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家宴请宾朋的时候采用是和当地彝族相同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是目前凉山彝族最为普遍的饮食方式。从尔苏人的居住环境看,历史上长期与彝族打交道,饮食方式受彝族饮食文化的涵化是极有可能的。从历史文献上看,尔苏人早期的饮食方式有异于目前的方式。例如,清朝光绪年间的马忠良编篡的《越嶲厅志》引范守己《九夷考》描述尔苏人先民“西番”的饮食习惯是“(西番人)种青稞、圆根为食,以酥煎菜为羹。燕会杀牛,沃咂酒,烧猪羊肉,半生熟食之。”(马忠良 1968:854)。从这个记载看,尔苏先民的饮食方式是与现在是有差异的。尔苏人烧肉吃的习惯目前在宗教仪式上还使用。笔者参加过一个因为小孩生病而举行的“诓鬼”仪式,就是用烧肉“诓”鬼的。人们认为小孩生病是鬼缠在了小孩身上,暗含的意思是鬼想吃小孩的肉。所以,大家用一头母猪来举行诓鬼仪式,目的是用母猪肉把鬼诓走。这个仪式中诓鬼的肉全部是烧的,不能是煮的。而且除给鬼吃的烧肉外,在座的每个人都要吃掉余下的烧肉。鬼的形象是宗教人士做成的七个茅人。为了让茅人站立,采用了四根木条支撑作为它的四只脚,四根支架之间用草编织成一个隔层。这个隔层既起固定支架的作用,同时也是放置烧猪肉的地方。每个茅人可以获得一长条烧好的猪肉。咒鬼诓鬼仪式在凌晨鸡叫之前完成。完成后,请五位小伙子把那些茅人草鬼送走。据说,只要把草鬼诓骗出病人家的房子就可以了。那些烧肉即可成为那些送茅人的小伙子的野餐品。
上引的书记载彝族先民“猓猡人”的饮食习惯是“食多荞饼,婚姻以牛羊为礼,酒席铺松毛于地,盘足坐松上。男女分席。击牛羊剥皮。猪用火烧,半割碎和蒜菜谓之叱牲。饮泡咂酒,木碗木杓即其器皿,食肉以竹签为筋”(页852)。这段关于彝族的饮食的描述跟目前凉山地区的彝人和尔苏人是相同的。表明尔苏人的饮食习俗受到了周边彝人饮食文化的涵化。
九大碗
与新娘家采用宴请宾客的方式完全不同的是,新郎家采用汉族式的“九大碗”②宴请宾朋。新郎家请来的一位帮助安排做宴席的人说告诉我,现在尔苏地区结婚都讲究摆宴席。而且规模不比当地的汉族人结婚时摆的宴席差,实际上是按照当地汉族的规格来办的,越是靠近汉族的规格,越表示这家人办宴席办得好。虽然在很多其它方面,尔苏人保留了自己很强的文化,但是,对于办宴席这件上面,尔苏人完全受汉人影响。
新郎家的“九大碗”里面除了鲜猪肉、腊猪肉、鸡肉等自己家里本来就有的以外,还有鱼、鸭子、海带等自己没有的东西。在海拔2500米以上的山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河水,不能养鱼,也没有鸭子可以生存的池塘,所以,村民们平时吃上鱼肉、鸭肉是较困难的。能吃上海带,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据宴席总管介绍,他们为了采购这些东西,在婚礼的头一天就带上两匹马到县城去采购。那天的九大碗,共买了五十斤鱼,十五多只鸭子,五十斤海带等。两匹马驮回来都是沈甸甸的。尔苏人虽然平时也炒菜做饭,但是,因为婚礼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花了巨大代价的九大碗制作方面,他们专门请来了两个汉人来掌勺做菜。这两个人是新郎父亲的朋友,住在邻村。这两个汉人的劳动算是“人情工”,不用付给工钱。等以后他们家需要操办大事的时候,这家尔苏人就要去帮忙。实际上,尔苏人和周边的汉人、彝人之间已经有很多这样的相互帮忙的社会关系网络。不同族群的人们之间甚至建立“干亲家”①关系。干亲家之间会在对方需要的时候鼎力援助。在这个个案中,新郎的干爹自始至终都在场帮忙,他是邻村的一个彝人。这是一种基于友情的人际关系,已经越过了亲属关系和族群体系。这种寻找亲属关系以外的人际关系的情形,跟遥远的中国东北方的汉人社区如出一辙(阎云翔2000:114)。
抢席——抢“喜”
主持人宣布宾客入席吃九大碗的时候,现场出现了少许的骚动现象。主要是有些人一哄而上去抢座位,而现场的桌子不能同时坐下所有的来宾。一会儿的功夫,院子里七八张桌子就被抢坐一空,旁边还站着许多人。关键是这些站着的人,主要是新娘的娘家来的送亲人,都是今天“得罪不得”的重要客人。这些送亲人不主动去抢座位,而是站在旁边,有些人开始开玩笑似地数落主人家没有能力办宴席。后来,宴席总管出来解围,专门用汉语说:“大家请注意,今天到场的,不管是藏族也好,彝族也好,汉族也好。请不要去抢席。请先让送亲的贵客先入席”。可是,除了几位年纪大一些的老人让出位子外,其它的妇女儿童手里已经握住筷子,像没有听见总管的话似的,巍然不动。帮忙的人不知道从哪里又找到一张桌子,另外开了一桌。把那些有点骂骂咧咧的送亲人安排坐在一桌。我由于一直是跟送亲队伍一起的,所以,我自然也被安排到这一桌里坐下。
除了我们这一桌外,另外的几桌都是汉人。原来,当地汉人的习俗在结婚吃喜宴的时候有抢席的习惯,这种习惯来源于汉语谐音“抢喜”。每个人都想先抢到位置,吃上第一轮的宴席,取意于最先抢到了结婚的喜庆。而尔苏人的传统习惯,送亲人是“至高无上”的,最先入席吃饭是理所当然的,不必要去抢席。不是送亲的人,在这个时候会很自觉地退在旁边,等待总管安排入席才入席。所以,从这里看,传统观念的差异导致人们的行为的差异还是存在的。虽然是在餐桌上的内容已经被涵化,接受了汉族的内容,但是,这种传统的观念还是没有更改。
在越西的这个婚礼的这种抢席的混乱还是比较轻的,我二○○二年九月份参加的另一个尔苏人婚礼情况更混乱。那是在雅安市的石棉县永和乡二台子村。这个地方是汉族聚居区,目前只有几户尔苏人是新近的变迁户,他们买了当地汉人房子后从山上搬迁而来。前文提过,尔苏人的婚礼是在农历腊月才举行的,但这个婚礼有些特别。由于新郎在江西省打工,是一个美发屋的理发师,发展得不错。他回来探亲的时候,跟未婚妻商量好一起去江西打工。为了在外面能够合法地住在一起,他们决定打破冬天结婚的习惯,决定在九月份就把婚事办了。按照新郎的父母的说法,由于儿子决定结婚的时间太仓促,他们没有准备太充足就举办了婚礼。婚礼通知了甘洛、越西、汉源等县的尔苏亲戚。笔者是同甘洛县的八个亲戚一起去的。我们这边去的是新郎家的亲戚,所以算是“主人”方的人,所以提前一天就到达了新郎家。提前去的目的是主人方的人聚在一起,商讨婚礼的具体细节。其实,这种情况提供了远近亲友聚会的机会。所通知到的亲戚,不管道路远近,都会尽量赶来。这显示了亲属组织在尔苏社会中的作用,跟许多族群一样,亲属制度是把尔苏人组合在一起的一个重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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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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