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
“国民”体现在《周刊》所收集的民俗材料上是具有了地域性的。突出地域性。北京大学的民俗学爱好者所订的章程起了指导作用。于1918年2月1日刊行在《北京大学日刊》第六十一号上的《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非常明确地规定了一系列要求,以保证材料的地方特色不被抹杀。这一简章后来被修改后以《北大歌谣研究会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为题分别发表在1922年12月3日的《晨报副镌》、12月6日的《北京大学日刊》和12月17日创刊的《歌谣周刊》上。这个修改稿同样列出一系列要求以保证民俗资料的地方风貌:第一,它说:“歌辞文俗,一仍其真,不可加以润饰;俗字俗语不可改为官话。”地方话中凝聚着语言民俗的地方性,这一规定在载体方面维护了资料的地方性。第二,它说:“歌谣通行于某地方某社会,当注明之。”这是说应确定资料的流传区域,并标明。第三,它说:“歌谣中有关于历史地理、或地方风俗之词句,当注明其所以。”这有利于促使人们在内容上保持作品的地方特色。
许多搜集者遵循上述简章的要求去采集口头文学,获得了一批批各呈异彩的作品或作品汇编。例如,刘复从他的家乡(江苏江阴)的船夫口头收集的二十篇歌谣总称为“江阴船歌”(见1923年6月24日第24期《歌谣周刊》);顾颉刚1919年在老家苏州养病期间收集的歌谣被总称为“吴歌”;《周刊》上发表的歌谣都标以地名,如“南阳歌谣”、“淮南情歌”、“直隶歌谣”、“昆明歌谣”等。
按自然属性来区分的国民不仅被标以地域性,还被标以性别和长幼,例如有关妇女和儿童的民俗就特别受重视。《歌谣周刊》的“民”是某省、某市、某县、某个方言区的人,是某地的妇女,是某地的儿童。当自然属性代表了人文特征时,它就被用作便利的标志。在这个时候,政治性的阶级和阶层还没有被当作突出的标志。
后记
我在博士论文《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介绍了胡塞尔的大致界定,却没有能够专门就“生活世界”的定义进行细致的讨论。本书以“生活世界”为题,对于我们来说,把这个哲学概念与民俗学联系起来之后,怎么让它既是一个有对象所指的,也是一个有社会意义和学科价值的概念,还是一个需要进一步针对民俗研究进行建构的工作。
“生活世界”是吕微、户晓辉等一帮同仁和我在过去十多年里多次交流看法的议题,在2009年7月的一次非正式讨论中,吕微说,参考倪梁康把生活世界品质归纳为非课题性、奠基性、主观相对性、直观性,可以说“生活世界”是“普通人的蕴涵着(共同体)本源性文化价值的日常实践的基本领域”。我想这样来表述,以便突出日常实践:生活世界是日常实践的领域,也是蕴涵着共同体的普通人的本源性文化价值的基本领域。
我借助胡塞尔的“生活世界”谈民俗学的调查对象和服务对象,借助普列汉诺夫的社会意识形式与社会心理的划分寻找民俗学与社会科学多学科的结合途径,结合自己和他人的经验研究来讨论中国民俗学的知识创新机会。我在这上中下三篇里,一方面关心民俗学如何在中国当下得到发展,另一方面也关心中国社会如何借助民俗学的文化建设作用促进共同体的社会团结、奠定平民百姓在文化上被尊重的思想基础——总之是力图把民俗学的可能性与一个民主的共同体的可能性结合成一体。
本书原来设想把吕微、户晓辉、刘晓春等同仁的相关文章多纳入几篇作为生活世界议题的“申论”,因为体例和篇幅等等的考虑,后来只把他们的两篇文章作为附录。
我从最初把民俗学与生活世界关联起来已经二十年了。一路走来,我得到了众多前辈的提携与鼓励,其中,刘魁立先生把这种思考纳入民俗学的元理论范畴来看待,刘铁梁先生把这个话题引入多个民俗学的领域。我同辈的学人以及年轻的同道对我的思考多有发挥,其中,户晓辉博士、施爱东博士、陈金文博士直率地提出了批评、补充。我此刻回顾这二十年的经历,真切地感到民俗学队伍是一个非常亲切的熟人圈子,我对每一个朋友都心怀感激!因为有大家的持续关注,我才有动力提供这个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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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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