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相信我们很多人都能举出个把例子。昆曲、古琴艺术、徽墨、宣纸制作技艺……这些我们或熟悉或陌生的传统技艺,都是对非遗这个词的生动诠释。
我国近十年的非遗保护工作,不仅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非遗,而且初步积累探索了一些符合我国非遗特点和规律的保护方式和手段。比如:针对处于濒危状态和传承困难的项目,提出了抢救性保护方式;针对一些文化积淀丰厚、非遗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提出了整体性保护的方式等。
其中,“生产性方式保护”的理念,尤为引人关注。这是针对非遗中部分具有生产性质的项目而提出的保护方式。即,在不违背传统手工生产规律和运作方式,保证其本真性、整体性和手工核心技艺的前提下,使传统技艺、传统医药、部分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到积极有效的保护。
可以说,在对非遗的众多保护方式中,这种方式和我们日常生活的距离最近:飘逸精美的刺绣丝巾,春节时场院里张贴的年画,治病救人的中医药,工艺考究的徽墨……这些制作技艺都属于“非遗”的生产性保护范畴——如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也正是这种生产性方式保护容易走上“歧途”,并面临着诸多挑战。
问题:传统技艺受到工业化生产的冲击
思考:守住手工制作特色是“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底线
唐卡,是藏族文化中特有的绘画艺术,多取材于佛经故事和藏族的历史、政治、文化、社会生活,被称作藏民族的百科全书。其特点是画师以珍贵的天然矿物质作为原料,精心地手工绘制而成。一幅唐卡所需周期长、精力大、成本高,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和收藏价值。
然而,近年来的手绘唐卡艺术受到了印刷品唐卡的冲击。现在,一些价格低廉、工艺粗糙、没有收藏价值可言的印刷品唐卡,因其成本低、生产快捷正在悄然流行——打着“唐卡”的名义进行纯商业的工业流水线生产,这完全不是对古老唐卡艺术这一非遗项目的“生产性方式”保护,因为它严重违背了传统唐卡艺术的传承与发展规律。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手工绘制的唐卡艺术,在绘制过程中体现着画师对民族宗教文化的虔诚之心、敬畏之心。而在机械生产下的唐卡则完全丧失这些文化意义,彻底成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如果我们对这样一种现象熟视无睹,不及时制止并予以规范,必将对这一古老而技艺精湛的藏族绘画艺术带来不利影响,最终背离非遗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保护初衷。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许多。如一些地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非遗项目漆器的制作过程中,用工业的化学原料替代健康、环保的矿植物原料,让此类非遗产品既失去了环保的特质,也失去了本真性。还有个别非遗木雕技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作过程中手工生产的成分越来越低,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现象。
在极度关注物质文化,甚至崇尚拜金主义的当代社会,人们对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往往变了质——很多人只顾“开发”非遗项目中的经济利润,让工业化生产取代了手工艺制作。这虽让商人获利不菲,却大大伤害了这些生产性的非遗技艺及其文化内涵,甚至断送其文化生命的血脉。
要知道,生产性方式保护的终极目的,不是对这类非遗项目进行“开发”,而是在生产与经营流通等环节中,使其得到有效健康的发展,最终达到科学保护。它与目前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中推行的生产经营模式有很大的不同:在非遗保护领域,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第一位的是保护手工艺的“生产过程”。
面对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价值的非遗项目,我们绝不能像开采小煤矿一样那么粗野——遏制对非遗项目的过度开发、盲目开发、甚至大肆滥发现象的发生,是当前非遗保护工作的紧迫任务。
问题:对非遗的传播缺少现代理念
思考:非遗保护需融入时代气息
在市场环境中对非遗项目进行生产性方式的保护,这要求我们一方面“抵制”住市场的诱惑,守住手工制作这条底线;一方面则要积极“利用”好市场的特点,敏锐地捕捉到时代的需求,将现代气息融入非遗产品之中,从而在拓展市场的同时,传播这些产品所蕴涵的传统文化的密码。遗憾的是,我们不少非遗手工产品,虽保持了原汁原味的古老技艺,却没能跟上时代和市场的需求。
如目前我国非遗生产性项目的产品包装工艺普遍粗糙简陋,影响了这些产品的推广。我国土家族、侗族、壮族、黎族等少数民族织锦技艺,在生产过程中被很好地坚守,其产品样式传统,工艺精美,但由于包装和推广方式单一简陋、缺乏民族特色而没能开拓出市场,进而遮蔽了其中的文化密码。还有藏族、羌族、土族、撒拉族等民族的刺绣艺术、赫哲族的鱼皮制作技艺、一些民间美术类作品等等也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利用市场时代增强非遗的影响力,不仅仅需要我们在非遗产品中融入现代设计理念的包装,还需要及时转换产品功能,以适应人们的需要。以国家级非遗项目“衡水内画”为例,传统内画艺术主要生产各类鼻烟壶产品,但现在这类产品的需求量大大降低,因此内画的这一传统功能随之改变——目前,这一项目在保留传统技艺的同时,主要设计生产化妆盒、香水瓶、微型的个人肖像瓶,及其它装饰性和观赏性较强的新型产品,从而赋予了这一技艺以新的时代内容,为创作者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生产性方式保护的非遗项目,承载的多是有着千百年历史的古老技艺。古老技艺之所以能够葆有生命力,除了人们有意识地保护与传承,还有一点就是被后人不断赋予新的时代气息,使自己在保留传统基因的同时,被注入新鲜的元素。
因此,今天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与发展,必须和当下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让非遗保护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和理解,让“非遗”活在当下。面对具体的生产性方式保护的非遗产品,我们需要对其进行个性化和民族化的包装,突出其文化特质;需要顺应时代发展,转换其功能,适应当代人的需求。只有“一手坚守传统,一手握住现代”,才能让这些产品赢得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喜爱,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更好地传承、传播非遗。
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保护非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标志着我国的非遗保护事业将进入法制化的轨道,让人们对非遗保护的未来充满信心。作为我国非遗保护重要方式之一的生产性方式保护,符合非遗自身规律和特点,只要我们在实践中认真研究总结,把握方向,注意引导,遵循遗产规律,就一定能够在带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作为非遗事业的守护者和发展者,我们需要保持理性,始终对祖先创造的文化遗产怀有敬畏之心,在对非遗项目进行生产性方式保护时把握好“尺度”;与此同时,我们应在实践中找到“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衔接点,共同推动古老技艺走进新生活。
文章来源:求是理论网-人民日报 2011年06月09日 11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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