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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保护要“提炼优质基因”
生产性保护方式,是中国探索出的符合中国“非遗”特点和规律的一种保护手段。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司副司长马盛德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项目都是适用生产性保护方式。中国将“非遗”划分为十大门类,其中适用于生产性保护的主要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部分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生产性方式保护着眼点在保护,强调“生产过程”,关注体现“非遗”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环节。在开展生产性方式保护过程中,一定要坚守住“非遗”项目手工制作方式和手工技艺这一底线。
但是,“生产性保护”在市场竞争中也遇到困境。据报道,广州剪纸协会原有高级技工300余人,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剪纸加工基地,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欧美、港澳台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如今,虽仍有许多订单,但是却面临租金高、成本上升等问题,导致人员剧减,被迫由原来的文化经济商业中心撤离。这甚至整个中国的剪纸行业都遇到的类似问题。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田青表示担忧:“一些地方在‘非遗’项目创新上走了弯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变为精髓尽失的‘转基因’产品,弱化甚至异化了其传统文化内涵,实质上是对传统文化、技艺的一种破坏、伤害。”
“不同门类、项目的‘非遗’有不同的媒质和保护方法,但其中的‘优质基因’应普遍包含:形态构成要素、特定的实现方式及其文化内涵与渊源等因素。提炼‘优质基因’,有助于非遗科学化传承及对‘合理利用’与‘破坏性保护’的辨析与判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资华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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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6月11日 03:04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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