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传承人与社区

首页民俗与文化传承人与社区

[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承人
  作者:刘锡诚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4-30 | 点击数:27609
 
他还对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民间文学采录资料的团体的责任,做了阐述,并提出:“在民间文学文献中心和档案馆已受到保护的和今后也应受到保护的权利至少有四种:
第一,保护提供材料的人。……采集者的义务是保证这些材料不致因为疏忽或故意而被滥用。采集的材料归档后,档案馆则承担起这一义务。在研究工作中使用这一材料的学者同样要负担起这样的责任。
第二,首次使用权。一般说来,首次使用权是属于想在采集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及准备发表文章或出书的采集者。未等采集者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机会完成自己的计划,就允许他人用类似的方式使用这些材料是不道德的。
第三,采集者有权期望他放到档案馆的材料,得到妥善保管(如磁带、胶卷,应采取特别保管措施,复制副本,供人使用和借阅等)。采集者还有权期望对他的材料编出适当的索引,分门别类,从而使资料便于查找使用。
第四,档案馆有权,或者确切地说,有责任控制资料的使用和使用人员。它必须能够决定用何种方法、为何种目的和在何种条件下才能使用这些资料,换句话说,档案馆必须有自己的工作章程,根据这种章程,通知民间文学资料的使用者在使用这些精神财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保护民间文学政府专家第二委员会1985年巴黎会议的工作文件中承认了这四种权利的存在。
我国民间文学和民间文化的版权法,也因困难很多而被搁置多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专家委员会的各国专家们在1985年经过多轮磋商而产生的这四条关于民间文学版权的意见,对我们今后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版权法规定,无疑是颇有参考价值的。 
管理问题
传承人认定后,随之而来的便是管理问题。管理上,现在比较分散,政出多门。譬如,手工艺方面的管理,现在是采用产业或商业的管理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怎么做?这是新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研究。管理上,还有一个问题是政治待遇。举一个例子,据我所知,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主要传承人居素甫•玛玛依,当年从南疆喀什请到乌鲁木齐来演唱、录音、记录,史诗篇幅太长,一唱就是几个月、几年,就在乌鲁木齐定居了,鉴于他对民族文化的巨大贡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给他一定的政治待遇,他是新疆自治区政协委员。史诗的搜集、记录、整理、出版,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大事,印度大史诗出版发行时,是由国会举行仪式的。我们也应对杰出的传承人较高的待遇。依我个人的看法,按照玛玛依对国家的贡献来说,作一个全国政协委员也是当之无愧的。
管理问题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对杰出传承人的地位作出界定非常重要,有了明确的界定,执法部门、管理部门才有所遵循。
(附记:由于原稿是作者于2006年4月28日在“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级研讨班”的讲稿,故较多地采用了北京市的材料。此稿在讲稿的基础上做了较大修订。)
 
参考文献:
[1] [英]泰勒.原始文化[M].连树声译(重译本),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 [美]克鲁克洪.文化与个人[M].高佳,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
[3] 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S].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4] [美]爱尔乌德.文化进化论[M].钟兆麟译,上海:世界书局,1932.
[5] 邓子琴.中国礼俗学纲要(中国文化丛书之一)[M]. 南京:中国文化社印行,1947.
[6] [清]朱彬.礼记训纂(卷十二)[M].饶钦农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6.
[7] 黄石.端午礼俗史[M].香港:泰兴书局,1963年;台北:鼎文书局版(无出版年月).
[8] 顾颉刚.妙峰山的香会[A].妙峰山[M].广州: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1928.
[9] 高友鹏.中国庙会文化[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
[10]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聚元号”制弓技艺论证报告[R].打印稿,2005-08-30.
[11] “聚元号”老弓箭铺第九代传人去世[N].北京青年报,2006-05-19,(A7).
[12] 杨恩洪.格萨尔艺人“托梦神授”的实质及其他[J].北京:民间文学论坛,1986,(1).
[13] 陶阳.史诗《玛纳斯》歌手“神授”之谜[J].北京:民间文学论坛,1986,(1).
[14] [苏]M•阿乌埃佐夫.吉尔吉斯民间英雄诗篇《玛纳斯》,马昌仪译,中国史诗研究(1)[C].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
[15] 降边嘉措.《格萨尔》论(中国史诗研究丛书)[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9.
[16] 郎樱.《玛纳斯》论(中国史诗研究丛书)[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9.
[17] 田自秉,杨伯达.中国工艺美术史[M].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
[18] 刘锡诚.把这根文化“接力棒”传下去[N].北京日报,2006-05-01,(6).
(原文载于《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文章来源:福客民俗网
【本文责编:王娜】

上一条: ·然杰喇嘛笔下的土登迥乃
下一条: ·贵州猴鼓舞:“猴王”仅剩1人 年老难以胜任
   相关链接
·[高荷红]“伊玛堪”:从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到人类代表作·[刁统菊]冬至节俗的传承动力探析
·[朱燕 王锋 王峥 李锦]从“non-physical ”到“ intangible ”:“两分制 ”视角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 ”术语的选择与确立·[朱奕丰]情知所起:文化认同视角下昆曲教育与活态传承的共生研究
·[周全明 王慧婷]非遗视域下滦南评剧的在地化保护与开发·[周霖]审美与具身性体验:德昂族水鼓舞传承发展的身体实践研究
·[赵宇 张晓桐 史慧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探索·[赵甜佃]非遗传承人身份认同政策及实践中的礼俗互动
·[赵丹 王洪军]从日常之物到非遗绝活:本溪满族荷包的保护与传承·[张宇萱]整体视角与过程转向:国内外遗产化研究综述
·[张一帆]短视频语境下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路径·[张思蕊]非遗视角下满族说部的传承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张庆全 胡燕]第七艺术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张巧坭]大石窝石作文化村落的整体性保护
·[张启龙 乔方辉 路维民 张文艳 张统夏]实用是非遗最好的传承·[岳瑾]黄河流域关中民间泥塑的文化记忆与传承研究
·[袁芸健 左红卫]新疆国际大巴扎非遗集市对非遗传承传播研究·[袁小松]中华文化认同视域下贵州传统民族乐器“玉屏箫笛”制作技艺传承发展研究
·[喻颖 林毅红]新时代湖北汉绣文化基因传承研究·[尹嘉璐]他者视角下的太原传统剪纸非遗传承人生活史分析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