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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咸]略论汉魏北朝时期海河平原农牧业生产
  作者:张泽咸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12-14 | 点击数:18789
 
河北是北朝对抗南朝的可靠后方基地,元晖说:“河北数州,国之基本,”“国之资储唯藉河北。”显然是就河北的政治、经济地位而言。冀定相三州的地位尤为突出。太平真君五年(444年)六月,击败反叛的六部民,“杀其渠帅,余徙居冀、相、定三州为营户”。延兴元年(471年)十月,战败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徙其遗迸于冀、定、相三州为营户”。而冀、定等州民常被征发服役。如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六月,“发冀、定、相三州兵二万人,屯南山诸谷”,防备起兵关中的盖吴自终南山撤退。三天后,“发冀、定、司、幽四州十万人筑畿上塞围”,自上谷(延庆)以至黄河边,以固边防。太和廿一年(497年)六月,“诏冀、定、瀛、相、济五州发卒二十万”,准备向南朝征战。景明四年(503年)六月,“发冀、定、瀛、相、济六州二万人”,增援南征军。正始三年(506年)七月,“诏发定、冀、瀛、相、并、肆六州十万人以济南军”,如此等等,有如《魏书》卷47卢昶所奏:“比年以来,兵革屡动,……汝颍之地,率户从戎;河冀之境,连丁转运。……至使通原遥畛,田芜罕耘,连村接闬,蚕饥莫食。”众多役使,劳动力无端消耗,或亡逸在外,对农作自有严重影响。
冀、定、相三州南界有广阿泽,“土广民稀,多有寇盗”,低洼湖泽旁诸地多未开垦,逐渐容纳了来自各地的游民,北魏政府为加强控制,于其地置广阿镇。以韩均为该镇大将,加都督冀、定、相三州诸军事,他设法诱捕聚党山泽的赵郡屠各、西山丁零,声望为此大增。“又以五州(冀、定、相、青、东青)民户殷多,编籍不实,诏均检括,出十余万户”。(注:《魏书》卷51《韩均传》。《北史》卷37。按,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28《韩茂传》条:“东青州未详所在,显祖初,游明根为青州刺史。”(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初设该州,优惠招怀新附,“旧人奸逃者多往投焉”,韩均建议废罢东青州。)可证当时隐户极多。其后,孝庄帝嘉奖宋世良,“知卿(在河北)所括得丁倍于本帐,若官人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天下也”。(注:《北齐书》卷46《宋世良传》。《北史》卷26。《太平御览》卷227《职官部·殿中侍御史》引《三国典略》。)河北境内各地户口逃隐现象实是十分严重。
孝明帝时,冀、定等州连年洪灾,“华壤膏腴变为舄卤,菽麦禾黍化作雚蒲,……良由水大渠狭,更不开泄,众流壅塞,曲直乘之可致也”。崔楷建议“分立堤堨,所在疏通……即以高下营田,因于水陆,水种秔稻,陆艺桑麻。……使数州士女,无为耕桑之业”。他提出分洪泄水,涝碱兼治方案,虽是“用功未就”,由此窥知,北朝时在今冀中衡水、沧州以及廊坊、天津等地已是广泛种植豆、麦、粟、黍乃至水稻桑麻等物,不再像汉魏时诸地农作仅限于揣测。由于水旱灾以及盐碱土重,粮食生产不会很出色。大族渤海蓨(今景县)人封述为子娶范阳卢氏女,述诉说:“送赢(骡)乃嫌脚跛,评田则云咸薄,铜器又嫌古废,”(注:北齐书卷43。)在两性婚姻关系中谈及田地质量(咸卤),正如《颜氏家训·治家篇》所云:“卖女纳财,买妇输绢……市井无异。”
崔楷主张在冀中低洼地咸卤地改造成稻田的愿望虽未能兑现。但《魏书》卷58《杨椿传》明白说:“定州有宗子稻田,屯兵八百户,年常发夫三千,草三百车,修补畦堰。”由田兵负责,直属北魏皇族子弟定州稻田,未知始于何时。前已提到后赵石勒时,河北平原南部已存在稻作,但看不出它与定州稻田有何渊源关系。魏宣武帝时,定州稻田成为当州刺史杨椿议事的重要课题,那里已有了“以高下营田,……水种粳稻”的现实。
北魏后期,“分定、相二州四郡置殷州(河北隆尧)”。樊子鹄任刺史时,适逢旱灾,“恐民流亡,乃勒有粟之家分贷贫者,并遣人牛易力,多种二麦,州内以此获安”。(注:《魏书》第80卷《樊子鹄传》,《北史》卷49。)是知冀南农田,通常仍是种粟,荒年才多种二麦。自北魏前期以来,实施人牛易力办法是行之有效的济贫耕作方式。
冀州在北朝继续享有盛名,高乾劝高欢据冀州起兵,《北史》卷31记其言:“鄙(冀)州虽小,户口不减十万,谷秸之税足济军资。”表明所在人口多,粮食丰产。居住境内的胡人,原先没有编户,元遥任刺史,“悉令造籍,……税之以充军用”。(注:《魏书》第19上《元遥传》。参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元遥墓志铭》。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揭示杂居冀州境内的胡人与汉民同样力农耕作。《北齐书》卷28记冀州刺史元坦聚敛,“百姓纳税,除正税外,别先责绢五疋,然后为受。性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雉兔,春夏捕鱼蟹,鹰犬常数百头,自言宁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猎”。可证冀州除产粮、绢外,低洼地富有鱼蟹,山丘颇多野物,是粮牧渔副全面盛行的地域。
北魏时,冀南广平郡(河北永年)守张恂、清河内史杜纂都很注意“劝课农桑”,吸引流民归附,颇有利于当地的逐步开发。魏齐之际,南清河(山东高唐西南)太守苏琼面对“百姓乙普明兄弟争田,积年不断,各相援引,乃至百人”的民事诉讼,他开导说:兄弟一生难逢,“易求者田地”。(注:《北史》卷21《张恂传》,“流人归者数千户”。《魏书》卷88作“民归之者千户”;卷88《杜纂传》。《北齐书》卷46页《苏琼传》。)得地失亲,实不值得。此事曲折反映其时荒田尚多,耕地颇易获得的社会现实。
黄河以北的河南地区,汉魏之际,河内温人常林对郡守王匡说:“鄙郡表里山河,土广民殷。”魏郡太守郑浑广泛课民栽种榆树、果树,林果丰茂,财足用饶。曹魏时,裴潜、石苞为魏郡、邺典农中郎将,推行屯田,推进邺地开发。(注:《三国志》卷23《常林传》,;又卷16《郑浑注》;又卷23《裴潜传》。《晋书》卷33《石苞传》。)邺城是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的首都,北魏先后建都平城与洛阳,前后都有人主张迁邺,几百年间邺城如此受重视,经济富裕是重要因素之一。曹魏时,司马孚为河内典农,在河内郡野王县西沁水上修建石门,以取代早已朽败的木门,“若天暘旱,增堰进水,若天霖雨,陂泽充溢,则闭防断水,空渠衍涝,足以成河,云雨由人”,农田灌溉,由是受益。(注:《晋书》卷37《司马孚传》。《水经注》卷9《沁水注》。)左思《魏都赋》称,“水澍稉稌,陆莳稷黍,黝黝桑柘,没油麻苎。……姜芋充茂,桃李荫翳”,对水旱地粮食和桑麻菜果作了全面概括。清流稻谷,朝歌罗绮,尤为人们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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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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