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总结历史上“防灾救灾”经验教训
季风气候、水资源分布严重不均以及人口密度高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水灾区之一,把中国天然置于脆弱的境地,但中国也是有历史记载以来就与水灾等各种巨大灾难对抗中经受住考验且留存下来的唯一文明。中国人都知道“大禹治水”——作为洪涝多发国家,中国从古代就开始治水。
由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张涛等撰写的《中国传统救灾思想研究》,在“抗灾救灾”实践和理论方面多有创举和创见。譬如,在自然灾害的威胁下,汉代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减灾救灾对策,有灾前预防、灾时抗御、灾时赈济和灾后补救恢复四个配套环节,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互相支援、互相配合,在抵御自然灾害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另外,张涛还以隋唐和宋元为例介绍了这两个时期的救灾思想。隋唐时期的救灾思想主要有:其一,静以养民,勿妨农事;其二,劝农积谷,以备饥荒;其三,兴修水利,排涝抗旱;其四,禳弭消灾思想;其五,赈恤蠲免;其六,两大转变:治蝗观念、奖励生殖。宋元时期的救灾思想则主要有“重视救荒,调粟养恤”;“祷雨禳弭,除害赈济”;“安辑蠲缓,督促救灾”;“厉行节约,重视仓储”;“奖罚分明,劝农督农”;“关注水利,落实垦田”等。其中有些策略措施如兴修水利、减轻百姓负担、农业技术革新、捕蝗、防疫等,至今仍有重大借鉴意义或者仍被沿袭使用。
“我国是一个大陆国家,也是一个海洋国家。就大陆而言,在历史上多数人以农耕为生,也有一部分从事游牧。由于劳动对象的不同,中国古代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生产方式,即农耕、游牧和海洋经营。伴随三种不同劳动对象发生的自然灾害有很大的差别,都需要认真研究。就目前状况来说,与农田有关的自然灾害史研究受到重视,研究成果较多,而与海洋和草原两种劳动对象有关的自然灾害史研究相对来说比较薄弱。”面对这次洪涝灾害,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高华以历史的视野谈到。
陈高华指出,人类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自地球有了人类之后,所谓的自然灾害,就或多或少与人类相关,而且随着人类历史向前发展,这种相关性也变得越来越大。常说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考之历史,农业的出现及其发展就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然灾害的形成、蔓延以及灾种的增多、灾害性质的加重有很大关系。“人类一直存有‘人定胜天’的愿望,在局部地区甚至有成功的实例,但从整体和根本上看,‘人’只能因势利导地用‘天’。既然只能‘顺天’,那么国家和其他公共权力系统所能够做的,就是兴修水利、储备粮食并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进行及时有效的救助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荒政’,它是一项涉及面广、卷入人员多、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
陈高华进一步指出,问题是历代荒政的实绩往往与中央政府的初衷相违。譬如在惩治腐败极严的洪武时期,仅就《大诰》所载,在报灾和勘灾中因受贿或贪赃而被处罚的官员就达97人,而这时的政权才建立不久并具有高效,其他时期就可想而知了。又如清乾隆时期发生的甘肃官员捏灾冒赈及侵吞监粮案,结果是全省“大小官员通同一气……竟无一人洁己奉公”。此案好在发生在清朝全盛时期,故而没有引起严重后果,若处于中央政府控制机能弱化的王朝后期,类似的事情足以导致国家动荡、生灵涂炭。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王二“首义”,便是因为灾荒之际官府催逼粮饷所致。
古往今来,我国始终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而中华民族“抗灾救灾”的思想意识同样也源远流长、极为丰富,并贯穿于数千年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之中。其中,既包括广大劳动人民所做出的巨大牺牲和卓越贡献,也包括历代封建国家在“抗灾”、“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做出的努力。虽然这些应对之策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历史局限性,而且其中既有成功的应对,也有失败的措置,但站在时代的高度,科学地总结历史上“防灾救灾”的经验教训,应当说对我们今天仍有重要现实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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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7-22 10:35:0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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