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非遗”资源
在学界,生产性保护被生动地称为“活水养鱼”,即在生产实践中使“非遗”的工艺流程、核心技艺等得以有效保护、传承。
“生产性保护方式,是中国探索出的符合我国‘非遗’特点和规律的一种保护手段。”文化部非物质文化司副司长马盛德认为,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这一方式对保护具有生产性质及特点的“非遗”项目,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如广东凉茶采用传统工艺和配方进行生产,产值由原来的3亿元提高到300多亿元;国家级非遗项目“衡水内画”在保留传统工艺和绘画的基础上创新样式,新产品畅销欧美等地区。
在合理利用“非遗”资源的同时,一些地方、个人对“生产性保护方式”却存在误解。在实践中,一些地区打着保护的“旗帜”对不具备生产性质的“非遗”项目盲目、过度商业性开发。如同“小煤窑”一样,粗野的过度开发方式破坏了濒危文化资源。
对于这种现象,马盛德表示,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项目都是适用生产性保护方式。我国将“非遗”划分为十大门类,其中适用于生产性保护的主要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部分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
与此同时,一些地区断章取义简单地将生产性开发等同于商品开发,把一项手工艺术品发展成有较大效益的工业产业。制作数量的规模化、生产方式工业化、艺术品味雷同化、手工技艺科技化,使手工技艺本身与传承者处于濒危状况,背离了“非遗”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保护初衷。
拿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的唐卡来说,其制作过程非常讲究用料、画工以及艺人的基本功。它以珍贵的天然矿物质作为原料,制作一幅精美的唐卡需要一年左右。但近年来,随着“藏族艺术文化热”兴起,机器印刷批量生产的印刷品唐卡充斥市场,廉价、工艺粗糙的“速成品”令古老而精湛的藏族绘画艺术濒于失传。
“一旦项目的制作工艺完全机械化,被现代工艺取代,将会断送‘非遗’项目的生命,也就丧失了它的文化价值和艺术魅力。”马盛德提出,生产性方式保护着眼点在保护,强调“生产过程”,关注体现“非遗”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环节。在开展生产性方式保护过程中,一定要坚守住“非遗”项目手工制作方式和手工技艺这一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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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新网-新华网 2011年06月02日 15:57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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