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贸易发达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探讨楚与邻国及域外的商品贸易关系,对于了解楚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时国与国(包括地区)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状况,都不无裨益。
西周时代,楚国的商业还不甚发达。到了春秋时期,与手工业的发展同步,商业日臻繁盛。及至战国中晚期,楚国商业已处于发展的巅峰。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了孟子与许行弟子陈相的一段对话:“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令乎?’曰:“‘然。’‘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曰:‘许子以釜甑,以铁耕乎?’曰:‘然。’‘自为之与?’曰:‘否,以粟易之。’‘以粟易器械者,不为厉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许行所代表的是只求温饱的楚国农民,他们对市场的需求是不多的。《史记·货殖列传》记“楚越之地”可“不待贾而足”,是专就“饶食”而言的。民以食为天,与饶食相比,其他都是次要的。商品只求合用,价格只求平稳,精粗美恶在所不计。而且,一般的农民未必拥有货币,即使拥有货币,其数量也不会大。他们所进行的商品交换,通常就象许行那样,只是以物易物。在楚国的农村,商品经济只是自然经济的补充。①
然而,楚国城市却有着广阔的商品市场。在国内市场上,大宗的物资是谷粟、食盐、布帛、丝絮、麻缕、冠履、衣袍、竹木、漆器、陶器、铜器、铁器、牲畜、皮革等,贵重的物品有珠玑、犀角、象齿、丹砂、黄金等。在市场从事交易活动的,虽然也有来自鄙野的“以粟易械器”的农民和“以械器易粟”的小生产者,更多的则是持币求购的市民和列肆叫卖的商贩,也有一些囤积居奇的豪商巨贾。然而,这种交易通常只是地方性的,至多也不过是全国性。但它毕竟反映了楚国国内的贸易的发展水平。
楚国商品贸易发达的重要标志是对外贸易。这不仅因为楚国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蕴藏着取之不尽的自然资源,而且因为楚国拥有堪称发达的手工业,以及良好的商业政策。
在楚国同中原诸夏之间的商品贸易中,输出者主要有矿产和林特渔牧产品。
楚国的矿产资源居列国首位。《史记·货殖列传》记:“江南出……金、锡、连、丹沙。”又说:“豫章出黄金,长沙出连锡。”《集解》引徐广曰:“连,音莲,铅之未铸者。”《史记·夏本纪》又列举荆、扬二州“厥贡唯金三品”,据孔安国解释,“金三品”即“金、银、铜”。由此可知,楚地有着丰富的金、银、铜、锡、铅等矿产资源,其中尤以铜和金为中原诸夏所渴求。迄今为止,中原地区尚水发现春秋战国时代的冶铜基地,而大冶铜绿山和麻阳九曲湾两处大型古铜矿遗址的发现,证明楚国是当时南方的冶铜中心,中原诸夏所需的红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楚国。《左传·僖公十八年》记:“郑伯始朝于楚,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史记·楚世家》记楚庄王曾对周人炫耀说:“楚国折钩之喙,足以为九鼎!”凡此,足以说明楚国铜产之丰和中原铜源之缺。而要获得某种平衡,必须得假手于商品贸易。徐中舒先生认为:“春秋战国时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青铜皆产于楚国。”②这种推测,看来不无道理。楚国还很可能是当时唯一产金的国家。齐国的管仲曾对此艳羡不已:“使夷吾得居楚之黄金,吾能令农勿耕而食,女勿织而衣。”③楚怀王更是自鸣得意:“黄金、珠、玑、犀、象出于楚,寡人无求于晋国。”④正是产量丰饶的红铜这种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奠定了楚国对外贸易地位的重要基石。
晋原是公元前十一世纪周分封的姬姓诸侯国,始都唐(今山西翼城西)。春秋初期晋昭侯分封叔父成师于曲沃(今山西闻喜东北),造成分裂局面,后为曲沃武公所统一。晋献公迁都于绛(今山西翼城东南),陆续攻灭周围小国。晋文公改革内政,国力富强,跻身春秋五霸之一。晋景公时迁都新田(今山西曲沃西北),亦称新绛,兼并赤狄,疆域大为扩展,拥有今山西大部、河北西南部、河南北部和陕西一角。公元前四世纪中叶晋国为韩、赵、魏三家所分。可以说,晋国是春秋时期中原诸夏的代表。楚与中原诸夏的商品贸易,很大程度上是在楚晋之间进行的。
楚地森林资源丰富,木材种类繁多,这无疑成为楚国与中原诸夏进行贸易的重要物产。《史记·夏本纪》记荆州贡品有:“杶、榦、栝、柏……”。同书《货殖列传》又云:“江南……多竹木”。胡渭《禹贡锥指》说:“古矢笴之材有竹有木。竹二:扬之篠,荆之簬也。木二:荆之簬,冀之浦也。”又《国语·楚语》云:“楚之所宝者……又有薮曰云连徒州,金木竹箭之所生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又记楚国另一处木材产地说:“竟泽陵,楚之材也。”《索隐》:“竟泽陵当是竟陵泽,言竟陵之山泽出林木。”《战国策·宋卫策》也称:“荆有长松、文梓、楩、柟、豫樟。”楚国的木材,大量倾销晋国。《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蔡声子答楚令尹子木问时说:“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当然,中原并非全无林木资源,诸夏所缺乏的,主要是楚国所产的上述特种木材。
楚地多湖泽,渔业兴旺。《战国策·宋卫策》说:“江汉鱼鳖鼋鼍为天下饶。”其中最负盛名的是“洞诞之”⑥、“湘波之鱼”⑥、“长沙鳖”⑦、还有龟、珠⑧、瑇瑁、玑⑨等。这些水产品除了满足国内市场外,很大一部分是远销水产缺乏的中原地区,其中不少品种是市场的奇货。《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椟,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翡翠。”人们常以此作为调侃楚人喧宾夺主的话柄,殊不知楚人正是为了迎合中原人酷爱珠的心理才刻意追求其装潢艺术的。《左传·宣公四年》记:“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即宋子公)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从子公对鼋之垂涎,不难想见中原人对楚国珍贵水产之渴望。
鸟、兽及其羽毛和角齿皮革,也是楚国与中原贸易的传统产品。《战国策·楚策》谓:“犀象出于楚。”《战国策·宋卫策》又说:“荆有云梦,犀兕麋鹿盈之。”这些诸夏眼中的“珍稀动物”,或被直接投入中原市场,或以其皮毛行销他国。⑩前者如《管子·轻重戊》所记载齐、楚之间进行的大型生鹿交易;后者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晋重耳对楚成王说:“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者,皆君之余也。”李斯的《谏逐客疏》说到由各国输入秦国的贵重特产中,就有楚国的“犀象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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