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华全国风俗志》
《中华全国风俗志》(以下简称《风俗志》)成书于1922年。适逢张亮采的《中国风俗史》出版后十年。《风俗志》作者胡朴安(1878-1947),安徽省泾县人。著名文学团体“南社”社员。历任光华等大学教授、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长。曾担任《民主报》等7家报纸的记者和编辑。是著名的学者。精研经子文字训诂之学,尤长于《易》、《诗》、《说文》及训诂学。胡氏一生著述甚丰,计有六十三种。其中影响甚大的有《文字学ABC》、《中国训诂学史》、《中国文字学史》、《诗经学》、《周易古史观》、《儒道墨学说》、《戴先生所著书考》。
从经历和学养可知,胡氏的专长在传统的经学和小学等,而他为何关注起风俗来。
他在自序中有如下说明:
语曰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中国幅员辽阔,(中略)风俗之不同,未有如中国之甚也。以中国不同之风俗,数千年来在统一国家之下,卒能相继相持于不鄙者,其道安在。间尝求而得其故,盖以学术统一而已矣。 (中略)西学东渐,功利之说兴,儒家仁义之说不能与之相抗。学术分裂,各执一端,于是不同风俗之国家,遂无统一之望矣。学术既无统一之能力,当留意于风俗之习惯,而为因病施药之举。不周知全国风俗而欲为多数人某幸福,纵极诚心于事无济。
“为多数人谋幸福”而需要“周知风俗”。是因为西学东渐,传统之学已丧失了“统一国家”之能力。因此为了制定有效的政策(因病施药)、就必须了解各地不同的社会状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依然是为政者或者知识份子的事情。
《风俗志》分上、下两编,各十卷。上编引述地方志为主的历史资料。以省为纲、以下分市县地区、介绍了有史以来各地的风土人情、乡俚民风,下编是从报纸、文人笔记、游记中摘录的当时各地风俗的记录。也是按照省、市县排列。上编和下编涉及地区并不完全一致。如下编增加了新疆、西藏、苗族的部分。
上编的内容主要是地方志的摘编,所以表述大多简约扼要。如河南南都“人尚纯朴,少夸诈”。安徽凤阳“尚淳质,好俭约,丧纪婚姻,率渐于礼”。福建永春“君子励名节,小人多剽悍”。各地依据资料的多寡,详略也不同。有的如上述例子,寥寥数字。也有如广西南宁的风俗,因有王济《日询手镜》得以详细介绍当地风土人情,婚丧嫁娶的做法。
下编多为当时报刊、笔记、游记的资料。因此体例不一。如“湖州养蚕之习俗”、武昌乞丐之习俗“、广东之特殊妇女”、“连州八排之瑶风”、“藏民男女生活之奇异”等。介绍的内容完全视材料而定。对我们今天了解上个世纪初的民间生活状况,颇具参考价值。
和十年前的张著相比,胡著的有两个重要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士风”的内容基本消失。上编因为摘录古书,多少保留有关士大夫精神风尚的记述。但是下编所收的时人之作,已经不再涉及有关政治、制度、法律以及士大夫的精神风尚、即所谓“士风”的部分。其内容以婚丧嫁娶、年节礼俗为主等民间的生活传承为主。且很少有褒贬臧否的文字。
作为当时的风俗概念在学界的一般性认识,我们可以举出顾颉刚在创立民俗学会时,为民俗学研究所规定的范围,他把民俗调查的对象具体分为三个方面:
1, 风俗方面(如衣服,食物,建筑,婚嫁,丧葬,时令的礼节……)
2, 宗教方面(如神道,庙宇,巫祝,星相,香会,赛会……)
3, 文艺方面(如戏剧,歌曲,歌謡,谜语,故事,谚语,谐语……)[17]
在顾的民俗的范畴里、风俗成了民俗学调查内容的一部分、和民间宗教、文艺区分开来、风俗的内容指生活文化习俗的部分。这个内容和《风俗志》已经非常接近了。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