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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森田真也在《民俗学主义与观光》一文中指出:“如今,民俗学者经常拿来调查研究的东西已经成为观光的素材,在其周围还存在着消费它的观光者与靠它谋生的人们。观光的现场,在满足观光旅客的同时,还必须获取经济利益,由此决定了观光具有一定的功利性。一方面,地域生活变得更方便、舒适;另一方面,某些生活技术或社会制度由此可能消失或发生变异。观光实际上是一种极其不稳定的活动。它与巨大的社会系统联动,从多个方面对地域社会发生影响。无论对观光旅客而言,还是对旅客接待者而言,观光的现场都意味着一种不断带来变革的交流场所。”(10)我国当前的非遗保护工作完全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因为一旦某一个古村落或者民间戏曲或者曲艺成为被关注的对象,马上就会成为地方政府开发和利用的资源。围绕当地被认定的或还没有认定的文化资源,一些村落或者基层政府会从经济利益出发,将那些所谓的文化资源充分功利化。这几乎成为当前非遗保护中常态。一边是专家学者的坚持:保持被保护对象的本真性,另一方面是当地急功近利的开发和使用。而且在打着传统、怀旧、乡土、故乡、环境、自然、安慰等话语来为开发行为张目,在给旅游项目加入文化内涵后,新的被改编或改造的民俗出现了。这种从功利出发对民俗进行改造利用的行为,学界称为民俗学主义,也称民俗主义。“德国民俗学家莫塞尔最早提出民俗主义这一概念,是在1962年发表于《民俗学杂志》上的《论当代的民俗主义》一文中。”(11)在他认为:那些通过改编或者第二手资料加工处理过的“传统民俗”其目的是为了吸引游客或者观众的目光,从而达到地区的政治或者经济目的,他把这样的现象统称为“民俗主义”。他还指出:在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时代里,民俗的当代性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人为的功利性和商业目的,最终导致的只能是对民俗传统的任意篡改和随意恶搞。这是大众文化消费年代的必然结果。在他以为任何脱离了民俗产生土壤和具体文化空间的所谓民俗都是伪民俗,是和历史真实相左的,所以不能被研究者当作真正的研究对象对待。
但通过田野调查的结果表明。我们在旅游或者调查中被作为当地推荐欣赏的民间表演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常常已经是经过包装和整理过的艺术作品,这些作品完全投合了观光者的审美需要,有些原来民俗节目中没有的元素被加入了,一些丢失很久的传统元素又被加入。所以,我们无法评判究竟哪一种是真的民俗哪一种是假民俗。而如果纠缠于对民俗真伪的裁判和鉴定,必然会发现只要加入了人为观光和保护的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可能成为再造和改编的商业节目,而观者在欣赏这些节目的同时不会对它的真伪进行辨认,而是在审美的预约愉悦中获得对观赏对象的认可。按照日本学者森田真也的观点即是:“在观光的现场,对本质性的追求与商品化,完全可以和平相处。”(12)但这不代表,非遗保护就没有必要,而是在保护中要讲究方法方式。既然意识到了非遗的“流变性”,也注意到它的民俗主义特点。我们在采取保护措施时就需要仔细把握非遗对象在具体文化空间和具体的语境中的多种表达,掌握其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展示方式。当保护深入到对象的精神层面,也就是上升到了对“人”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归根到底是对人的保护和利用。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担的主体是人,而人在代代相传中,起关键作用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内在精神气质、精神追求、理想境界,其次是表现手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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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田野调查的感受中我们可以列举出如下现象:1、继承了非遗传统表演的形式,却没有多少令人心动的内容。2、表演者对非遗节目的麻木甚至冷漠,让非遗本身成为了借尸还魂的把戏。3、对非遗内涵的简单化处理,让村落生存的境遇遭遇尴尬。4、舞台表演和大型商业演出获得极大盛誉并不代表非遗保护的成功。
一些地方的非遗项目已经成为了地方赢得政府补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达到非遗产专家的认可,它们经过训练成为一些展演节目。甚至于一些本来只在农家院落里从事的技术表演也被迫搬进酒店大堂,供专家教授学者们欣赏。更有在一些集体项目表演中,村民们作为其中的表演者根本不理解仪式或者庆祝活动中的丰富的内容和意义,为了表演而表演,表情麻木,缺少投入的感情。在他们看来他们所做的都只是给观光客看,吸引他们掏腰包,至于表演的内容是应该如何表达怎样艺术性地表达并不关心。一些地方已经动员放假在家的中小学生加入已经绝迹多年的求雨和祖宗牌位的祭祀中,以非遗传统找到了继承人相号召。一些古村落为了招揽旅客,不惜创造民俗,将本地没有的民俗活动,经过加工改造后成为当地观光的内容进行展演,让观者看后不伦不类。有些有经济实力的地方,干脆以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的方式让非遗节目走上舞台,进行华丽包装,精心彩排,获得了观众的好评。但大量经过改编和包装后的非遗对象在大量的商业演出中所获得的声誉也许宣传了非遗对象,也让大多数人了解和喜欢了自己身边的传统,但远离了非遗产生的具体的环境和文化空间的非遗,其实已经失去了其原初的文化含义和功用。更多的是商业化操作下的文艺表演而不是其在乡民传统生活中的日常行为。在这样的形式下,似乎能够区分民俗和非民俗的客观标准开始模糊,你不能否定舞台和村民们表演的是民俗,它们具有民俗的重要内容,而观众喜欢也是因为节目中的民俗内容和表演形式。那么脱胎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进行了改造是不是民俗?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真”什么又是非物质文化的“假”,这个问题估计是当前民俗学界必须面对并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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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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