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开幕   ·[叶涛]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开幕词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立法保护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

非遗法草案:调查应征得被调查对象的同意
  作者:记者 郭晓宇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8-26 | 点击数:6653
 

 

  调查工作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规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被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早在2005年,文化部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这在我国尚属首次,目的是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此次提请审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职责。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实际要求,草案规定县级政府应当定期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可以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具体调查工作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县级以上政府其他部门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可以对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

  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不能任由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开展,草案规定:境外组织仅可经批准后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草案还明确了调查成果的利用制度。文化主管部门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调查后,应当建立并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对通过调查发现的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立即采取抢救性保护、保存措施。记者 郭晓宇

 

【相关报道】


非遗法草案:建立两级名录体系突出保护重点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24日 09:45 来源:法制日报

 

  为了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过滥、过乱,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和地方两级名录体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有利于突出保护重点。草案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分别建立国家和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对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保护。

  要保证政府作出的决定既具有社会公信力,又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在名录建立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为此,草案对专家评审机构和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当科学、民主、公正,维护公共利益。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立名录的程序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对于列入名录的项目,草案还规定了制定保护规划、对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多项具体制度。记者 郭晓宇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24日 09:41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条: ·人大常委会人员:非遗发展文化产业要防过度商业化
下一条: ·全国人大代表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立法保护
   相关链接
·[朝戈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讲》:进入非遗堂奥的好用指南·第二期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插花高级研修班在京拉开帷幕
·[郭翠潇]寻找非遗“出圈”“出海”的内生动力· 中国民俗学会积极参与春节申遗工作
· 探索新近列入名录的活态遗产项目· 权威访谈丨中国年味世界共享——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谈“春节”申遗成功
·图文报道丨中国3个遗产项目从急需保护名录转入代表作名录·与世界共享中国“年”味儿
·展示非遗保护“中国经验”·[杨利慧 丁红美]中国非遗研究20年:成就、焦点、贡献与问题
·[黄永林]非遗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的责任与协同·[王晨阳]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
·春节申遗成功·UNESCO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议开幕
·[安德明]创建“文化交会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唐璐璐]遗产叙事的时空旅行:中国非遗申报片的媒介考古学研究
·UNESCO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召开在即·[高荷红]“伊玛堪”:从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到人类代表作
·[李锦 朱燕 王锋]从“non-physical ”到“ intangible ”:“两分制 ”视角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 ”术语的选择与确立·[朱奕丰]情知所起:文化认同视角下昆曲教育与活态传承的共生研究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