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护民俗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真”的问题让我们联想到目前的古村落保护。在古村落保护中,因为大多数建筑已经年久失修,为了保护建筑本身和建筑艺术中的非物质元素,许多地方采取的是对建筑材料的收集,将拆除后的古建筑的一些砖瓦进行再利用。或者在重新建设中使用这些旧砖瓦,或者将它们放进博物馆。有地方采取的是直接将古村落拆建,其中建筑形式和材料都尽可能保留,在遗址上建设新村。这样的保护方式都可能造成遗产的“空壳化”。古村落的灭亡是早晚的事情,但人为的开发和利用加速了它们消亡的速度,而且对僵死的古材料和建筑形式的继承和保护其实就是非遗保护的失败。同样道理,我们继承了非遗的一些表演形式,却缺少对内涵的挖掘和研究,忽视对非遗对象的深在文化内涵的认识和了解,如何培养观者的兴趣,又如何让后人对非遗对象产生保护的欲望。同时由于研究者往往纠缠于非物质文化的“真”“假”分析,忘记了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文化遗产的延续和发扬。在保护和开发的矛盾纠葛中,争吵孰是孰非,不如对非物质文化的“本真性”和“现时的文化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其目的就是对文化遗产本身的“文化意味”得到更大更深的发现。“对传统的返魅恰是祛魅的开始,是揭开民间智慧的开始,是让民间智慧温暖当代的开始。所有的传统节日经过历史的淘洗已经有着极强的人文内涵,充满了触动人心灵的力量,发掘这些动人的魅力是重新振兴传统节日的关键所在。”(13)对待非遗我们也应该这样,在研究中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文化内涵和民间的精神追求,这是其最终流传并感人人心的所在,放弃这样重要的内容,而仅仅流于形式的复现,必然会造成研究和保护失去文化之根。成为流于形式的行政命令或者群众运动。
从民俗主义角度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会让我们体会到:商业开发和对民俗文化的本质性追求并不矛盾。只要我们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传承性,研究其本真性(或称原生态性)时同时认识到文化的流变性,深入到文化的精髓和本质,所谓的真假民俗自然可以得到判别。而商业化操作如果能依循文化的本质性追求,最大可能地保留民俗精华,在形式变化中仍旧葆有民俗文化的精华则可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正目的,使得文化保护和地方经济获得利益最大化。
“只要葬礼作为一种商品或服务项目而存在,那么,它必然具备着足以吸引消费者的魅力。因此,葬礼并不是由丧葬企业一方开发的仪式,而是企业和作为消费者的遗属共同创造的仪式。如今,丧葬企业用来商品化的资源已经不仅仅是传统丧俗,而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山田如最近从美国引进的尸体保存技术,大受那些追求遗体美观的遗属的欢迎。丧葬企业时刻关注消费者的动向,探索和开发其资源。”(14)日本民俗学界提出的民俗学主义已经意识到了民俗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和利用。他们提出的观点无疑对我们解决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保护和产业开发”的矛盾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所有可以获得利益的文化开发,如果没有企业和消费者的双向互动是没有前景的也是不能获得巨大市场和生命力的。正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企业或者开放商看中,看到了该项目可能经过商业操作带来的市场利润,同时消费者消费的是文化,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看到了符合当代人审美需要的传统文化因素,需求达成一致就带来了开发的前景。这时我们不能求全责备于商家对民俗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改编和包装,因为在重视文化含量和传统文化的内蕴的同时,给产品以美好的外观和形式,吸引消费的眼球是必须的。再好的东西当穿了华丽的衣裳后,就能身价倍增,这是当前创意学常用的思路,同样适用于民俗主义的开发建设。
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就是王洛宾、雷振邦等对新疆民歌和音乐的改编。他们通过实地的生活和体验,通过自身全面的音乐修养对当地新疆民间音乐按照自己作为汉人的美学趣味以及长时间对欧美音乐的接受和欣赏大胆改造了新疆音乐,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只是他们的创作不再面对新疆人,而是面向着中国更广大的民众。而在这种改造过、锤炼过的歌曲中,新疆不再是这音乐的性质,而变成了歌曲的风味。通过采风和改良,这些歌曲进入另外的音乐家族,如:古典美声歌曲、中国民族声乐、汉族流行歌曲、西方欧美民谣。总之,它们变了,虽然可能更美。”(15)这是民俗主义的成功,也足可证明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我们的研究者和艺术实践者,为了推动一种文化遗产的前进甚至延长其生命力,完全可以大胆地尝试让更多的新鲜元素加入到古老的文化遗产中,让她焕发出新的活力。尽管改造和改编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甚至阻力,但只要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进,让更多的文化,宝贵的文化遗产在濒于灭亡之际,重新认识到满足当代大多数百姓对民俗的需要,认识到当代百姓的审美需求而进行文化自觉的调整,在文化延续精神延续中唤起百姓的热爱和认可大有可能。
注释:
(1)许利平:文化多样性与亚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11月26日
(2)(6)周星:从“传承”的角度理解文化遗产,《亚细亚民俗研究》第七辑,2009年
(3)王家忠:人性 社会 心灵:社会潜意识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第25页
(4)(5)李皖:《浪漫漫流大地-新疆音乐如是我》,《读书》,2009年10月
(7)(8)高丙中:作为公共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研究》2008 年第2 期
(9)[美]柯文:《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第7页2000年10月
(10)[日]森田真也 译者:[日]西村真志叶《民俗学主义与观光》,北京:《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11)王宵冰《民俗主义和德国民俗学》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web/index.php?Page=4&NewsID=3245
(12)(14)[日]西村真志叶:民俗学主义:日本民俗学的理论探索与实践——以《日本民俗学》“民俗学主义专号”为例,《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13)马知遥:《中国传统节日的人文内涵和精神传承》,《我们的节日——中国民俗文化当代传承浙江论坛论文选》,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
(15)李皖:《浪漫漫流大地-新疆音乐如是我闻》,《读书》杂志,2009年10月
(原文发表于《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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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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