表现为一种横向的不断出现的民间造神运动,这是和许多学者所主张的宗教由多神信仰向一神发展的“聚”的路向不同。除原有的自然神灵和祖先神灵外,民间造神的主要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犹希麦如(注:犹希麦如(Euhemerus,前340~前260年),希腊神话作家,以其《圣史》闻名。)的“人死封神论”,即将真实的历史人物奉为神灵,代替原有的自然神灵,如屈原死后民间将他奉为江神,伍子胥死后民间将他奉为潮神。汉代以前的门神是春秋时齐国的一名勇士成庆(又叫成荆),汉代的门神成为一对,名叫神荼和郁垒,唐以后又以秦琼和尉迟恭取而代之。由此愈演愈多,《封神演义》中列举的雷神有22位,而《历代神仙通鉴》则说雷部有36面雷鼓,有36神司之。另一种是以讹传讹,当民间将伍子胥奉为潮神后,传来传去竟成了“五髭须”,在为其造神像时必五分其须。唐代诗人杜甫和陈子昂生前皆官拜“拾遗”(注:拾遗,官名,唐武则天时置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宋代改为左右正言。),他们死后即有人立祠纪念。然而到了宋代,乡间已不知杜拾遗为何人,于是杜甫就变成了“杜十姨”,陈子昂变成了“陈十姨”。更有荒唐者,温州有人将“五髭须”和“杜十姨”婚配成一庙,(注:《蓼花洲闲录》:“温州有土地杜十姨,无夫,五髭须相公无妇,州人迎杜十姨以配五髭须,合为一庙。杜十姨为谁?杜拾遗也。五髭须为谁?伍子胥也。若少陵(杜甫)有灵,岂不对子胥笑曰:‘尔尚有相公之称,我乃为十姨,何雌我邪?’”)而在陕西地界,“杜十姨”竟成了10位妇人。(注:《陕西通志》:“西安府白水县拾遗庙因兵毁,乡人建祠,塑十妇像,呼为十姨,至金令陈炳掘得诗碑,乃杜甫庙也。遂毁像祀甫。今庙废。”)
民间信仰之“散”的路径形成横竖二条线的交叉。从纵向的角度说,民间信仰由原生性宗教演变而来,再变为民俗,在宗教的观念、情感、行为和组织四个要素方面,宗教性越来越少,越来越“俗”化(这个过程还不能等同于世俗化,因而我们不用“世俗化”这个概念)。从横向的角度看,新的造神运动中虽有许多荒唐的产物,但明显地沿着将原有的自然神灵人格化的道路继续推进,(将“杜十姨”化作10位妇人可以看作一种极端的表现)没有人格化的将其人格化,已经人格化的再来一次(如屈原和伍子胥)或多次(如门神)的英雄人物化或历史人物化。此外,这种人格化的造神运动的发展还反映了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的趋势。新出现的民间神灵许多是行业神,如戏班奉唐明皇为守护神,卖饼的店家多把汉宣帝(传说曾卖过饼)供于肆中,墨匠敬吕洞宾等。还有的是将一种行业的不同职能再人格化为不同的神灵。在广州有座著名的祈子神庙“金花庙”,其主神为金花夫人,附祀的有张仙、华陀、月老、花王、桃花女、斗姆等,可谓集天下生育之神于一堂,同时庙里还供奉着20位奶娘神像,其名号为保痘夫人、梳洗夫人、教食夫人……她们各有所司,实为奶娘的不同职能的人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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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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