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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平]“文化例外”概念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作者:马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8-13 | 点击数:8418
 


  尽管世界各地反对全球化的声势不小,但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仍以不可阻挡之势迅速发展。我们在这种历史潮流面前,需要保持一种冷静的思考,认真研究在顺应这一历史大潮流的同时,如何努力地保护我们中华民族(包括56个民族)自身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全球经济一体化,分工合作,全世界成为一个大市场,已经成为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效率成为优胜劣汰的唯一标准,“效率优先”成为人类通行的经济法则。一切不符合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事物终将落伍,终将被淘汰――但是“文化”却成为例外。

 

一、“文化例外”之于劣势地位、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文化

  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观察,已知全球化过程走一个文化的“同化”过程,“在全球化进程中,多样的文化表现形式被消灭,并为一种单一、商业化、个人化的资本主义竞争文化所取代”。([德]赖纳 ·特茨拉夫主编,吴志成、韦苏等译:《全球化压力下的世界文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第7页)更有的西方学者甚至于悲观地认为:“在目前条件下,真正的文化多元化不再可行。”([英]厄内斯特 ·盖尔纳著,韩红译:《民族与民族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72页)人们会问,人类文化究竟向何处“同化”或者说是被谁同化呢?有一种观点认为:“全球化就是地方化或美国化,其逻辑是全球化主要表现为人类价值的共同化和普遍化,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价值代表着人类的共同价值,所以,全球化也就是西方化或美国化。”([德]赖纳 ·特茨拉夫主编,吴志成、韦苏等译:《全球化压力下的世界文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第7页)世界各国的人们把全球化――西方化――美国化视作一种极大的挑战。于是乎,有关全球化的争议声浪不绝于耳,“文化例外”的概念也应运而生。

  “文化例外” 的概念最早并非是由那些发展中国家、欠发达国家或所谓的“落后”国家提出,而是由经济发达的法国提出来的。“文化例外”概念――是指文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享有受保护的权利。其主要论点是,文化产品不是普通商品,它既有商品的属性,又有精神层面和价值观层面的内涵。文化不能屈从于商业,贸易自由化原则不适用于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换言之,经济学意义上的“优胜劣汰”法则不适用于文化,文化不能像经济竞争、商品竞争那样实行“优胜劣汰”,相反越是处于劣势地位、弱势地位的文化,有时反而越要给予关照、给予扶持,使之免于被优势文化、强势文化荡涤或清理的命运。

  人类社会的先进性也许就在于此,即在承认“效率优先”法则是人类社会经济进步的标志的同时,又保证每种文化都能够很好地保存于人类的集体记忆中。人类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争取人类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在鼓励优势文化、强势文化继续发展的同时,也保证劣势文化、弱势文化甚至于所谓“落后文化”有生存的可能。

  况且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向来主张文化应当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文化本身并没有“先进”、“落后”之分。“存在就是合理的”,每一种文化相对于它那个种族、民族、族群而言,就是最好的、最适宜于它自己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但是我们观察到,仍然有不少人执意要把一些民族的文化视作是落后、愚顽甚至于下等的文化,需要别人帮忙改良或者扬弃,甚至于自己非常热衷于这种“帮忙”。在现代中国,过去的数十年间,人们曾经做过许多类似的“不获得民族的同意,径自对这些习俗加以突然的、决绝的改革”(《别林斯基选集》第1卷,第27页)的事。然而实践证明,这一类的“热心帮忙”其实是非常愚蠢的、出力不讨好的事。

  “文化例外”概念之于劣势地位、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的意义,不啻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生命线”、“救生圈”,它为人们提供了保持人类社会文化多样性的可能性,因而它也成为现代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当代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进步的阶段,但是此时的中国尤其是中国西部的少数民族地区正在经历着从农耕文明到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型期,所以人们还没有来得及把农耕文明仔细清查、盘点一下,就发现当地的农耕文明已经被现代工业文明的巨大浪潮席卷而去。

  相比较而言,除了自然资源以外,中国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在经济竞争方面不具有任何优势,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悬殊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更重要的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堪称是绝对的劣势文化、弱势文化。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处于劣势地位、弱势地位的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前景,就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因而,“文化例外”的价值对于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来说,便显得弥足珍贵。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把“文化例外”这一概念转变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理念,进而转化为一种有效机制,从法律上固定下来,在中国推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程。

 

二、文化保护是不发达地区参与文化竞争的需要

  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中,发达的国家挟其强势经济之威力,将其强势文化输出到不发达的国家,包括它的价值观念。而弱势文化面临着这样一个局面,几乎没有招架之力。曾经有人十分悲观地预言,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与民族、欠发达或不发达的地区,都将成为“全球化的消极接受者,他们毫无保护地听任边缘化命运的摆布”。([德]赖纳 ·特茨拉夫主编,吴志成、韦苏等译:《全球化压力下的世界文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页)

  环顾当今世界,包括整个边缘国家、边缘民族在内的边缘世界(基本上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国家),无不处于“文化霸权主义”、“文化帝国主义”的大肆扩张与野蛮侵略的压力之下,因此他们对“文化霸权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深恶痛绝。

  本来“各种文化的相互吸纳与融合十分自然,并不可怕。但很重要的一点是对自己的文化的态度”。(冯骥才:《紧急呼救》,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31页)作为中国人的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我们固然要对外来文化认真吸收,不应妄自尊大;同时我们更应当珍视自己的优秀文化,不应妄自菲薄。想必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做那种极其可笑的事:当全球化的车轮碾压过我们的身躯,压断了我们的手、脚和肋骨,我们还在一边流着血,一边还要向那些掌控着方向盘并碾压我们的人媚笑。

  “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任何民族既立足在自己的经济实力里,更立足在自己独有的文化中。”(冯骥才:《紧急呼救》,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如果说20世纪及以前是经济竞争的时代,那么21世纪将是文化竞争的时代。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文资源相对丰厚,具有数十个民族各具特色的文化优势。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对其自身而言,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民族凝聚力,是它那个民族认同的象征和民族意识的载体,同时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教材。中国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必须而且只能在文化竞争方面有所作为,从而使其在综合实力方面与发达地区缩小差距。

  保护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是今后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积极参与文化竞争的需要。其重要性在把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中的文化遗产作为先进文化的代表,妥善地保存在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可以有效地保护人类精神并且抵制文化排他主义、种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极端宗教主义的愚蠢与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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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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