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州煤矿Jamaat成员Y某送小儿子J某到库尔勒市某阿訇处“学习”。J某四年内背会了整部《古兰经》,成了卡热[kari]。因斋月里每座寺都须由卡热领读间息拜,(即在斋月期间念宵礼时,须由完全背会《古兰经》30卷的卡热(注:有关培养卡热的条件在民间非常严格,一般年龄从5岁至12岁超过十二岁的男孩一般被认为“超龄”不予考虑,而且要聪明灵俐的孩子作为人选。)领拜,每日宵礼间息拜时背诵《古兰经》一卷。)如果本社区内没有卡热,就须从外地请卡热。州煤矿清真寺一直从外地请卡热,并由Jamaat群体成员共同承担所请卡热的费用。当J某学成回来后,州煤矿Jamaat群体就不再从外地请卡热了。作为本寺坊培养的J某从不接收Jamaat群体给他的报酬。
寺坊内除Jamaat群体外,不能过严格宗教生活的普通维吾尔族居民对Jamaat群体行为也很挑剔。某Jamaat群体成员子女如有违反教义教规的行为,子女的同龄人就会说:“他父(母)还是礼五拜的人呢!”另一些大人们则说:“某某人虽礼五拜,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子女。”
从上述几则社区生活实况中,我们看到,Jamaat群体众人权威的获得,完全依靠伊斯兰化的道德标准形成的“监督网”。群体内是如此,群体外对该群体也是如此;不仅教长对Jamaat群体行为进行关注,而且Jamaat群体成员也对教长行为及群体内各成员的行为进行关注;同时,Jamaat群体成员也倾心关注群体外人们的行为,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相互牵连的“监督网”。谁能遵守这种标准,谁也就受人尊重,这个人也就有权威和影响力。
四、Jamaat群体与世俗生活
Jamaat群体参加维吾尔族民间生活中的各种人生礼仪:
维吾尔族Jamaat群体的存在,不仅与伊斯兰教价值体系占统治地位有着密切的联系,更与伊斯兰文化在民间潜层文化领域占有统治地位密切相关,其根本内因与伊斯兰文化同民俗生活紧密相连的特性分不开。维吾尔族为各种人生礼仪举行大小各种活动,必定要请Jamaat群体众人参加,而且宴席的第一道“抓饭”(维吾尔族一种米食饭)给Jamaat群体众人吃。这些仪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命名礼 婴儿出世后,父母请本坊内德高望重的教长、买森、哈提甫等人来为孩子命名,并给命名人一定的报酬,同时请参加命名仪式的人一同参加宴席。
摇篮礼 婴儿出生后第40天,男方接走回娘家产婴的妻子的仪式(维吾尔族妇女第一胎通常都要回娘家生)这一天,女方家准备宴席。这种“宴席”如果规模大一些,Jamaat群体成员也要参加。Jamaat群体众人通常是在晨礼后被请去吃抓饭,他们离开之后,亲戚朋友才来入宴。(目前有些地方已不举行这种仪式了)
割礼 维吾尔族在为自己的孩子做割包皮手术前后,举行一次如同婚礼大小规模的宴席,宴请寺坊内所有的人。晨礼后,Jamaat群体众人被请来入宴,离席后,寺坊内别的人才来入宴。
婚礼 婚礼前,为了婚礼的顺利进行,也为了子女们的幸福,男女双方家里要举行读"sipar"(注:专门请Jamaat群体诵读《古兰经》的一种仪式。)仪式。在举行婚礼的新人家里,Jamaat群体内会读《古兰经》的人每人读一卷《古兰经》,祈求安拉赐予婚姻双方平安幸福。sipar读完后,主人还要安排便席。婚礼当天,晨礼后,Jamaat群体众人被请来吃第一道婚礼抓饭。Jamaat群体成员离开后,寺坊内不礼拜的男人们才来入宴。不礼拜的男人们散完后,妇女们开始提着礼物入宴。一直到婚礼结束,妇女们都陆续前来参宴。举行婚礼时,证婚词[nika]一般要由教长念,并从Jamaat群体内选出两个人,分别给新娘、新郎做“代理父亲”,来商定给新娘的聘金[mihrihakki](注:聘金[mihriheki]:按伊斯兰教教规结婚的男子必须由新娘的自由支配的财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公正地保证这笔钱完全由新娘支配。
L某,州煤矿车间钳工,是Jamaat一员,与寡妇R某是近邻。R某之女出嫁时,L某作了新娘的代理父亲。Jamaat一员M某,退休工人,做了男方的“代理父亲”。当为新郎、新娘证婚时,L某先让M某说出给新娘的聘金,M说:“现在一般的价为351元(注:给聘金时必须给奇数,这象征着安拉独一无二。),你看这个数字怎样?”L某说:“可以,就此为定。”(聘金可以“讨价还价”)
结婚时的“代理父亲”不能是结婚双方的亲生父母,必须是Jamaat中的一员或是有威望、不失信的亲属。这是为了避免发生婚姻诉讼时,男女双方都改变聘金的数目而引起不公。
亡祭仪式[nezir]:维吾尔族在人去世后第3天、第7天、第40天、第100天、一周年举行纪念仪式。举行该仪式时,很多事务都要有Jamaat群体一手料理。主要的目的是布施,每次都要举办宴席和sipar仪式。
1.Jamaat群体成员在寺坊内的拜年活动
新疆维吾尔族各寺坊Jamaat群体,在开斋节或宰牲节第一天,从晌礼后开始对本坊内各家各户轮流拜年。这种拜年带有慰问的性质。Jamaat群体首先拜访孤儿寡母或贫困者家庭,然后对各家拜年。家户多的寺坊,Jamaat群体分成几组,各组“划定”一定的户数同时拜年。
维吾尔族为过年准备的美食(馓子、油香等)尤其是宰牲节的手抓羊肉,首先要由Jamaat群体众人品尝,然后才由拜年的亲戚、朋友、邻里品尝。(为表示所宰牲的羊具有神圣性,羊骨头等废杂物绝对不能让狗等动物吃,须深埋或丢进流水中。)
寺坊内如有一些家庭伤风败俗或其成员酗酒成风,或违反了众人的利益,而这些行径经Jamaat群体成员劝导没有“悔过”改正,那么Jamaat群体在过节拜年时,就不去这样的家庭拜年。这样的家庭就会在寺坊内很“没有脸面”,陷入孤立。
州煤矿退休工人N某从不礼拜。邻里有Jamaat群体成员常劝说:“你胡子都一大把了,都有孙子了,现在不认主,到后世怎么向安拉交待?……”可他听不进这些话。1995年,N某盖车库挡住了行人之路,引起公愤。人们要求Jamaat群体及教长出面劝他拆迁。Jamaat群体众人们对他进行了多方劝说,而他依然我行我素。于是,Jamaat群体宣布:“你的今世后世的事,我们都不会再为你料理了。”(即指明Jamaat群体成员不再参与他家婚丧嫁娶之类事务)当年,N某母亲在新疆库车县去世,他在家中举行亡祭,Jamaat群体未参予。1996年过开斋节,Jamaat群体成员也未去给他拜年。这使N某家庭成员非常“着急”地闹着要N某去礼拜,去参予Jamaat群体活动。1997年6月笔者在调查时,N某已经每天去寺里礼晨拜,而且每个星期五不间断地参加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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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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