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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非遗”保护需立法 传承也是难题
  作者:中新网电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6-12 | 点击数:7135
 


  中新网6月12日电  12日是中国的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文化遗产 在我身边”。综合各方报道,“非遗”保护与立法等问题,备受关注。

  文化部: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日前表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由以往单项的选择性的项目保护,逐步走向全国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

  王文章指出,目前中国已逐步形成了符合本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工作。初步查明,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共87万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7.89亿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中国已有22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3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成为世界上入选代表作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王文章同时也指出,虽然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首先,共性的问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主要依赖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这是国际性的问题。第二,就中国自身面临的问题而言,主要是一些地方仍然缺乏科学保护意识,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保护措施不落实,甚至出现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背离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王文章强调,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非常紧迫的历史使命。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国家将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放在首要位置。

  一部电影引发的公案 “张艺谋成被告”凸显法律真空

  “《千里走单骑》影片本身以及影片发布会都不曾表明‘云南面具戏’的真实身份,也没有在后期放映和发行阶段提及‘安顺地戏’,其错误地诠释了地方民俗文化,不仅严重伤害了安顺人民的情感,而且也侵犯了‘安顺地戏’作为民间文艺作品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标明名称的权利,即署名权。”

  张艺谋也许不会想到,自己编剧和导演的这部以“云南面具戏”为线索的电影,竟然会将其带入一场颇具示范效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署名权之争。由于影片中所谓的“云南面具戏”实际上是贵州的“安顺地戏”,可影片中却未提及此事,引发了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局状告影片出品人、制片人以及导演张艺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一案”。

  据了解,中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06年,文化部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基本上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了明确,但是对于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权利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保护的具体方式等,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对于此案,多位专家学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据《北京晚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刘春田认为,对待这个案子要慎重。民间文学艺术是一种民间生活方式的体现,是非物质文化,需要特殊的载体去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用《著作权法》很难去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认为,安顺地戏是一种文学艺术,可以理解为非物质遗产,文化部有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部门规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应该被尊重。在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中,应该在尊重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对它进行开发利用,如果通过使用得到利益,应当在利益上有所分享。

  李顺德说,这个案子启示我们,今后在开发利用文学艺术作品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该标识清楚的就应该标识清楚。他呼吁,对民间艺术及民间艺术作品,应当加大立法保护。

  “安顺地戏”的遭遇并非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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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12日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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