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之一,因为这个话题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一系列宣言和公约,所以实际上也可以说是20世纪末以来各国应对全球文化发展问题的一种战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核心概念的内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约给出了定义。然而有一个没有被定义的特征其实更为重要,就是“乡土”或“乡民”的文化特征,即与传统的农民和村落社会相关的文化特征。
从现在已进入保护名录的种种非遗项目来看,似乎有许多并非“农民的”或“村落的”文化活动。但从非遗保护的本义来看,保护的出发点是“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作出贡献”。从这个观念出发,再考虑到此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就可明白,非遗保护的是文化多样性,包括不同社区,尤其是原住民、群体乃至个人的文化创造和传承。根据这种精神,应当注意到传统文化的不同类型,即具有大一统色彩的主流文化与具有多样性的社区、民类、群落文化之间的差异。可以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乡土文化的传承。
乡土文化面临消亡
当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城市化,这使得以乡土文化为中心的非遗保护像一场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堂吉诃德式奋争。事实上,许多学者的确相信,那些诞生于狩猎、游牧和农耕社会的乡土文化在当代科技和生活方式构成的都市文化环境中注定是要灭亡的。所谓保护,说白了不过是对正在消逝中的过去给予临终关怀罢了。
保护正在破碎、消逝着的传统乡土文化,有可能、有意义吗?经过了30年改革之后,在城市化进程中破碎、瓦解着的农村和乡土文化,逐渐成为影响中国发展的新问题,“新农村建设”因此而成为新的文化建设课题。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物质条件的改善和建设,尤其需要重新唤起农民对自己家园的记忆、归属和认同。没有集体记忆、归属感和身份认同,就没有生活的尊严,这样的新农村只不过是个废弃的空壳。修复自然环境、保护乡土文化生态是唤起记忆、归属和认同感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乡土文化的复兴是一项对新农村建设乃至中国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化建设工程。
“内卷化”vs“进化”
问题的发现远不等于问题的解决。当代环境中,乡土文化生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在现代化冲击下传统乡土文化的整体生态已经破碎,这是几个世纪以来在全球发生的不可逆转的过程。在破碎状态中继续存在于新的文化空间的乡土文化,则在发生着种种转型和畸变。对于这种状况,进化论者认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在许多学者看来,传统乡土文化不是“进化”(evolution)中的文化,而是“内卷化”(involution)的文化,即只进行维持生存的劳作而没有扩张发展的文化。进化论相信只有进化发展才是人类、生物乃至宇宙存在的根本规律,逆之者必然灭亡。传统乡土文化既然只“内卷”而不向外扩张发展,当然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破碎、消亡和转型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更是合理的。进化论的影响延续到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是生产力的发展,即对自然的开发和占有带来的物质财富的增长。按照这个理论,“内卷”的乡土文化当然没有存在下去的理由。在这样的理论思潮背景下,保护乡土文化的观念的确像是在与风车战斗。
然而到了20世纪中期以后,人们逐渐开始发现进化论以来的发展观隐含的危险。70年代出版的罗马俱乐部报告《增长的极限》指出了人类社会无限发展的不可能。当然,这本书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还只能想象资源的有限性对发展的遏制。而时至今日人们所知道的威胁已远远超出了资源问题。资源匮乏、环境污染、地球变暖、恐怖主义等等五花八门的难题层出不穷,即使像交通拥堵之类相比而言小而又小的难题,也没有一个可以看到解决的前景。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在进化、发展的推动下发生的,罗马俱乐部因此而提出停止增长的“全球均衡状态”作为解决发展危机的生存状态,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该用内卷化替代进化发展的观念来解决人类生存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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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8-10 11:30:28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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