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进一步的问题是,这种作为人们社会活动所呈现出来的事态中常规性的习俗最初是如何生发出来的呢?刘易斯并没有给出解释。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在这里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注:按照Robert Sugden 的说法,对理性经济人来说,“习俗是完全多余的”。见R. Sugden(1989 ), "Spontaneous Order", Journal of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 3, No. 4, p. 89。)。同样, 如英国博弈论经济学家萨金(Robert Sugden )所形容的那种认为“人有无限的推理能力但缺乏想象力和常人的经验”的经典博弈论(注:R. Sugden(1989), Ibid, p.97.)也解释不了这一点。 而目前我们又不愿仅停留在哈耶克那种认为它是自生自发的演进而来因而是“理性不及”(non-rational)(注:参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册), 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81页。)的理论猜测。那么,这种作为一种状态、一种情形、一种结果、一种人们行事的常规性和协调均衡、一种诸多人行事所呈现出来的诸多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原子事态”中的普遍性的习俗,原初又是怎样生发出来的? 这就是从80 年代以来由梅纳德·史密斯(Maynard Smith)、罗伯特·萨金、以及培顿·杨(H. Peyton Young)等学者逐渐发展起来的演进博弈论(evolutionary game theory)所要致力解决的问题。
要了解沿演进博弈论的分析理路对习俗的生发机制的探索方面的新进展, 我们首先还要弄清演进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strategy)这一中心概念的涵义。演进博弈论中的演进稳定策略概念,最早是由生物学家和博弈论理论家史密斯所首创的 (注:M. J. Smith & G. Price(1973),"The Logic of Animal Conflict", Nature, 246, pp.15—18; M. J. Smith & G. Parker(1976), "The Logic ofAsymmetric Contests",Animal Behavior, 24, pp. 159—175; M. J. Smith(1982), Evolution and the Theory of Ga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它的基本涵义是指博弈中的这样一种策略选择:一旦这种演进稳定策略被采纳,它就在一群体中形成一种均衡,而这种均衡不能为另外的不能验证的其他策略所“侵扰”。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说,当一群体采用了一种策略I,而这个群体之外的它者(mutants)所采用的策略J就不能侵扰这个群体的成员的I策略选择,即不能在这一群体中推广J策略。 如果我们更精确地用博弈论的语言把当它者采用策略J时一(群)弈者采用I策略的预期效用或支付定义为E(I,J),我们可以有以下演进稳定策略的定义:
定义:只有当以下两个条件成立时,策略I 才是一个演进稳定
策略:(1)对所有策略J来说,E(I,I)≥E(J,I)成立;(2 )
对所有策略J来说,或者是E(I,I)>E(J,I),或者是E(I,I )
>E(J,J)。
在上述这个定义中,第一个条件的基本含义是,演进稳定策略I 要成立,I就必须是这样一种均衡策略,即相比其他任何策略选择来说, 策略I至少要与它们一样好或更好。否则的话, 群体中就会有成员偏离这一策略选择。第二个条件则意味着,它本身要成立,它者的其他策略选择对I的侵扰就没有任何效果。具体来说,当E(I,I)=E(J,I)时,一个采用I策略的群体可能被采用J策略的它者的策略选择所侵扰。因为,在这种境势下,采用J 策略的它者至少不担心它(他或她)们所获得的支付比采用I策略的弈者所得更差。在此情况下,要排除玩J策略的它者的策略选择的“侵扰”,就要求当它者玩J策略时策略I要比J 策略更优。假如这个条件不成立,至少在引入J策略时,I策略与J 策略的组合要比只玩J策略更优,即E(I,J)>E(J,J)。
下面让我们进一步用博弈论中所常举的“斗鸡模型”来具体说明什么是演进稳定策略(参矩阵2):
附图:
矩阵2.斗鸡博弈
假如甲乙两人走进一个从未有人踏足过的深山中而同时发现一个有经济价值的金矿,他们为占取这一财产资源而发生了争执。甲乙两人同时有两种策略选择:或者是采用攻击型策略像一只鹰,或者采用屈从温和策略像一只鸽。如果甲采用鹰策略而乙采用鸽策略,甲得全部金矿资源。如甲采用鸽策略而乙采用鹰策略,乙得全部财产。如果甲乙同时采用鸽策略,二者均分这一财产,各得支付1。相反, 如果甲乙均采用鹰策略,二者就会打斗起来。结果会两败俱伤,各得支付-2。 在这一博弈境势中,结果将会如何?
按照主流或经典博弈论的分析,我们会知道在这个弈局中有三个纳什均衡点(Nash equilibria):即纯策略中的(鹰,鸽)、(鸽, 鹰)和双方采用混合策略时均采用一个概率为1/3的鹰策略(具体计算省略)。
把矩阵2 的境势放在没有产权因而每个人都可能是另一个财物占有者的攫掠者的霍布斯世界(Hobbesian world)中, 人们将会如何玩这一博弈?经典博弈论并没有清楚地说明在霍布斯世界里人们会怎样选择这三个纳什均衡点的。而只有从80年代以来,演进博弈论才开始试着探索和破译这一选择机制, 即认为人们通过一种试错(trial anderrors)的学习过程自生自发地生发出某种习俗来。正是从这一研究路径出发,萨金把习俗定义为“在有两个以上演进稳定策略的博弈中的一种演进稳定策略。这即是说,习俗是有两个以上行为规则中的一种规则,而任何一种规则一经确立,就会自我维系(self-enforcing)”(注:R. Sugden (1989), Ibid, p. 91.)。
具体到上面所举的斗鸡博弈模型来说,其中的演进稳定策略是什么?萨金认为,首先,任何一个演进稳定策略必须是一个纳什均衡。因为,如果不是纳什均衡,就会出现一个博弈者偏离这种策略而获得更多的收益或者说支付。然而,在这种斗鸡博弈模型中,有三个纳什均衡点,那么,作为一种演进稳定策略的均衡点(即习俗)又是怎样从其中衍生出来的呢?萨金进一步发现,在这种弈局中,稳定的均衡必须出自两个博弈者不同的行为模式,或按史密斯的术语来说,有不同的现象型行为。而二者不同的现象型行为又源自两个博弈者本身的差异。这里,我们可以把二者的差异理解为,一个高大,一个矮小;一个强壮,一个柔弱;一个青面獠牙;一个文弱书生;或者一个手持大刀,一个赤手空拳,等等。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说,假如一个弈者在选择一项弈动(move)之前收到一个信号,这个信号可为A或B(这里A或B可代表高矮、强弱、凶柔或者手持武器与否等等特征)。并且我们假定, 当甲收到一个信号A时,他确信对方收到一个信号B,或者相反。有了A和B 这两个参量信号,我们就可以把理论分析推进一步:(1)如果是A,采取鹰型策略;如果是B,采取鸽型策略。(2)或者反过来,如果是A,采取鸽型策略; 如果是B,采取鹰型策略。(3)不管是A还是B,均采取一个1/3概率的 鹰型混合策略。然而,许多演进博弈论学者却发现,在考虑A、B两种参量信号的情况下,只有纯策略的(鹰,鸽)、(鸽,鹰)这两个均衡才是“强”和“严格”的纳什均衡。而作为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在现实中没有任何意义,即它实际上并不具备演进稳定性。因此,演进博弈论的研究发现,演进稳定策略是一种强或“精炼”(refinement)纳什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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