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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姚村:物态象征的民俗世界
  作者:周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2-07 | 点击数:21819
 

  如果我们能将类似的厅、堂建筑及那些即将被抛弃的传统民具,都视为“民俗文物”,并充分意识到这些民俗文物中积淀和反映着当地民众的智慧与情感,那么,前述社区综合利用厅、堂建筑的民间传统,将有利于我们以类似社区或乡土“博物馆”的形式,有效地实现保护民间文化财富和社区文化生态,使之免遭散失和破坏的目标。况且,姚村民居庭院的意境(图15),也能为此类社区或乡土“博物馆”提供很好的人文背景支撑。

  当那些不必花钱而又不难征集的传统民具,或社区内各类寻常但又有特定意义和价值的民俗文物,都能集中于某个厅、堂建筑之中,也就自然能形成一个乡土或社区的“博物馆”。这样的博物馆,既可保护民俗文物以构成社区文化创造力的资源,又可作为乡土教育的中心,使民间智慧在社区内获得世代传承的新途径。当然,类似这样的“博物馆”不应与社区生活相剥离或隔绝,而应是社区生活的一部分。

  结语

  姚村乃是一个其村民们通过各种途径,尤其是通过各种物态象征而建构的充满着文化意义的民俗世界。若要理解这个民俗意义的世界,途径之一便是认真地研究这些“物态”或“物化”的象征,解读“物态”背后潜藏着的丰富内涵。类似正月前后姚村的“贴红”习俗,还有常见于民居门窗上的太极、八卦、剪刀、照妖镜、铁钉、对联、门斗等物化的、图案的或语文的符号,甚至包括其整个聚落形态与空间格局,一定程度上都可被理解为民俗意义之世界的物态表象和体现。

  当我们从物质文化的角度出发思考社会及文化变迁问题时,既应看到传统民具面临的各种日益紧迫的危险,看到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引发的各种影响和动态,还应充分意识到对于物质文化,并不能只从“物”的侧面去求得理解,还必须深入探索“器物”、“技术”和“意义”之间的复杂关系。

  基于姚村社区的民间文化传统,对于包括传统民具在内的社区民俗文物,甚至对整个社区的文化生态就地进行有效地保护是完全有可能的。实现这一目标,既能为社区发展增添文化再创造的活力,又能丰富社区民众的生活和有利于民间智慧的持续性传承。不需政府多大投资的民俗文物或传统文化的社区保护要成为可能,关键在于必须重新认识和重视社区民俗文物、乡土建筑及传统民具的价值。

 

  [1]本文原载陶立璠主编《亚细亚民俗研究》第五辑,第283-303页,学苑出版社,2005年1月。

  [2]福田亚细男“江南农村的社会组织和生活空间”(日文),福田亚细男编《中国江南的民俗文化——日中农耕文化的比较》,[日]国立历史民俗博物馆,1992年。周星“Y村民俗学的调查与思考”,

  [3]麻国庆“分家:分中有继也有合——中国分家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9第1期;周星“浙江民间的建房礼仪”,福田亚细男编《中国江南的民俗文化——日中农耕文化的比较》,[日]国立历史民俗博物馆,1992年。

  [4]参阅朝冈康二“出入村落的人们”(日文),福田亚细男编《中国浙江的民俗文化——环东海农耕文化的民俗学研究》,[日]国立历史民俗博物馆,1995年。

  [5]章寿松主编《金华地方风俗志》第50页,浙江省金华地区群众艺术馆,铅印本,1984年。

  [6]小熊诚“双龙之村与龙虎之村——中国浙江省风水见闻录”(日文),《月刊SINICA》第3卷第3号,大修馆书店,1992年。

  [7]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第24-3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8]黄应贵“导论”, 黄应贵主编《空间、力与社会》,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台北),1995年。

  [9]参阅尹成奎“浙江地区民俗生活中的空间观念”及周星“浙江民间的建房礼仪”两文中所附照片,福田亚细男编《中国江南的民俗文化——日中农耕文化的比较》,[日]国立历史民俗博物馆,1992年。

  [10]过去较多,现仅存一块,其上“泰山石敢当”字迹已漫漶不清。村民们解释说,若有墙角或直来的道路对自家房屋或门口形成冲撞之势,立石敢当即可抵挡和防止,并使人路过时放心。参考周星“话说泰山石敢当”,福田亚细男编《中国江南的民俗文化——日中农耕文化的比较》,[日]国立历史民俗博物馆,1992年。

  [11]周星“灯与丁:谐音象征、仪式与隐喻”,王铭铭、潘忠党编《象征与社会》,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

  [12]陶敦植主编《兰溪风俗志》第50页,兰溪县县志编纂办公室、兰溪县文化馆,铅印本,1984年。

  [13]周星《民族学新论》第215-232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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