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诗经学中,史诗概念的出现比怨刺诗、情诗、农事诗和燕飨诗等概念的出现要晚得多。《诗经》中的史诗是“五四”以后学者们运用西方的诗歌艺术理论研究《诗经》的新的发现。自从有人提出《诗经》中存在史诗以后,立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和极大兴趣。这不仅是由于这些诗歌的重大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而且直接关系到在世界范围内对于中国文学的看法。西方学术理论界曾经流行一种偏见,认为中国没有史诗。这种偏见以黑格尔为代表,他认为在东方各民族中,只有印度和波斯才有一些粗枝大叶的史诗,“中国人却没有民族史诗,因为他们的观照方式基本上是散文式的,从有史以来最早的时期就已形成一种以散文形式安排的井井有条的历史实际情况,他们的宗教观点也不适宜于艺术表现,这对史诗的发展也是一个大障碍”[1]。事实上这是黑格尔的臆测之词,不是建立在充分掌握中国文学作品基础上的科学论断。《诗经》最早的德文译本出现于1833年,当时黑格尔已经逝世一年而未及见到,所以他关于中国没有史诗的论断是不足为训的。那么《诗经》中到底有没有史诗呢?这集中在对于《大雅》中的《生民》、《公刘》、《绵》、《皇矣》和《大明》等五篇反映周民族创业开国历史的诗歌的看法上。学者们的认识并不统一,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这五篇诗歌是史诗。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有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高亨《诗经今注》、陈子展《诗经直解》和林庚、冯沅君《中国历代诗歌选》等,此外还有散见于一些学术刊物的论文。他们认为这些诗篇是周人自述其开国的历史,歌颂了后稷、公刘、太王、王季、文王、武王的辉煌功业,具有史诗的性质和特点。
另一种意见认为这五篇诗歌够不上史诗的规模,不能肯定为史诗。具体说法各家稍有不同: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余冠英《诗经选》等称之为一般叙事诗;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称之为历史叙事诗;朱自清《古诗歌笺释三种》引吴康《诗经学大纲》称之为记叙类;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认为它们“与后世的叙事诗相当接近”[2]但缺乏动人的情节和鲜明的形象。可以看出,按吴、游之说,这几篇作品不但说不上是史诗,而且也算不上严格意义的叙事诗。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诗歌有些学者认为也属于史诗的范围,如《大雅》中的《崧高》、《烝民》、《韩奕》、《江汉》和《常武》。陆佩如、冯沅君认为这五篇和《生民》等五篇“所记大都周室大事,东迁以前的史迹大都具备了。我们常常怪古代无伟大史诗,与他国诗歌发展情形不同。其实这十篇便是很重要的作品。它们的作者也许有意组织一个大规模的‘周的史诗’,不过还没有贯串成一个长篇”[3]。高亨认为《商颂·玄鸟》也属史诗,陈子展认为《大雅·文王》与《商颂》五篇也是史诗:“合《商颂》五篇读之,可作为殷商史诗读,则与已读之《小、大雅》多篇关于周先世开国之诗具有史诗性质者同也。”[4]此外杨公骥认为《商颂·长发》具有一定的“史诗因素”[5]。
可以看出,关于《诗经》中是否有史诗的认识是很不一致的。不少学者对《生民》等五篇诗歌为史诗之说作了论证,如有的学者根据马克思论述希腊神话时提出的史诗“三要素”,肯定了这几篇诗歌的史诗性质,具体理由有三:①《生民》诸诗产生于野蛮和文明交替时期,是艺术发展尚不发达阶段的产物;②《生民》诸诗具有鲜明生动的形象和一定的故事情节;③《生民》诸诗具备了马克思提出的史诗的三个“必要条件”(“三要素”):神话、歌谣和历史传说[6]由于学者们的努力,这方面的论证比较充分,所以这五篇诗歌为史诗之说,赞同的人越来越多。至于另外十篇(《商颂》五篇和《大雅》中的《崧高》、《烝民》、《韩奕》、《江汉》、《常武》)的史诗性质,虽有高亨、陆侃如、冯沅君、陈子展等著名学者加以大力肯定,但由于他们都没有展开具体论证,而且至今也未见他人论证,因而赞同者不多。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商颂》等十篇作品是否为史诗的问题是一个很有研究价值的学术问题,因为它不只可以挖掘和肯定一批史诗,丰富我国的史诗殿堂,而且联系《生民》等五篇作品统而观之,更有可能比较清楚地看出我国史诗所具有的不同于其他民族史诗的重要特点,这或许会有助于我们在更高的层次上认识我国诗歌发展的特点以及我们民族的审美心理特征和文学审美情趣。加强对史诗的研究和对这十篇作品的进一步辨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
二千年来的《诗经》研究实践说明,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很多疑窦丛生的难题,而史诗研究又是其中颇为突出的一个[7]。综观二千年来史诗研究的成果,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周人灭商以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在思想观念方面不断惨淡经营,在继承和发展殷商奴隶主阶级的思想遗产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宗教、政治、道德互补互济的统治思想。他们一方面宣扬上帝、天命,所谓“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大盂鼎》),“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周书·召诰》),“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周书·梓材》),肯定周人代商是上天的意志,殷人贵族和广大奴隶都要臣服;另一方面又强调“进德修业”,祈天之惠,所谓殷商“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周书·召诰》),“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不注意德行修养,就要遭到天的唾弃。所以周人注重道德修养,防止行为浩荡,这样才能“保民”,缓和阶级矛盾。周人作《生民》等五篇诗歌,其中所贯穿的一条重要思想线索就是这种君权神授、代天行治、敬德保民的思想观念。这种思想稍加改造也可以为封建统治阶玻服务,因而为后来的封建统治阶级广泛接受。这也正是历代经生对于《生民》等五篇诗歌所宣扬的这种思想能够心领神会的根本原因。自《序》、传始,历代说诗者对周人五篇开国诗篇的这种思想性质多少都有所触及。欧阳修《诗本义》说《皇矣》:“古人举事必称天,于兴师讨伐尤托天命。”方玉润《诗经原始》说《大明》:“追述周德之盛,由于配偶天成也。”“首尾三章极言天人感应之机,捷于影响……”逆天者天必亡之,顺天者天必昌之也。”这些都可谓削切之论。不过他们对这些思想多是从正面给以肯定,而根本不能认清其反动实质而予以批判。在为数众多的研究者中,除王夫之等极少数人之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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