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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加大保护、传承力度
  作者:记者 张蔚然 周兆军   摄影/图:王新庆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8-26 | 点击数:4062
 


 

蔡武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说明

中国人大网 2010-08-23

    8月23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蔡武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说明。中国人大网 王新庆 摄
 

  中新网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 张蔚然 周兆军)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继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中国计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升到法律层面。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 

  中国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大量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遭到毁弃,亟须通过立法明确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为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调查后,还应当开展以下工作:建立并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对通过调查发现的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立即采取抢救性保护、保存措施。

  蔡武说,草案不仅对无形遗产的保护、保存作了规定,还对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的保护、保存作了规定。

  草案规定了制定保护规划、对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多项具体制度。

  草案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同时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条件、主要义务以及支持其开展传承活动的具体措施。

 

【相关报道】


刘延东强调要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10年08月19日 2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 应妮)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颁证仪式19日在此间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并讲话。她强调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资源,加大力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保护体系,努力开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局面。

  刘延东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生命基因,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整套规范制度,为各国搭建了保护、展示和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开展资源普查、建立名录体系、保护传承人,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延东强调,要提高认识,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有关法规建设,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坚决防止和纠正少数地方“毁遗”等短视行为。综合运用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保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参与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性投入的体制机制。推动国际合作交流,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共同推进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23日 10:12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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