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个问题就是“伪非遗”事件不断发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铺开后,四级保护体系已经建立,传承人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得到了很好的建设,如果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因为其投入大规格高专业性强,可能找不到多少令人质疑的地方,但省市县级名录中是否有伪造现象,或者假遗产出现呢?事实是肯定的。在一些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我们会发现那些所谓的传承人竟然是当地的开发商或者某些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他们的理由也很充分。申遗需要资金,他们可以赞助,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也是需要他们的积极参与,同时因为那些掌握民间技艺的人不懂文化也不懂得申报的程序,因此开发商成为他们的代言人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传承人的弄虚作假几乎成为当前申遗中常见的现象,如果任这种现象继续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受到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能真的得到保护就成了大问题。
还有些地方,为了提高当地的知名度,不断提出“打造文化”的旗号,一些地方为了打造某民族文化村,可以隐瞒评估专家,将村庄中本不属于这个民族的村民都冒充某特色民族,以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旅游相号召。有些地方为了提高当地知名度干脆约请名人前来助阵,把假民俗当真民俗宣传。冯骥才先生在《文化可以打造吗?》一文中指出:打造文化叫得这么响,其中一个明显的经济目的——发展旅游。因为,人们已经愈来愈清楚文化才是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旅游资源。一切文化都是个性化的。文化的独特性愈强,旅游价值就愈高——这里所谓的打造文化其本质是对原有文化的一种资源整合,一种商业包装,一种市场化改造。这种打造和真正的文化建设完全是两码事。诚哉斯言!所有的文化一旦进入市场,只是被浅薄地利用,那些表面的形式能够获得市场的青睐,而深刻的文化内涵却常常遭到遗弃。这是文化市场化的结果也是媒体参与文化制造的最终结果。更有甚者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将一些在精神层面上根本不能带来正面影响的所谓名著反派人物带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列,而且让其改头换面成为当地旅游文化的旗帜,从风月和色情的角度惹人眼球。
比如近十年来,山东阳谷、临清和安徽黄山市都纷纷举起“西门庆故里”招牌,竞争不息,西门庆也被一改在传统文学名著中“大淫贼、大恶霸、大奸商”的艺术形象,华丽转身成为当地政府追捧的文化产业英雄。在阳谷看来,无论是《水浒传》,还是《金瓶梅》,最核心的人物并非武松,而是西门庆。狮子楼本来是西门庆丧命之地,可阳谷更乐意把它改造为西门大官人的浪漫之地。比阳谷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山东临清亦力挺西门庆。临清的“西门庆项目”亦力压阳谷,其“金瓶梅文化旅游区”项目,占地8公顷,以名著文化为载体,展示明清时期运河城市市井休闲文化。
与阳谷、临清的喧哗不同,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则是“骚动”了一把。徽州区围绕“徽文化体验和休闲度假基地”这一旅游品牌,开发建设完成投资9亿元。2006年,黄山市徽州区突然声称将投资2000万元开发“西门庆故里”、《金瓶梅》遗址公园等项目,并于当年5月1日对外开放。徽州区称,根据考证,西门庆不是山东人,而是安徽人,是徽商的代表。此举立刻激起全国的广泛关注。
西门庆文化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进行保护和开发吗?我们应该保护怎样的文化遗产?这应该成为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首先需要解答的问题。“伟人宅第、名人故居有历史认识价值,地主院落、汉奸的宅院同样具有历史认识价值。但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认识价值即使是负面的也可以保护或保留,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认识价值如果呈负面状态,则很难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加以保留了———如历史上的缠足习俗、典妻习俗等等尽管也有很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也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或是口述史调查的方式加以记录,但决不能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传承或弘扬。”(1)我们必须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标准,除了具有审美价值、历史价值还要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品质。必须明白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值得保护和传承。尤其是在保护非遗的今天,更不能借助非遗保护的名义,强奸文化,打造伪民俗,以非遗的名义扭曲传统文化,甚至将文化垃圾以保护的名义重新死灰复燃,混淆视听。一定要分清什么是真正的非遗什么是伪非遗。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了摇钱树,因此在不断的经济利益催促下,他们可以打造假民俗,可以把已经取得的非物质文化无限扩大,为得的是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其实是在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生态,也在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
另外,我们知道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产业价值,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为文化资本,让老百姓消费历史,消费文化,提高非遗在普通民众中的普及率,把中华文明传承下去是正确的。但过分地开发和利用,甚至不惜弄虚作假和营造淫秽暧昧的风月文化必然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无穷危害。诚信的缺失更将带来人们对此工作的怀疑。
(原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2月1日,原文发表时有增删)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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