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火文化与彝族传统体育
彝族人对火怀有莫大的亲切。彝族创世史诗《勒俄特依》中说:“天上坠下一个火球,火球落到地面后,燃起熊熊大火。待火熄灭后,升起三股雾,下了三场雪,雪源经过风吹雨打后形成了各种动植物和人。”正谓“为了创造人类燃,为了诞生祖先烧”。从中可以看出,彝族是把火作为世界的本原的,是彝族人的“道”。而动植物和人都是由火衍生出来的。
3.4.2.1 高寒山区民族体育对火的依存
先秦古籍《山海经·海外北经》载:“有青兽焉,壮如虎,名曰罗罗。”体质人类学告诉我们,这是彝族先人在经过生存环境的顽强斗争和自然淘汰的结果,也是不断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的结果。在这个交换过程中,火充当了不可替代的媒介作用。彝族史诗《阿细的先基》中说:“人们有了火,会把生的肉烤成熟的吃。”另一史诗《查姆》也说:“用火来御寒,用火来烧东西,……生吃生果有生味,熟吃熟果味道美。”可以说,火具有的炊爨、取暖、照明等功能迅速提升了人类战胜自然的能力,尤其是对彝族身体素质的塑造,为彝族体育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平台。与云南傣族等其他民族相比,彝族人肩宽、膊大、腰圆,尤以绝对力量和肌肉的爆发力突出见长。
3.4.2.2 游牧、刀耕火种对彝族体育特质的历练
《史记·西南夷列传》载:“罗罗,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地方可数千里。”数千里的游牧跋涉,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方位的确定,尤其是在夜晚。而火这一“夜间的太阳”往往充当了指路的明灯,引导着人们奋勇向前。长时间的游牧迁徙,练就了彝族极度的行走耐力和激烈的冲刺能力。咸丰《邓川州志》卷十六载,彝族男子“蹑险如平地”;脍炙人口的“云南十八怪”中也流传着“老太太上山比猴快”。撵山、奔跑和攀岩等彝家人喜爱的体育活动,都折射出了“各类文化景观都镌刻着各地生产生活印记”的真理。彝族摔跤也是在长期的抓、驯牲畜时,推、拉、扑、抱、摔、掼等动作的模仿与实战中日积月累形成的。
说到彝族的生产方式,就不能不提到山地民族的刀耕火种,光绪《丽江府志稿》卷一载;“罗罗:散处荒山,刀耕火种……诸夷鲜与往来。”简易的生产方式滋育着体育的萌芽,彝族人乐于参与的“三步乐”就是模拟如何在荒山上刀耕火种、勇于拼搏的身体动作形成的。据实地考证,过去,彝族百姓按土司头人之规定,先种完土司头人之庄稼,方能种自己的。为抢节令,大家不得不在火炭尚未完全熄灭,土地尚在发烫时忙着播种。人们没鞋穿,脚烫得难受,只好走三步就把脚抬起来跺两下。农忙过后,回忆起火地上播种情景,模仿当时动作跳跃三步,然后在原地跺两下脚,便形成“三步跳”,后来又配上清脆的竹笛和雄浑的三弦,便形成今日之“三步乐”。
3.4.2.3 推崇“火文化”的社会制度对民族体育的洗礼
彝族体育也是在彝族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由血性与威猛的观念铸塑而成的。彝族的历史是一部饱尝民族争战疾苦,充满刀光剑影的血泪史。解放前,凉山彝族为奴隶制经济,其他彝族聚居区均为封建地主经济。无论是奴隶制还是封建制,彝族人民都遭受了极其残酷的压榨和剥削,也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反抗。仅以方国瑜先生的《彝族史稿》所载二史例佐证。《天启滇志·沿革大事考》天启三年载,彝族“罗平之乱也,由有司横征无度,岁额之外,溢千三百余金,而歇户诸色,横索尤甚,民不堪命,乱所从来矣”[4]。《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五又载:“杨荣为云南税监,肆行威虐,百姓恨荣入骨,焚荣第,杀之。”[4]血与火洗礼后的彝族人民在民族性格中拥有了更多的血性和勇猛,凸现于武术等民族体育中就是崇刚尚强、粗犷强悍,尤其注重锻炼格斗和技击的本领。
3.4.2.4 “火文化”的民族心理结构对体育的铸塑
火是世界的本原,人与动植物是火的衍生。彝族的这种思维方式进一步认为,人的心灵与世界万物同处一源、合为一体,并且,人的行为可以与某种神秘力量和宇宙秩序相互感应,人甚至可以从各种神物方面获得能量从而实现对自然的征服。这种遵循“互渗”规则的原始思维方式,明显带有“火文化”的价值取向,成为彝族传统体育活动形成、发展的原动力。彝族在举行摔跤会之前要先请毕摩选定日子,在摔跤会当天要举行祭“火神”仪式,通过祭火神实现人神沟通从而达到祈福免灾的目的。过“虎节”模拟老虎跳舞,开始要鸣火炮,并有虎神送药(火灰),在舞蹈的过程中香火一直燃烧不断。彝族人把一年的开头作为最大的“祭火”日期,火把节的祭火、耍火早已走出平时的火塘歌舞(“跳锅庄”)的局限,火把狂欢使作为民族文化核心的民族意识得到形象化、个性化的表达,也使得火这一文化符号成为彝族人民“心中的太阳”。
3.4.3 水文化、火文化对民族体育形成因素的影响作用
傣族传统体育具有的柔美、细腻、含蓄、传情、祥和、修身养性等文化特质,彝族体育具有勇猛、顽强、强悍、武勇、善斗等文化特质,是各自文化圈内独特自然环境因素与人文环境因素复合的结果。在影响傣族、彝族体育文化特质形成、发展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等诸多因素中,“水文化”和“火文化”分别起核心主导作用。其对自然、社会人文环境中各种相关因素的选择、整合与统领,成为影响民族体育发生、发展的轴心系统,直接决定了民族体育的发展模式与运行轨迹(图5、图6)。
图5 水文化轴心系统图
图6 火文化轴心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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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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