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辩证在部分与意义镜像间的地域总体性
诚如上述,每处地域空间中其实充满了各种不同的异质空间,这些深具异质性的空间的存在,让活动于其间的人类主体得以清晰地辨认出中心与边缘、上与下、左与右、内与外等潜藏于空间中的各种秩序。事实上,地域空间中的各个部分空间彼此之间总是具有一定的结构性关系,它们总是藉由一组特殊的结构性关系而彰显出自身独特的角色,并形塑出属于地域整体的特性。这些不同的异质空间,于焉是处于整体涵构/文脉中的“部分”,涵构/文脉的存在让“部分”在彼此的对照中显得愈发清晰,同时也集结了“部分”而让地域空间成其为整体,具有了总体的特性。
然而,这种由部分集结后所形成的地域总体性,并不是部分空间的单纯加总,而是部分以特殊结构性关系所形成的一种总体存在,是一种永远比部分的加总来得多的整体存在,而以“空间意义”的方式展现了其具体的内涵。事实上,也正因为有这种特殊结构性关系的存在,地域空间总是具有着不同的总体特性,总是具有着独特的空间意义,并彰显出独特的空间品质。空间结构与空间品质,其实是统摄在特定的空间意义之中的特定的地域空间意义,也必然藉由独特的空间结构与品质而彰显出自身的存在。
必须指出,地域空间虽说是一种总体的存在,却非静止的,而是随时处在变动之中。诚如上述,地域空间总是处在历史社会脉络之中,甚至本身就是历史社会脉络的一部分,任何人类主题的空间实践(spatial practice)其实不断地在改变着既成的历史社会现实,也随时在赋予地域空间以新的意义、新的结构与新的品质。故而,Castells等会说,空间其实是一种伪正文,其看似总体存在,却非隔绝于历史社会脉络之外,而是历史社会脉络运作的结果与中介。正因如此,地域空间藉由空间意义所彰显的总体性总是不时与“部分”处在辩证发展的过程之中。空间意义作为一种镜像经常召唤了人类主体的独特实践,从而改变了“部分”的特质(空间形式与空间结构),并回过头来左右了空间意义本身的发展。地域总体性,于是是一种同时包涵了过程与结果的特殊概念,既包涵了部分与意义镜像之间彼此辩证的过程,同时也涵纳了其所具现的阶段性结果。
这样对地域空间的理解,其实有助于各个地方社会找到自身的特色。笔者近年来在闽浙边区一带田调访查后深深觉得地方上有改变既有思维与发问方式的必要。以廊桥为例,经常听到的是各地在互争谁的桥最长、最早这类的话题,仿佛只要争得了“最如何”的宝座,地方便会因此发光,但事实恐怕未必如此!这样的发问、思维方式往往也散见于地方对自身的认识及宣传上,笔者通常听到的是诸如“泰顺‘有’什么?”这类问题,而不是“泰顺‘是’什么?”或总体存在是什么的问题!故而,每个地方总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因而也颇难提出符应自身内涵的魅力远景!但是,若能深入地域空间意义的层次,则有机会去回应这类问题,也比较能针对自身的特殊情况而去找出适切的实践道路。
二、文化地景:地域性与空间文脉
诚如上述,经由空间性的概念改造,当前的空间研究已认知到“地域性(locality而非仅是region)”作为一种空间伪正文的形成深嵌于复杂的历史社会脉络之中,其本身甚至就是脉络的一部分。在此认知下,任何地方/区域显然皆将以空间文脉,亦即以所谓“文化地景”的方式展现自身,并拥有了独特的空间结构、空间形式与空间意义。之所以揭橥文化地景的概念,主要认识到,不管其是属于实质空间、生活空间或心灵空间,率皆是人类历史社会运作的结果,而必将以具有文化意涵的方式彰显出自身独特的性质。事实上,若从地域性角度视之,任何区域地景皆将是文化地景,因为它总是承载了人文行动的轨迹,也将积累了各种象征的意涵。而为了掌握此一特属于地域的文化地景,吾人有必要认识到地域性在各种空间文脉中所将呈显的不同面向:
(一)“利用的”及“体验的”地域自然
所谓的文化地景并非特指文化门类的地景,而是指涉了具有文化意涵的地景,故而,自然包括了向来为自然地理所重视的自然/实质空间在内。诚如Soja空间性论述所示,任何一处人文地域作为空间性的整体呈现,皆有其自然/实质空间的面向,而且正是在此真实存在的空间基础上,人类方得以展开其主体性的活动并建构出整体空间性,从而参与了历史及社会的辩证发展。作为一处第二自然(the second nature,亦即Soja在Third Space中所称的属于第一空间的“真实空间”),地域自然在与人类的特殊互动过程中,构成了文化地景所以形成之不可或缺的坚固磐石。事实上,人类主体经常是以“利用的”或“体验的”方式面对着地域自然(前者乃是将地域自然视为科学客观审视的“物-客体”,后者则视之为主体感兴驰骋诗性的“物色”),从而也赋予了地域自然以不同的面貌,并形成了不同文化内涵的地景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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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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