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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
先秦文献中并没有出现春节的名称,但是已经出现了蕴涵春节意义的词语。《尚书·舜典》中记载:“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尚书正义》曰:“上日,朔日也……月正,正月。元日,上日也。”《舜典》说正月初一这天舜在祖庙里接受了尧的禅让;《尚书正义》说,正月初一舜到祖庙祭祀祖先。这是有关春节起源的最早的文字痕迹。从仅有的一些文献我们无法判断先秦时期,春节的通用名称是什么,但是“上日”和“元日”似乎被后世继承的要多一些。特别是“元日”,两千多年以来一直在沿用。
秦汉魏晋南北朝
作为古代官方法定岁首,农历正月初一由汉武帝时编定的太初历所定,称为正月旦、正旦等。作为岁首的春节,在秦汉以后社会意义明显,朝廷将岁首作为展示与加强君臣之义的时机,民间则作为乡里家庭聚会的良辰。以汉朝为例,《续汉书·礼仪志》记载,夜色未明时,文武百官就按等级依次手持各种象征性礼物如璧、羔等向皇帝奉献。而东汉崔寔《四民月令》则记载了民间正日的祭祀仪式与庆祝活动。首先,祭祀祖先,礼敬尊长。其次,拜贺宗亲乡党。正日家庭祭祀庆祝仪式之后,人们走出家门,拜谒恭贺亲族与邻里。后世正月拜年的传统即由汉代正日新年拜贺的习俗发展而来。
唐宋元明清各代
从唐代开始,春节享有政府法定假日,给假七日,是年前三天年后三天。朝廷照例举行早朝大典,民间则合家团聚,设宴欢庆。春节称为元日或元旦、新年。正旦朝会仪式依然是皇家的重要典礼。帝王的正旦朝会作为国家典礼,场面宏大壮观,它是国家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盛大的朝贺庆典对内显示国家太平,对外彰显中华帝国国威。同时,官方也借观看节日灯火与欣赏杂艺表演之机,表露出与民同乐的姿态。比如北宋,“正月一日年节,开封府放关扑三日”,就是开赌禁三天,任百姓娱乐。明代时北京民间春节更为生动有趣,当家人元旦晨起,率妻子等拜天地、拜祖先、煮饺子、给长辈上寿。
中华民国时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引进西洋历法,以公历为标准纪年,这时官方节日与民间传统节日分离,中国就出现了两种历法体系。1914年1月北京政府内务部在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并被批准。由此,传统农历新年岁首在官方意义上正式被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新年名称被安置在公历的1月1日头上。
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继承辛亥传统在历法上采用公元纪年法,但对传统年节给予特别关注,规定了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及其放假日期。从此“春节”成为社会上下对旧历大年的称呼。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年01月11日 第05版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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