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地山(1892~1941),福建龙溪人,祖籍广东揭阳,生于台湾。他是文学研究会的发起人之一,既是杰出的作家散文家,又是杰出的民俗学家。他1923年就读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宗教史与比较宗教学;次年进入英国牛津大学,研究宗教史、印度哲学、梵文、民俗学。回国途中短期逗留印度,研究梵文及佛学。从1927年起,任教于燕京大学,并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校兼课。1935年,因受司徒雷登一派的排挤,离开燕京大学,经胡适介绍,到香港大学文学院任主任教授。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担任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香港分会常务理事,为抗日救国奔走呼号,开展组织教育工作。1941年8月因心脏病逝世于香港。
任教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期间,在两校分别讲授“民俗学与历史”课程。其时正是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的同仁们因北平政局的恶化而南下厦门和广州,在中山大学成立了以容肇祖为主席的民俗学会的时候,而许地山在燕京和清华开设民俗学课程,则是北平的大学里的首创。许地山故而成为中国高校里最早讲授民俗学的先驱之一。在民俗学方面,他不仅发表过一些精湛的论说,如《女子的服饰》、《观音崇拜之由来》、《礼俗与民生》、《民国一世——30年来我国礼俗变迁的简略的回观》等,还留下了丰富的专题著述,如《扶箕迷信的研究》[1],这本民俗学专著是通过132个故事的分析来研究民间信仰(扶箕)的。他的民俗学知识和理论,应该说,主要受到了英国的人类学派的影响。他在指导燕京大学研究部历史系学生叶国庆的毕业论文《平闽十八洞研究》时,嘱他在“说明历史演变和故事关系的问题”时,以英国哥麦氏的《历史科学的民俗学》(G. L. Gomine, Folk-lore as an Historieal Science)为参考书。[2] 他对民俗作了这样的解说:
礼俗是合礼仪与风俗而言。礼是属于宗教的及仪式的;俗是属于习惯的及经济的。风俗与礼仪乃国家民族的生活习惯所成,不过礼仪比较是强迫的,风俗比较是自由的。风俗的强迫不如道德律那么属于主观的命令;也不如法律那样有客观的威胁,人可以遵从它,也可以违背它。风俗是基于习惯,而此习惯是于群己有有利,而且便于举行和认识。我国古来有‘风化’‘风俗’‘政俗’‘礼俗’等名称。风化是自上而下言;风俗是自一社团至一社团言;政俗是合法律与风俗言;礼俗是合道德与风俗言。
……礼仪是社会的产物,没有社会也就没有礼仪风俗。古代社会几乎整个生活是礼仪风俗捆绑住,所谓礼仪三百,成仪三千,是指示人没有一举一动是不在礼仪与习俗里头。在风俗里最易辨识的是礼仪。它是一种社会公认的行为,用来表示精神的与物质的生活的象征,行为的警告,和危机的克服。不被公认的习惯,便不是风俗,只可算为人的或家族的特殊行为。[3]
许地山是文学研究会的发起成员,是现代文学的重要作家,他在俗文学研究上也卓有建树。《粤讴》选注(《民铎杂志》第3卷第3号,1922年3月)[4]和《孟加拉民间故事》(商务印书馆1929年1月版)的翻译[5],是他这方面的代表作。许地山与郑振铎是同乡,又是很要好的文友。他们在俗文学上的观点互有影响和互为呼应。在牛津大学读书时,受郑振铎的委托在大英博物馆为其抄录过被斯坦因盗走的敦煌变文卷子,为郑著《中国俗文学史》的写作帮了大忙。他也是把俗文学的研究与民俗学的研究统一在一人身上的学者。他所译述的《孟加拉民间故事》一书,原是献给他的妻子周俟松的,而他的民间文学和俗文学观,集中体现在这本书的《译叙》中。他认为:
民俗学者对于民间故事认为重要的研究材料。凡未有文字而不甚通行的民族,他们的理智的奋勉大体有四种从嘴里说出来的。这四种便是故事,歌谣,格言(谚语),和谜语。这些都是人类对于推理,记忆,想象等最早的奋勉,所以不能把它们忽略掉。故事是从往代传说下来的。……要把故事分起类来,大体可分为神话,传说,野乘三种。神话(Myths)是解释的故事,……传说(Legends)是叙述的故事,……野乘(Marchen)包括童话(Nursery-tales),神仙故事(Fairy-tales)及民间故事或野语(Folk-tales)三种。……从古代遗留下来的故事,学者分它们为真说与游戏说二大类,神话和传说属于前一类,野语是属于后一类的。在下级的民族中,就不这样看,他们以神话和传说为神圣,为一族生活的历史源流,有时禁止说故事的人随意叙说。所以在他们当中,凡认真说的故事都是神圣的故事,甚至有时做在冠礼时长老为成年人述说,外人或常人是不容听见的。至于他们在打猎或耕作以后,在村中对妇孺说的故事只为娱乐,不必视为神圣,所以对神圣的故事而言,我们可以名它做庸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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