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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昌雄]民族审美文化论
  作者:杨昌雄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7-07 | 点击数:11684
 
1.文化与民族审美文化
我们说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总和,即广义的文化。中国古代虽然没有文化的定义,但与文化紧密联系的论述相当丰富,仅从《礼·乐记》中就有不少的论述:“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即礼,易令人厌烦的东西,鼓励人行礼,就是文;乐,人所喜欢的东西,常使人乐而忘返,对此加以抑止即文。实践“文”的过程即文化的过程和审美的过程。因此,先人们认为:“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赐民爵位曰文”(《史记·谥法解》)。把“文”看作人创造物质与精神的结果。显然,与现代文化定义相吻合。
西方哲学家谢林说过:美学是哲学大厦的拱顶石。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所包容的,也意味着审美所包容的,且是人类文化的精华部分。也可以说,高层次的优秀文化是以审美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化创造的过程与审美过程紧密联系。广义来说,美即创造,创造即美。从审美发生学角度看,民族审美文化是人类文化创造的最高表现形式,亦最充满魅力的部分,是人类自我价值实现的最高体验。因此,民族审美文化必然在最大限度内显现出一个时代文化创造的最高的价值和意义。各民族的审美创造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同民族的各种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审美创造都具有一种共同的审美理想贯穿其中,即人类的审美创造是对人自身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的占有。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必然是通过人的各种文化形式表现的,人的各种文化就其终极价值取向都表征着的目的性和自由的追求。因此,各民族审美文化创造的理想与人类文化创造的目的性是一致的。各民族的文化创造都包容着美的创造,换句话说,各民族的各种文化成果都包容着审美的内涵。民族审美文化不仅仅存在于民族文艺的审美活动中,且包容于民族各种文化活动及其成果之中。就此,我们说民族审美文化普遍存在于民族社会文化的多种领域,且是各种文化的高级的、优秀的成果。这从质的意义上规定了民族审美文化不仅仅是“西方文化中心论”者想象的那样,工具理性绝对精神是人类的终极价值。也不是民族虚无主义者认为的那样,只有那些工业化的民族才有优秀的审美文化。“汉文化中心论”也就不攻自破了,是华夏各民族创造了包括主体民族汉族在内的中华民族审美文化。汉族审美文化包容了各少数民族审美文化,少数民族也吸纳了汉族的审美文化。显然,民族审美文化与文化普遍的联系性,是民族审美文化所包容的内涵之一。
2.民族审美文化的界定
八十年代末以来,审美文化一词从西方引进,近几年成为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在西方,科学迅猛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文化分化为诸多门类,艺术与审美同科学、政治、道德以及社会功利活动割裂开来。随着西方现代化的实现和进入后工业社会,科学技术高速发展,使人们更多地失去生动的情感和整体而进一步异化。要改变这种由工具理性文化造成的弊病,就要把情感自由的审美艺术活动渗透社会的各领域,重新把人类文化整合为有机整体,把真、善、美重新融为一体。把艺术审美活动与人的社会生活结合起来,反对将理性和感情、现象和本质、社会性和自然性二元对立的体源哲学和美学,把中国文化重视情感、重视整体、追求天人合一来弥补西方文化之不足。从而消解心与物、本质与现象、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状态,找回人类失去的感情与整体。(注:参见《再谈‘审美文化’》,《浙江学刊》1997年第5期第44 页。)在这种背景下,西方人提出审美文化概念。我国引进了审美文化概念以后,不少学者也提出引进此概念是否适合国情,并提出对审美文化定义的不同意见。主要代表性观点有:一是审美文化是整个文化中具有审美性质的那部分,所谓审美性质即超越功利目的性。二是审美文化是人类文化发展高级产物:社会发展到后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艺术与审美渗透到文化的各个领域,并起支配作用。三是审美文化是现代文化的主要形式,也是高级形式,它把超功利性和愉悦性原则以及自由创造精神渗透到整个文化领域,以丰富人的精神生活。四是审美文化是以文学艺术为核心的,具有一定审美性质和价值的文化形态或产品。(注:参见《再谈‘审美文化’》,《浙江学刊》1997年第5期第47页。)
上述四观点对我们规约民族审美文化定义有一定的启发,但不能套用到民族审美文化定义上来。民族审美文化概念,顾名思义即民族的审美文化。是由民族+审美+文化组成的合成词。民族修饰审美,审美又限定文化。可以说,审美是从民族这个角度来看审美的,与以往美学视角有别。审美限定的文化,即审美的那部分文化。
从上述第一种观点看,审美文化当然是指人类文化中具有审美性质的那部分文化。但这里对审美特性的理解不够全面,没有民族审美文化的规定性。
第二种观点则完全不能采用,它是指西方后工业社会的审美文化现象。然而,全球进入后工业社会的民族,只占世界各民族的一小部分,与民族美学所指的民族审美主体对象不符。(注:参见拙作《民族审美主体概念辨析》,《广西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世界各民族生存环境的多样性,从本质上制约了各国各地各民族生活的多样性,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既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结果,又是民族审美文化多样性的现实基础和依托。可以说,没有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就没有民族审美文化的繁荣。各民族自然环境的多样性规约了民族经济文化的不平衡。现实世界是各民族处于后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农业社会甚至处于更低级的社会形态。现阶段,不可能有划一社会形态的人类社会。因此,民族审美文化也就不能仅指工业化社会阶段的高级文化了。而只能把“人类文化发展的产物”,理解为特定时代的或说某个历史阶段的高级文化产物。民族审美文化有其鲜明的时代性,一个时期的民族审美文化的高级形式,只能昭示着那个时代的民族审美理想形态和特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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