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宋辽金时期,因中原地区诸朝争夺统治权而无暇顾及西域,西域出现了几个地方政权并列的局面。其中主要有高昌、喀喇汗和于阗等地方政权,但他们同中原诸王朝都保持着密切关系。
高昌与喀喇汗王朝都是840年漠北回鹘汗国覆灭后,由西迁西域的回鹘人汇同其他操突厥语诸族建立的地方政权,前者以吐鲁番地区为中心,后者控制天山南部的喀什、和田等广大地区。
回鹘人落居西域及其建立的这些地方政权与中原王朝的关系十分密切,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就自称“桃花石汗”,意即“中国之汗”,表示自己是属于中国的。1009年,占领于阗地区的喀喇汗王朝派出使臣向北宋进献方物。1063年,北宋册封喀喇汗王朝可汗为“归忠保顺石后鳞黑韩王”。北宋建立后第3年,高昌回鹘就派遣使者42人前往北宋进贡方物。
于阗系塞人居地。唐朝以后,于阗尉迟王族执政,与中原地区往来密切,因曾受过唐朝册封而自称李姓。938年,后晋高祖遣张匡邺、高居诲出使于阗,封李圣天为“大宝于阗国王”。北宋初,于阗使臣、僧人向宋朝进贡不断。
元朝时期成吉思汗完成对天山南北的政治统一。蒙古汗最初设立“达鲁花赤”(蒙古官名,意为镇守官)、“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等军政管理机构,对西域进行军政管辖。元朝建立后,在发展西域各地社会经济的同时,在吐鲁番地区设立提刑按察司。之后,又在吐鲁番等地建立交钞提举司(印钞机构)和交钞库等机构,设置“别失八里元帅府”以总管派往该地的“新附兵”(元朝以俘降的南宋士卒组成的军队)屯垦事务,派兵到和阗、且末等地屯田,在别失八里设立冶场“鼓铸农具”。在畏兀儿(元朝称回鹘为“畏兀儿”)地区实行“计亩输税”。1406年,明朝设立了哈密卫,任用哈密当地的氏族首领为各级官吏统辖当地军政事宜,维持中西商贸通道之安全,并对西域其他地区实施羁縻控制。
清朝政府对西域的统一规模和管辖范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18世纪60年代以后,清朝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新疆边防,从东北陆续抽调满、锡伯、索伦(达斡尔)等族官兵驻防新疆,他们成为新疆少数民族中的新成员。1757年,清朝平定长期割据西北的准噶尔政权。两年后,清朝平定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大、小和卓叛乱,巩固了对西域各地的军政统辖。在管理制度方面,以1762年设立的“伊犁将军”统一行使对天山南北各地的军政管辖,官府驻地在“惠远城”(今霍城县境),分设都统、参赞、办事、领队大臣管理各地军政事务。清朝政府依据“因地制宜”、“因俗施治”的原则,对天山北部汉、回族居住区实行郡县制管理;在伊犁地区和天山南部各地维吾尔族中维持当地的“伯克(突厥语音译,地方官吏称号)制”,但是伯克的任免权归于中央,并严格实行政教分离;对蒙古族和哈密、吐鲁番地区的维吾尔族则实行“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配者)制”,即册封王、贝子、公等世袭爵位。清朝政府在官员的任用方面还采取了以满族为主、各族官员并用的政策;经济方面,推行以农业为主,农牧并举的经济措施,采取减轻赋税,确定财政定额补贴制度等。清朝统治时期,新疆的社会经济得到了稳步的发展。
鸦片战争以后,新疆受到沙俄等列强的侵略。1875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就任钦差大臣,督办新疆事务。到1877年底,清军陆续收复了中亚浩罕汗国阿古柏侵占的天山南北诸地。1881年2月,清政府收复被沙俄强行占领长达11年之久的伊犁。1884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并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新疆建省,是清朝政府对历朝历代治理新疆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自此,由巡抚统管全疆各项军政事务,新疆军政中心由伊犁移至迪化(今乌鲁木齐)。至1909年,新疆省下辖4道,道以下共隶有6府、10厅、3州、21个县或分县,新疆行政建置与内地完全一致。
1912年,革命党人在伊犁策动起义成功,成立新伊大都督府,宣告了清朝在伊犁地区政治统治的结束。民国政府建立后,继续不断强化新疆防务。
1949年9月25日,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宣布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在王震将军的率领下进驻新疆。1949年10月1日,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起,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实现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民族和宗教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使之丰富和完善。新疆作为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之一,全面贯彻了中央政府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形成、发展和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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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9年5月29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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