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之所以说回回民族是中国大地上孕育诞生的具有特异文化遗传基因的崭新的人们共同体,其所谓特异文化遗传基因,是指穆斯林群体、个人不因时空、环境条件变更的对伊斯兰教的虔诚牢固的信仰,以及经伊斯兰文化陶冶的民族心理素质;所谓崭新的人们共同体,主要表现在生产生活上明显不同于中国各土著民族的特点,一是在以农本自然经济为主的国度里,回回人尽管也选择务农为重要经济活动方式,但一开始就显露出善于经商的长处,这在历代重农抑商的传统社会里“扎眼”多于“眩目”;二是元代回回人在科技上也颇有贡献,这在视此为奇技淫巧的正统儒家眼中是不足取的;三是回回人禁食猪肉及自死动物之肉与血的风俗习惯且固守不易,这在远古以来即以农耕定居为基本经济活动而同时以猪为基本肉食内容,甚至因此与猪结下不解之缘(创造于上古时期的汉字中之家字即以舍下有豕——猪表意)的汉族等几乎所有非禁猪民族的人们眼中是很不可理喻的,因而也最容易产生隔阂、曲解和误会,当民族矛盾存在时,这方面往往引发纠葛而成为械斗冲突的导火索。
其三,还应充分看到,回族在总体上采用汉语文的同时,在民族内部特别是宗教生活方面仍保留了一部分阿拉伯、波斯语汇,甚至将某些汉语语汇赋以伊斯兰文化内涵后直接移植成为本民族内部专用术语,致使这些语汇在汉语中反而失去原有的使用意义。如清真一语,汉语原意为纯洁质朴,《世说新语》即有“清真寡语”一语,北宋周邦彦自号清真居士著有《清真词》诗集,与伊斯兰教毫无关系,明代开始成为中国伊斯兰教专用语;其它如“无常”、“亡人”、“归真”、“口唤”、“知感”、“承领”、“拨派”等皆属此类。这在全国各地回族中是普遍的,而在回族聚居程度很高的甘、宁、青、新地区更为浓厚,一首青海回族花儿就表现了这种既吸收了阿拉伯、波斯语汇和汉语专用语汇的典型合璧语言风格:
三岁上没娘的“耶提目”(耶提目:阿拉伯语孤儿),
“董亚”上受活罪@④(董亚:阿拉伯语现实世界);
胡大的拨派应受哩(胡大:波斯语安拉、真主;拨派:安排;应受:天赋);
“赛拜布”个家寻@④(赛拜布:阿拉伯语途径之意)。
其四,回族从整体上通用汉语文,但少部分回族则操持与之杂居的其他民族语言,如青海化隆卡力岗山区和相连的群科一带回族通用当地藏语,居住在云南傣族和白族地区的回族则通用傣语或白语,这当然是特定历史条件、环境下的变迁所致。从上面的叙述可以引出这样的结论:回族选择汉语文作为自己的交际工具,在进行这一选择过程中,坚定稳固的伊斯兰教信仰的精神理念因素通过如荣格所说集体无意识的形式,对新选择的交际工具很自然地完成了民族化的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民族特点,即代替回回这一新的人们共同体不同成份原先各自所操不同语言,成为新的共同语言,——使用汉语但保留阿拉伯、波斯语汇成份,而且将部分汉语语汇演变为民族专用语,这是与同样通用汉语文的其他民族所不同的。正是从这一事实出发,我们说这种经过民族化了的汉语理所当然地是中国回族的共同语言,这同世界范围内英语之成为美利坚民族的共同语言是颇为相似的,因而是毫无疑义的。
二、关于回族共同地域问题和共同经济生活问题
共同地域,是指同一民族的人们长期共同居住、生活的地区,是民族形成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由于回族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期以来华的中、西亚穆斯林为客家,与汉、蒙古、维吾尔族融合而成,当其诞生之时,正是中国汉族等远古发展而来的民族已在中国大地具有相对固定的居住地域和分布格局,这一基本的社会历史地理环境,决定了回族这一新的人们共同体的生存、生活只能是在全国范围内的大分散、大杂居,以及在局部范围的小集中、小聚居。这是从总体上来说的,然而,有两点是不容忽视的:一是大分散、小集中分布特点因重大社会历史原因而多次发生变迁;一是总体大分散情形下出现并存在较大范围的聚居区域。与此相关联的是,回族先民的活动轨迹和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王朝的有关政策,是形成回族分布格局及其特点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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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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