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情结 左右行为
在稻作民族的心目中,土地是最宝贵的财富,谁拥有土地,谁就富有。因此,谁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并希望种好这个土地,从而获得好收成。为此,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以土地为转移,以农耕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最明显表现,便是以田定居,以田论人,用田取名,为田设神,等等。
壮族的村落多数是依山临水,面对着田地,当然,后来才有人居住的大石山区已没有这种选择的余地了。这种布局是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而来的,这便是以田定居。
据《康熙字典》、《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等的解释,“畈”是方言,即成片的田,经过开垦能蓄水的稻田。称田为畈,应是古越语,是壮傣语的基本词汇。“壮族称其居住的聚落为‘板”(或畈、曼),是源于其先民所开垦耕种并赖以生存的‘田’,这是因为壮族及其先民的聚落的出现缘自人们的定居生活,而其定居生活的前提条件是稻作农业的产生和发展。稻作的主要载体是人们开垦的水田,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人们必须依田而居,据田而作,故而形成了有田就有人居住的聚落……并且构成了田即上村、村即是田的形象性类比思维模式和地名的命名方式。故而傣族聚居的西双版纳(与板、那同音同义)将二者合称为‘版纳’,而且称为‘布那’(种田的人),泰国的泰族则称村落为‘布板’(种田人聚居的地方),其义相同,以‘板’作为聚落名,与壮族地区常见的以‘那’(亦指‘田’)冠村名的来源和含义是相同的,皆来源于其先民开垦耕种并赖以生存的稻田。”(注:覃彩銮《壮族干栏文化》第40~43页,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年。)
现在保留下来的以这种方式命名的地名很多,特别是广西壮族聚居的地方,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大至县市乡镇,如那坡、那马、那陈,小至村屯弄场,含“那”字的地名,广西有1200多处。这种以那命名,多来自那的特点和性质,如那翁(na ong),即滥泥田;那江(na jiang),地处中间的田;那波或那(na bo),泉边的田;那雷(na do:i),土岭田;那达(na ta),河边田;那六(na lok),水车(灌溉)的田;那楼(na lou),我们的田;那班、那曼、那板(na ba:n)村寨田;那官(na kun),官田;那马(na ma),养马田;那昌(na tsang),工匠田;那笔(na plt),养鸭田;那怀(na vai),养水牛的田,等等(注:覃乃昌《壮族稻作农业史》第68~69页,广西民族出版社,1997年。)。
这些地名皆离不开“那”和“板”字,从中可以看出,地名与耕种的田地总是联结在一起的,可以说,没有这些可耕种的田,也就没有这个地名。为这些地方命名的人,是最先开垦这些田的壮族先人,他们约定俗成,无论在何时何处为地方、村寨命名都遵循着这同一的法则,依据着同一的模式,即以“那”为冠,或以“畈”为首。
他们是垦荒者,是种田人,饱尝过筚路褴褛以启山林的辛劳,深知田地来之不易,觉得田地太宝贵了。这样命名的思路,表达了他们对田地的珍惜、眷恋,而这种自然地形成的土地情结,是那样的牢固,那样的深沉,那样的刻骨铭心,以致千百年来,它一直左右着人们的行为。
壮族神话《妈勒访天边》就是一个生动的证明。怀着身孕的母亲,决心用两辈的生命去“访天边”,——探索与开发那远方的土地,开拓未来的生活。这个神话另一个说法是“妈勒访天脚”(注:蓝鸿恩《神弓宝剑》第44页。),更清楚地点出妈勒寻找的是土地。虽然途中经历千难万险,但每到一个地方,人们都深受感动。大家都帮助他们解决途中的困难,鼓励他们坚持走下去,为人们找到天边的土地。走了几十年,母亲老了,终于走不动了,叫儿子继续向前进。儿子满怀信心地说:“妈呀!我要走完你没有走完的路,一直到把天边找到!”说完,他一个人又继续向前走了。了解了壮族开田拓地的艰难困苦的历史,就不难理解这个神话的历史内涵和沉重的历史感。它凝固着民族的土地情结。
土地是稻作民族的命根子。他们靠田吃饭,同时也靠天吃饭。在生产力低下,科技水平不高的年代,天灾人祸,使种田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于是他们往往把温饱寄托在神灵——“田神”身上,希望田神能确保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是种田人的土地情结又一曲折表现。
田神,后来又与“社神”合二为一。社神可能是中原的华夏神。西周时,以25户人家为一社,每社立一社神,以祈全社人畜平安。《风俗通义·祀典》曰:“社者,土地之至,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为社而祀立,报功也。”又《礼记·郊特性》:“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材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可见,在汉代,“社神”已有了土地神的职责。这就为地神与社神的融合找到依据。广西“左江流域各县将祭社神和祭土地神合二而一,故社节又称之为‘土地节’。德保、大新等县以二月初二的春社为‘土地公诞’,八月初二的秋社为‘土地婆诞’。”(注:新编《广西通志·民俗志》第313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社神名存实亡,这表现壮人土地情结的强烈。
祭土地神的内容,不外是“春祈秋报”,春祭时祈求年成丰收,秋祭,在收割后回报神灵的庇佑。春秋两祭,既隆重又热闹,既娱神更娱人。
民国《桂平县志》:“二月二日春社,乡民祭社祈谷,聚饮社坛,欢声四达。饮后分胙(祭肉),宰肉必均。傍晚,耆老酩酊言旋。唐人诗:‘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同此景象。”“八月二日秋社,乡人酬神,饮酌如春社之仪。”又民国《上林县志》:“村各社坛,垒瓮为社,立石为主,树之以榕。二月初二为头社,次及四、六、八、九等月皆祀社。十月收成,延巫就社坛建平安醮,禳灾逐疫。”这些经过文人记录加工整理的记述,多少还保留某些“社”的痕迹,因为这些大多是“官社”,讲究保持“古风”。如康熙《贵县志》载:“春社,二月上戊日,县官祭官社。城厢居民则于初二日醵钱(集资)市酒肉,祀各坛里社。久长聚欢,申约告诫乃散。村落祈谷亦然。秋社举行如春社。”
在壮乡里种田的壮人,社日祭的是完完全全的土地神。比如龙胜县龙脊乡,春社时,大家集资杀猪供奉土地,村人不下田劳动,听老人唱“古缘歌”,讲解农作物耕作时间和方法,传授耕作经验。老人们唱的“古缘歌”,大意是这样的:“正月来,什么叫天下,不分昼和夜,这就是世界;/进入二月二,田地翻新泥,畲地要翻土,水田要挖齐;/三月清,杜鹃催早春,不分昼和夜,遍天下悲鸣。/四月明:犁耙挂上肩,做工莫呕气,劳动天下人。/五月定:老农耕平田,看谁说硬话,收割赛米粮;/六月节:出农找米吃,不论谷和米,得些就吃些;/七月七:头尾实难测,双筷和只碗,兄弟和过日。/八月去欠日,寻个中印日,九月收谷种,稻谷满仓实。/鸡毛遍地摆,过个丰年节。”(注:《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第131~132页,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唱的全是农村的家常事,与农耕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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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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