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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民俗学界关于口头艺术(Verbal arts)与“文本”研究的激烈讨论与近年来十分活跃的“演述理论”及其对文本意义的发掘关系密切。而“演述理论”即是与早期更偏重于文本分析的“口头程式理论”有一定亲缘关系,并在文本概念的全新界定上直接受到了“帕里─洛德学说”的启发,即真正的口头诗歌文本是“演述中的创作 ”(Composition in Performance),“诗即是歌”,“每一次演述都是一次创作”。由于演述涉及演述者和观众,正是二者的互动作用才产生了“文本”;因而“文本”的概念来自于“演述中的创作”。这正是口头程式理论关于“文本”的概念,是在口头创作形态学的意义上被界定的,这显然区别于后结构主义的“本文”概念。从文本概念的界定到口头诗学的文本研究之间,口头程式理论作为一种方法论,在基本架构上利用语文学、语用学和人类学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以史诗文本的语言学解析为基础,论证口头诗歌尤其是史诗的口头叙事艺术、传统作诗法和美学特征。因而,口头程式理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就是口头诗歌的创作理论。作为口头诗学(Oral Poetics),它是立足于口头传统本身对西方古典诗学的一种前所未有的反拨,总体上而言,先后纳入口头史诗研究视野的文本对象和范围,随着田野观察的发现而不断得到拓展,其间也有其历史性的发展和变化。
自这一学派的扛鼎之作,即洛德的《故事的歌手》(Singer of Tales)于1960年面世以来,其理论成果和工作方法,超越了古典学、斯拉夫研究,甚至比较文学研究的学科边界,已成功地应用到了多达150种语言传统的学术阐释中。另外,帕里─洛德学说与晚近才发展起来的重视非精英文化、非主流文化的人文思潮有某种契合关系,因而它不仅深刻地影响了20世纪美国民俗学的发展轨迹,并且成为西方知识界“口承─书写大分野”(The Great Divide Between Orality and Literacy)这一文化论争的先声,为传播学、书写研究、文化研究等领域带来了更为广阔的理论视野。
有关口头程式理论的基本学科规范和主要内容,读者可以从约翰•迈尔斯•弗里的《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朝戈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年版)一书中获得,其中列出了直到1982年为止的相关学术成果及其注释,在该书所择选的1800余个条目中有足足1500条直接成长于帕里和洛德的工作成果之上,由此可见这一理论的国际学术影响是空前的。此外,读者还可以重点参阅这一理论的奠基之作《故事的歌手》(尹虎彬译,中华书局2004年版),它不仅使“口头程式理论”成为一种方法论,而且使口头诗学逐渐成为一门学科,因而一直被誉为口头传统研究领域的“《圣经》”之作。
(本文作为“关键词”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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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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