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运来型。最典型的是关于“尝新先喂狗的习俗”由来的解释神话。对此作者于元阳、红河两县搜到的不下十种,流传最广泛的一种是说,古时人间没有稻种,鸟木(大头人)许愿说,谁能把稻种从烟沙神那里取来,就把美丽的独生女儿嫁给谁,许多人类和动物都试过,没有成功,只有聪明的狗成功了,于是它娶到鸟木的女儿,为了牢记狗的恩德,每到秋季稻谷新熟时,人们便用第一碗新米饭喂狗。与此相关的习俗是凡嫁为人妻的女性统称“克玛”,其意为“母狗”,转意为“狗的妻子”(“玛”有妻子之意)。此一称谓并无任何不敬之意,相反,它表明每一位女性都希望自己有幸嫁给狗那样造福人间的郎君。这一故事在流传中的另一变体是,天神摩咪之女因偷盗稻种给人间而被天神罚为一条狗。这样便减弱了“动物运来”的意味——她本质上是一位神,更多地带上“天女带来型”的气息。但不论这取种者是动物(狗)还是天女,稻种都是从本民族之外(天神那里)取来的。
死体化生型。前面“化育万物的文化英雄”中实际已包含此类型,但我们没有更多地谈及外来的性质。李子贤文中所谈两则鱼体化生和取出稻种神话,同时交代了鱼是诸神“找寻”并“捕捉”到的(第一则),和人类“到处寻找谷物,终于从一条大鱼的腹中找到”的,可证这外来的特征是极明显的。而在《英雄玛麦的传说》(注:均见《哈尼族民间故事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中,玛麦乘飞马上天盗回稻种,但因仙女的追杀,从空中摔落地面而死,从马腹中摔出稻种撒向大地。虽然基本上属英雄盗来型,但也带有死体化生的意味,而在这里作者要指出的依然是他从天上(外向)取种的性质。
上面我们实际已谈了四种类型:动物运来型、天女带来型、死体化生型和英雄盗来型,下面再看祖先取(来)回型,这里作者加一个“来”字,因为传说中的稻种并不全部是原先就有的。有一则很出名的神话《塔婆取种》(注:均见《哈尼族民间故事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其中说古时始祖塔婆生下二十一个儿子,其为虎、鹰、龙等,后来她从龙王那里得到三节竹筒,里面装着人、五谷、财富(包括牛马金银等)的籽种。这是外取型的。另在古歌《窝果》第二十四章《咂罗多罗》中也说古时因七月发山水,谷魂和人魂、牲畜魂被冲到大海中,后诸神和贝玛将其喊回。但这里值得特别提出来的一说的是,尽管这种内取型的稻谷神话和文化英雄目前发现尚少,但它却有着重大的意义。根据作者对哈尼族文化的研究,该族文化有着多元的性质,即来自西北高原的游牧文化和来自南方的稻作文化的杂糅,哈尼族的民族渊源也是双向的,即北方游牧民族与南方稻作民族(南迁民族与土著)的融合。因此,在具有外取型(祖先取来型)稻谷文化英雄的同时有内取型(祖先取回型)稻谷文化英雄,这就是文化英雄所具有的文化史内涵。
教习生产的文化英雄尚有许多,诸如首创狩猎生产方式的《猎神》中的“人”,就是制服猎神(动物保护神)而且发明使用铜刀铜矛铜箭的英雄,(注:均见《哈尼族民间故事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又如发现铁并加以冶炼的摩批,(注:均见《哈尼族民间故事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也是一位不得了的大英雄,但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第三类:引导生活模式的文化英雄
生活模式是一定经济生产方式在生活领域里的文化反映,它受制于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讲述生产方面的文化英雄后,这一类型就易于理解了,譬如用火是人类战胜自然取得作为人的自立从而脱离动物界的一大进步。对如此大事,《窝果》中辟有专章《俄妥奴祝》(雷神降火)叙述:雷神发脾气放火烧毁山林,人类目睹了它的威力造成的浩劫,又尝到余烬中烧死的兽肉,于是知道保存火种和熟食,雷神成为教人用火的文化英雄。《聪坡坡》中对熟食的记述又有别趣:先祖们跳到河里捕鱼,然后围着火塘吃生鱼,有一条鱼跳进火塘被烧熟,老阿波舍不得丢弃,抢出来尝尝,发现味道从未有这样好,于是懂得熟食。(第一章)用火和熟食使人类上升到一个新的文化阶梯。又譬如射日神话《为什么鸡叫太阳就出来》(注:均见《哈尼族民间故事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中说,古有九日,被英雄俄普浦罗射下八个,剩下的一个吓得躲在山后,所有的雀鸟都去叫,叫不出来,只有公鸡去叫它才出来,公鸡教习人类分昼夜辨昏晓,于是成了人类发明计时计日的文化英雄。最为有趣的是《人鬼分家》(注:见上书及《窝果》第八章《普祖代祖》(安寨定居)。),这则故事说到人和鬼原先是亲兄弟,后因闹矛盾分家分不清,告到天神摩咪那里,摩咪用栗树条把鬼赶到悬崖边,用藤子把人拉到水草丰盛的平地上,人分得牲畜家禽,鬼分得动物野禽,鬼不甘心,常常来侵犯人的利益,于是又重新分,鬼要草树生长的地方,人要有灰和糠的地方,人放火烧荒,于是所有生长草木之地都被人占有了。故事的内蕴很深长,人鬼是亲兄弟证明人未从自然中分离出来,分家实质上是人类脱离动物界,由野蛮走向文明(并非恩格斯所称意义上的),因此,在作出生活方式——文化历史走向的重大选择中,人本身就是文化英雄。哈尼族神话传说中关于此类文化英雄的叙述还有说唱歌舞的由来,赶街的由来等,(注:见《窝果》第二十一、二十二章《莱祖》(街子的来历)、《苏雪本》(说唱歌舞的起源》。)这里仅作一简要的涉及。
第四类:规范典章制度的文化英雄
典章制度是文化模式的外显构架,它通过一套礼仪规范着人们的行为。通常所谓的典章制度是指人生礼仪(生死婚嫁)、村社礼仪(居式、房式、发式、服式等)、年节礼仪(节日庆典)和宗教礼仪等,其种类之繁难予遽说。哈尼族诸多礼仪均由文化英雄创制,即如这“礼仪”(古规)本身,也是由天神俄玛的女儿烟本和烟姒站在天宫金门坎上讲出来的,而如这两位女神般颁定种种规程的天神,在《窝果》里就有数十位,简直构成了—整个的原始社会立法委员会,我们在此只能择其要者言之。
如人生礼仪中的生死婚嫁法规就是由天神烟沙制定的,传说古时万物寿命不长,是天神烟沙请其母梅烟生下九位永生不死的姑娘,分别嫁给天地日月与众神,于是兴下男婚女嫁的规矩。但是由于人类从此有了不死的寿命,世界上老人堆积如山,深为其苦而企望死去,于是人们自行决定人可以死,且要为死者发丧,烟沙闻知大怒,认为不经他允许擅自死亡是不行的,但在贝玛、猎人、木匠的劝解下终于答应了人可以死亡。本来他规定老人死年轻人活,但因传话人传错,有了老中青都可死的命运,而死亡的一套丧制也就决定下来;相应的,人的婚娶礼仪也有了规范。(注:见《窝果》第十六、十七章《然密克玛色》(嫁姑娘讨媳妇)、《诗窝那窝本》(丧葬的起源)。)在制定这些仪式的过程中有很多曲折的故事,参与制定的文化英雄也有许多,而主要决策人物则是烟沙天神。
由于文化的整合特性,许多礼仪交合杂糅于一体,现在我们来看下面两种神话,因为它们同时包容着年节、宗教和村社礼仪的诸多因素。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