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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牛春梅)《非遗法》日前高票通过,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昨天,在文化部举行的专家座谈会上,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王家新透露,2011年中央财政非遗保护预算达到4.15亿元,这比9年前翻了400倍。
王家新表示,《非遗法》的出台,使得非遗保护的财政支持不再只是凭感情而是有法律支持。他用数字的变化来证明这些年对非遗保护的逐渐重视:“2002年还没有非遗这个提法时,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经费是100万元,2004年达到2000万元,从2002年至2010年用于非遗保护的经费一共是10.26亿元,2011年中央财政的预算则达到了4.15亿元,9年间翻了400倍,这在其他领域是非常罕见的。”
对于《非遗法》的诞生,众多专家都表现得非常激动,国家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资华筠甚至流下了眼泪。另一位副主任委员乌丙安则表示,《非遗法》让他们这些保护者可以硬起腰杆理直气壮地工作了,但实施细则不可滞后,因为很多具体的工作还需要细则支持。比如非遗项目的退出机制、境外组织或个人调查非遗等问题,都会有许多具体细微的工作要去做。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按照《非遗法》的要求将制度细化,转化为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非遗法》,文化部将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一系列培训班,对全国非遗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日报 2011年03月02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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