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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巴比谈社会调查的职业伦理
  作者:郑诗亮 周沐君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11-02 | 点击数:10155
 
  
 
  中国的社会学系在1952年院系调整时被取消,直到1970年代末才得以恢复。有人认为,今天中国的社会学系要做的,是向西方,特别是向美国学习,其中尤其要学习研究方法。而这个研究方法,往往是定量研究,用数字说话。但定量方法在美国行之有效,换到中国这个高度分化的社会,却未必如此。在不同的地区和环境下,社会学发展的方向是不同的。正如学者Burawoy所说,存在“大众社会学”和“专业社会学”之别。当我们谈到美国社会学的时候,常常指的是“专业社会学”。而现在,中国社会学未来的走向并不很清楚。
 
  艾尔·巴比:没错。在中国进行社会调查和研究,仅仅在农村和城市之间,就需要区分不同的研究方法。社会的高度分化要求更有弹性、更精细的研究。我个人对你提到的关于中国社会学系的事情有特别的兴趣,因为1970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被赋予重建中国社会学的重任,他被任命为中国社会学会的主席。他那时出访美国,想借此机会和海外的学者重建联系,并且借鉴一些经验。最后一站是夏威夷大学,也就是我所任教的学校。我很荣幸地跟他会面,然后交流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他为我们系的教师做了讲演,大家谈得很愉快。他临走的时候,问了一个问题:你的社会学导论教什么?我把自己写的课本拿给他看,他非常的高兴,把书带回了中国。之后我听说,重建中国社会学时期最早的讲习班用到了这些课本,我觉得很骄傲。
 
  至于“专业社会学”和“大众社会学”的区别,这不是一个仅仅涉及中国和美国的问题,它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在美国,“大众社会学”有很多种说法,有时叫“应用社会学”,在有些情境下,被称作“参与行动研究”。有趣的是,有些主张非介入性研究(Unobtrusive Research)的学者认为,研究者比他们的研究对象要来得高明。我第一次读到这种观点的时候,心想,天哪,说的太对了,我们要去好好研究我们的研究对象,要试着去改善他们的生活机遇(Life Chances)。然而,我们是不太情愿承认为别人代劳是存在弊端的,就像美国常常对发展中国家所做的那样,我们很乐意也急于去拯救非洲遭受饥荒的人民,但事实上,他们比我们更清楚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他们仅仅是缺乏相应的资源罢了。而“参与行动研究”主张研究者融入研究对象之中,尝试从他们的立场和态度出发思考问题,他们也不觉得自己比研究对象来得多么高明,只是平等与研究对象相处,一起搜集数据,一起完成调查问卷,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在众多的社会研究人员中,有许多人致力于政府研究,尽可能精确地搜集数据,追求对政府工作有所改进。而另外一些人则参与到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中,他们有比较充分的空间做自己想做的研究,然后通过自己的分析来发掘事实真相。他们可以把研究成果提供给政府,作为政策性建议,也可以在媒体发表,吸引更多普通人的关注。我想中国也应该存在许多不同的研究趋向。
 
  顺带一提,在美国,人们听到社会学(Sociology),第一反应常常是,你在说社会主义吗(Socialism)?这个在中国应该不成为问题吧。
 
  
 
  中国当下的社会学研究的学术环境中,并没有相应的规范来约束一个学术研究者如何去做研究。据说,有一位做社会运动研究的学者,告诉工人和抗议的群众应该如何应对政府,然后他把这些记录下来作为材料,写成论文发表了。
 
  艾尔·巴比:这种情况是很可怕的。我们现在说,人们为什么不相信社会调查研究者和他们的研究成果,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设想一下,一个研究者突然跑来对你说,你觉得政府的工作做得好吗?你觉得政府腐败吗?你会怎么想?这些询问都很傻,而且会让被访者警惕。被询问的人觉得安全与否是很重要的,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会有什么安全感可言,特别是如果这种询问还是来自官方的调查人员的话。如果是高校研究机构的调查,可能会让被访者感觉更安全。
 
  我想,我们需要进一步关心的,是职业伦理的建设问题。在美国,几乎每个学术职业组织都有一套相应的伦理规范。比如说,研究者搜集得来的一切信息,都是高度保密的,不能泄露给除开研究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我知道有学者因此担上蹲监狱的风险。警察要求他交出调查笔记,以便查证犯罪嫌疑人,这个学者拒绝了。他说,我向我的研究对象保证过,他们的个人信息一概不向外界透露。后来,ASA(American Sociology Association,美国社会学学会)还专门聘请律师援助他。此外,还有许多基本规范,像不要歪曲伪造数据,不要欺骗误导受访者等,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尽可能地做到诚实无欺。这是学者们的基本共识,为学术共同体的全体成员所遵守。而我们的职业伦理手册页数很多、很厚,主要内容就是指导你如何在学术研究中做到符合职业伦理。中国社会学学会有没有类似的制度、惯例?我不是很清楚。
 
  
 
  似乎是没有。而且我们现在缺乏美国学术界中IRB(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伦理审查委员会)这样的机构来监督研究者。
 
  艾尔·巴比:这样说来,可能这种机构的确是当下中国所需要的。而且,更关键的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和惩罚机制。在美国是这样。如此一来,研究人员面对外界压力时,就能够借此为自己辩解:我是在做研究,我有权利这样行事,如果我不这样做,违背了职业伦理,那么我就会被逐出ASA,我的文章找不到学术期刊发表,没有学术会议愿意让我参加,从此在学术圈内我就再也升迁无望了。这种机制的存在,非常的重要。
 
  
 
  您刚才提到,美国受访者接受调查时,研究人员的背景如果是高校而不是政府官方,受访者会更有安全感。但中国受访者似乎对谁都信不过,除非是居委会出面,他们才敢接受调查。在美国,研究者常常会长期追踪一个受访者,有的时候甚至时间长达几十年之久。为什么美国的普通人这么愿意跟研究人员合作?
 
  艾尔·巴比:这可能牵涉到一个社会调查中关键的伦理问题,我愿意谈一些个人的体会。中国人之所以对陌生人持警惕态度,对居委会放心,是因为他们确信这样受到伤害的可能性相对来说会少一些。而对美国的社会研究人员而言,“自觉参与”和“对参与者无害”是两条非常重要的原则,虽然遵循起来常常有难度,却必须这样做。这些原则要求研究人员告诉受访者研究的性质和可能的危险,受访者参加与否完全出于自愿,而且绝不能因为研究受到伤害。我自己通过电话调查的时候,如果受访者对我的请求回答“是”,那么就意味着他同意了“自觉参与”原则,那么接下来我所要做的,是在完成研究的同时,保证不要让他尴尬,或者危及他的工作和生活等。这两条原则现在已经越来越正式化,并在美国社会广泛形成“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共识。
 
  
 
  中国的媒体从业人员,常常会因为误用、滥用和不恰当地解释统计数据遭到指责和嘲笑。在美国也是这样吗?
 
  艾尔·巴比:如果我说“不是”,你会不会很惊讶?呵呵,开个玩笑。他们也经常这样,应该说是非常频繁地这样做。如果你稍微关注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常常会发现,同一个地方,A说失业率上升了,而B说失业率下降了。你会想,这怎么可能?但其实是可能的,这取决于如何对概念进行定义,采用何种分析方法去解释数据。关于这类事情,有个做法叫“有西瓜不讲芝麻”(原文为Cherry Picking,意指尽挑好的说,故意略去坏的方面不看)。数据的这一部分看上去挺光鲜漂亮的,好,把它拿去发表,其他的就舍去不要了。人们,特别是政客,常常玩的就是这种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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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2010-10-31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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